鸣金之声响起,大寒朝的士兵一支支归拢集结,打扫战场后,开始有序的退入城中。
“真是穷,这北地的蛮子果真没什么好东西。”
“还好这些马不错,这次倒是轻松。”
几个年轻士兵手上抓着几件相对干净的皮袄子骂骂咧咧的,与大寒朝士兵不同,北地的士兵没有铠甲,更不用说金银了。拿的弯刀、长枪什么的,与大寒朝工艺相比,差了不知道多少,都看不上。
虽然是打了个大胜仗,可实在没有什么好战利品。那些战马倒是不错,胜过大寒朝的普通战马,但又得充公,他们捞不着。
“几个小兔崽子,没死就不错了,还在这念念叨叨。”
骑马从后边经过的耿存忠张口就骂,一鞭子抽过来,打的几个士兵连连行礼后,嬉皮笑脸的跑开了。
扫视战场的耿存忠颇多不解,从来不曾见游牧民族如此不堪一击过。自己如罗大壮所言,看到他们有拔营的意思,就出兵攻打。本以为会有一场大战,可没想对方毫无战意,什么都不要了,拔腿就跑一般。
这事情太过诡异,难以理解。
不多时,有人押着几个俘虏过来了,耿存忠立刻喊住。
俘虏还以为是劝降的,毫不犹豫吼道:“杀了我吧,北地的勇士决不投降。”
“好汉子。”耿存忠赞赏道:“你回答我几个问题,我给你一个痛快,或者放你走都行。为什么你们如此不堪一击?”
“啊。”
那名俘虏大吼一声,好像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就想冲过来,立刻被几个士兵用枪杆打倒在地。
“狼神在上,血债血偿,二十万勇士的灵魂,我们定会用两百万大寒朝子民的生命来偿还。”
听着这恶毒的诅咒,看那歇斯底里的模样,耿存忠知道问不出什么来,转向另一个畏畏缩缩模样的俘虏说道:“你,告诉我,到底生了什么,我放你离开。不然……”
说话间,慢慢抽动腰间的长剑。
“我说,我说。”
那名俘虏肝胆俱裂一般,跪在地上大声说道:“二……二王子败了,败了。你们的二皇子皇甫长信在鹿河谷决堤淹了我们二十万大军,都没了,没了。”
大声哭泣,魂不守舍。
“鹿河谷……水淹……二十万大军……”
耿存忠一惊,回想罗大壮那一日神秘模样,顿时吸了一大口气,随即大声喊道:“传我军令,乔志存,张守信,各领两万人马,给我追,追。”
他不知道生了什么,担心有诈,击破两个大营后,没有追击,此时方知竟是错过了一个大好机会。
一时间,号角声又响彻在北地上空。
伏龙坡,纳兰家族时代守护的领地,也是大夏龙雀驻扎之地。此处乃是一高地丘陵,利用山势建好的城关,只有一张大门,没有关文允许,任何人都不得进入。
秦少孚带着一颗虔诚的心,跟着那三个骑兵到了这里。
本以为这里会是刀山火海一般的地方,各种地狱式的训练,但到了以后才现不是,一切都很简单,也很普通。
庄园,田地,房屋,花草树木,俨然就是一个小村庄,若不是有门口的几个守卫告诫他人这里是军事要地,猛一眼看去让人有种回到乡下的感觉。
庄园的中间,有一个格外高大的建筑,远远看去,好像是一只巨大的鸟类,该是传说中的龙雀了。
同行的三千士兵早已被人引到了这里,被限制在庄园外一处平地处,不得随意走动。远远看到秦少孚过来,姚强在挥手示意,但不敢过来。
一个士兵拦在了前边,吩咐道:“统领让你们带他去祖庙。”
领头的骑兵点了点头,便是带着秦少孚入了大门,穿过庄园,到了一处大石屋前。推开铁门,示意他自己进去。
石屋颇大,黑漆漆的,从外边只能隐约看到里面有几根大柱子。
当秦少孚走进去几步后,便听到砰的一声,身后的铁门又关上了。突然的动静,吓得他忍不住退了几步,靠在了铁门上。
一阵风吹过,柱子上的几盏油灯突然亮起,里边也瞬间变得灯火通明。仔细看去,才现石屋最里面原来是一尊青铜雕像。
雕刻的是一个极为神武的男人,脸如刀削斧铸,头戴帝冠,双眼看着自己这个方向,一双目光好像穿透了自己一般,让秦少孚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过来。”
有人轻喊一声,循声看去,秦少孚这现铜像一侧还站了个男人。
身穿白银软甲,头戴白金冠,短须,头略显斑白,看上去像是普通人四五十模样,但此人实力强悍,绝不会只有这个岁数。
“过来。”
听到那人又喊了一声,秦少孚这才走了过去,在铜像前停下。
上下打量一番,那人开口说道:“我是大夏龙雀统领,纳兰云海。”
这名字,秦少孚看到过,一下忍不住轻呼一声:“纳兰云川的弟弟。”
纳兰云海亦是天资凡之人,若在其他地方,必然早已名动天下。只可惜,纳兰云川太有名了,以至于让这个弟弟一直生活在他的光芒下。
“跪下。”
纳兰云海突然轻喝一声,秦少孚只感觉自己双膝被两道疾风扫中,随即关节一软,就不由自主的跪在了地上。
脾气暴躁的他想要站起来,却又是感觉几道疾风击中自己,瞬间封住一身经脉,无法动弹。
不知道此人要做什么,秦少孚急忙说道:“我是秦瑶的儿子。”
纳兰云川与自己母亲关系极深,此人既然是他弟弟,也许能有几分情面。
“我知道你是秦瑶的儿子。”
纳兰云海轻声说道:“不然就不是跪下这么简单了,以你之罪,杀了也不过分。”
秦少孚心中微怒,大喝一声:“为什么?”
纳兰云海缓缓说道:“大夏龙雀始建于大禹皇之手,纳兰家族得其看重,世代统领大夏龙雀,此为知遇之恩。”
“伏龙坡上拜天,下拜地,再拜大禹皇。”
“你设计坑杀夏王一族,绝大禹皇一脉,你说……我该不该杀你。”
话音一落,眼中寒芒闪烁,杀意如水,缓缓流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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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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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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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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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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