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天之会后,李文初对他的态度转变,让他近乎疯魔。
所以他返回北境后,便主动请缨,带着一个小队,深入罗刹国腹地,执行那个差不多十死无生的任务。
那时他是抱着必死决心去的。
此生得不到所爱,活着有甚意思?!
或许是置之死地方能后生——
他居然完成了这个任务!
立下不世军功!
直接官升三级,从少校擢升少將!
短短两月,跨越常人一辈子都难以逾越的龙门!
银星换金星。
校官变将军!!!
他携不世荣耀,踌躇满志归来。
便是要一雪前耻,便是要证明给他心爱的女人看——
他高长弓,绝不比苏尘这仅仅有几个臭钱的小子差!!!
哪知李文初此刻对他是这种态度——
叫他高长弓。
叫那小子是尘哥哥。
他很痛苦。
他很嫉妒。
他很愤怒。
他完全失去理智。
他真有舍掉锦绣前程,甚至赔掉性命,扣动扳机的冲动。
这是他最后的尊严,最后的倔强。
比命重!!!
然而苏尘脸上并没有丝毫跟恐惧,没有半点情绪。
这小子无比淡然、神情慵懒。
他居然还敢无视他?!!
凭什么?
凭什么啊!
高长弓怒火攻心,就要扣动扳机。
苏尘也就淡淡吐出两个字。
“小李。”
于是客厅外传来一个声音。
“高长弓,你个瘪犊子可以啊,拿枪指着你长官的长官的长官……”
李存孝缓步走进、到了高长弓面前。
“长官的长官的长官?”
高长弓很懵。
“小子、你他妈什么意思?”
李存孝耸肩:
“字面意思。”
直接亮令牌。
“小家伙,认识这个吧?”
“什么破玩意儿?”
高长弓满脸不屑的扫视——
令牌非金非铁、正反两面都镌刻龙纹。
上有三个大篆:绝尘令。
下面另有八个小篆:一骑绝尘、国士无双。
大篆浩然。
小篆飞扬。
于是高长弓整个人都呆愣在那里。
令牌他认识。
天下独一份儿的“绝尘令”。
从来只属于那个男人。
“你……你……你……您……您……您……”
高长弓看着苏尘、声音却是淤积在喉咙里、怎么都吐不出来。
他四年前加入的绝尘军。
从微末小兵做起、错过了立下军魂的莽苍山战役,却是有幸参与过独扛七国联军的大雪关之战,肃清北境边患的寒谷关之战。
一路走来、早就把那个男人奉为毕生的信仰。
只是自己职位实在太低、根本就没有机会见到那个男人天颜。
他立下不世战功,擢升少將后,本有荣幸得到那个男人召见。
奈何总参那边告诉他——
“高少將你实在是运气不好,少帅这几个月并不在绝尘府中……”
高长弓当时万分遗憾失落。
甚至觉得跟肩膀上那颗熠熠生辉的大将星比起来、得见少帅天颜才是更大的荣耀。
此刻——
那个男人——
他的信仰和神明——
居然就站在他面前?!!
高长弓完全石化,大脑宕机。
他说不出话,手脚冰凉。
甚至失去五感。
以至于他还一直保持着,拿枪指着苏尘脑袋的姿势。
天下独一份的绝尘令,高长弓认识,却不是什么人都认识。
像陈东、张威、李虎、朱洪志等中年富商,包括李翰华、李文初父女、显然就不认识。
他们就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高少將见了块破令牌,表情就变得那么僵硬?!
难不成苏尘这个狗屁不是,甚至吃女人软饭的大头兵,还有什么了不得的身份?!
可是这又怎么可能?!
便在此时,又有个人走进客厅。
是个穿金戴银、身材有些肥胖的中年妇女。
她印堂狭窄、鼻梁起节、削腮骨阔、颧骨高耸,典型尖酸刻薄面相。
正是苏尘那个前丈母娘孙凤。
孙凤是一直瞧不起苏尘的。
所以在苏尘回来后,她便想尽千方百计,要搅黄苏尘跟李文初的婚事。
结果君天之会上,苏尘居然摇身一变,成了财富惊天的云顶少董。
孙凤当时整个人都傻眼了——这小子明明是个狗屁不是的大头兵,部队上养猪的货色,怎可能一下子拥有富可敌国的财产?
让她愤怒、近乎歇斯底里的是——这小子居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退掉了他跟自己女儿的婚事!!!
这小子如此做,让李文初一个黄花大闺女儿以后如何自处?!
为了自己女儿名声,孙凤开始可劲儿造谣。
说苏尘在外面胡搞,吃女人软饭,咱们家实在受不了他,才跟他退掉婚事。
此次高长弓官封少將,带着不世战功归来,如此针对苏尘,其实也少不了她在高长弓耳边煽风点火。
孙凤刚走进客厅,就看到高长弓拿枪指着苏尘这个狗东西,眉宇之间,那是抑制不住的快意!!!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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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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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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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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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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