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廖君怡想起自己的初衷,转头就熟络的埋怨袁冬初了,“亏我把你当姐妹,你却一点都不想着我,我可恼了啊。”
把袁冬初说的大瞪眼:“怎么了?我来通州之后,除了昨日去了趟鸿江船厂,其余时间都守在投递行,没机会得罪廖小姐吧?”
其一,我和大小姐你不熟。
其二,若是和昨天的事情有关,你这质问,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总不能咱们见过一两面,我和你老爸谈生意时,就得由着你老爸说了算吧?
袁冬初没想到,廖君怡和她的关注点完全不一样。
听到她的解释,廖君怡还能很气恼地指责:“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是女儿家,咱们还颇有交情……”
这话说的,连卓静兰和周彩兰都尴尬了。
袁冬初虽然来过几次通州,但每次都是有事而来,忙碌之后便会离开,并不耽搁。她能和卓静兰熟悉起来,完全因写投递行筹建文书的那段时间,她们日日相处得来的。
袁冬初和廖君怡着实没什么交情。相较之下,周彩兰和廖君怡相处都比袁冬初更多些。
但廖君怡不认这些啊,她继续理直气壮的抱屈:“你有了有趣的东西,应该先拿给我们女孩子一起瞧瞧才是。怎么你就把稀罕东西送去外院,给了我父亲呢?!”
“哦……”
这下,在座几人都明白了。
袁冬初哭笑不得:“廖小姐说的是送去府上的羽毛笔?那是谈生意之后,送给贵府大老爷,供他决定是否投入的……嗯,算是样品。”
廖君怡却有自己的逻辑:“但咱们关系亲近,那支笔理应经我之手,先让我玩赏之后,再转交父亲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她二哥那么郑重其事的和父亲讨论,她在一旁只能干瞪眼。
“啊?”以袁冬初的脑回路,很有点跟不上这节奏,周彩兰则是同情地看着她。
作为自小相识的手帕交,卓静兰很明白廖君怡的意思,出主意道:“东西到了你家,你从大老爷处拿来瞧瞧就是了,用不着这么气急败坏啊。”
哪知廖君怡更生气了:“你以为我没要啊,父亲说那是紧要物什,不能给小孩子随意把玩!”
最后半句话,廖君怡模仿了廖清溪的语调,袁冬初三人居然能听出些轻视的意味。
然后,她的炮口便转向了袁冬初:“咱们的年纪不都一样吗?怎么我就小孩子,而你却能正经和父亲谈生意了?”
袁冬初很无辜的眨了眨眼:当然是你不行,这能怪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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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一个相当于初中生的小姑娘的、气势汹汹的质问,她还真不好意思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只得顾左右而言他:“羽毛笔那东西吧,只能应急写几个字,其实很无趣的。若早知廖小姐如此在意……”
袁冬初顿了顿,早知道你在意,那也不能拿给你看啊。这是生意,拿银子说话的生意!
她话锋一转,说道:“这个事儿吧,若没有廖大老爷的同意,我还真不敢把那支笔交给廖小姐。你看我一个小女子,你知道的。”
“……”廖君怡立即无语,袁冬初不敢,其实在关键事情上,她也不敢违背老爸的意思。
面对三个人的注视,廖君怡终于失去气势,闷闷不乐道:“你们都有本事了,都能掌管生意了。唯独我,还在被父母和哥哥当小孩子。”
这话说的,显然把周彩兰也包括在内了。
周彩兰自然是心虚的,却又不好说说实话。
卓静兰听了廖君怡的话,却略感惊讶,问道:“廖大老爷给你说蘸水笔的相关生意了?”
挺稀奇的。
廖君怡性格大大咧咧,按理说,廖清溪不会把还没着落、而且还有竞争风险的事告诉她才对。
廖君怡很郁闷的印证了卓静兰的猜测:“原本不会跟我说的,是我硬缠着二哥,才问到了实情。我二哥还说,让我和你们多多来往,就算学不来本事,也比把时间荒废在那些虚荣女子身上强。”
“……”廖家这位二公子的打击面,太广了些吧?
卓静兰忍着笑,笑话道:“你被二公子鄙视了啊。”
“哪有?”廖君怡握着拳,“我说了他小时候被夫子打手板哭鼻子的事儿了。”
袁冬初望天,有这么个妹妹,那位二公子,很悲剧啊。
“唉,”廖君怡却恢复了颓丧,继续叹气,“我是没机会掌管生意了。不过你们啊,不能有本事了就嫌弃我,咱们以后还得多多亲近,知道不?”
她还有着重强调的对象:“尤其冬初你,现在开始,不能再廖小姐、二小姐那么别扭了。你看人家彩兰多好,和我们一起唤各自名字的。”
卓静兰附和:“是啊,冬初你那样太见外了。改了改了!”
“那……好吧。”袁冬初答应的有些勉强。她一直觉着,在没有绝对实力时,和权势富豪之家的贵女们保持点距离比较好。
周彩兰却不同,她的身份是秦家的大奶奶。秦家现在的境况是差了点,但眼看就要起势,用不了多久,就能和通州这帮大佬平起平坐。
她应该是得了婆母,也就是秦睿夫人的指点,不能太落了秦家颜面。所以,她才能和卓静兰两人互称闺名。
这些都是情绪上的考量,袁冬初注意的是廖君怡说话的内容。
她说的“都要掌管生意”?
很显然,其中包括卓静兰的。
袁冬初眼眸看过去,想起廖君怡进门时,曾提到了卓静兰的婚事。
她也不矫情,直接就问了:“刚才廖小姐说的婚事,是怎么回事?”
卓静兰已经缓过来的脸色,听到问话,又有些泛红。
她看了看一屋子的丫鬟。
这事儿是她必须和袁冬初说的。但当着这么多下人的面,其中多是别人的丫鬟,这就不好意思了。
她给身边的嫣红丢了个眼神,说道:“这里不用你们伺候了,嫣红带几位姐姐去喝个茶,吃些点心。”
嫣红会意,答应一声,便热情招呼婉儿和半悦几人,袁冬初三人也是冲自家丫鬟摆摆手,示意她们去吧。
不一会儿,房间便清静下来,只剩她们四个主子,大眼瞪小眼的互看着。
卓静兰整顿心情,说起和她婚事相关的事。
其实这事儿和婚事有点关系,但关系还真不大。廖君怡之所以那样说,完全出于羡慕嫉妒恨。
好在卓静兰和廖君怡自幼相处,知道她有口无心,倒也不恼,只管给袁冬初解释
“听说你一到通州,便一头扎进投递行。想来一定知道,通州总号大量单子中,便有专程从庆州过来的包裹和信件吧?”
袁冬初点头,不用她自己察觉,这事儿潘再水就对她说过。
而且写单时分流排队,庆州的单子就挺麻烦。
因庆州的投递物品大多是集中起来,由一人送过来。但其中多宗物品和信件的投递地点不一样,排哪队都不太合适。
和那几个迂腐书生相比,袁冬初有应对纷乱事务的经验。于是,庆州的单子都是袁冬初处理的。
卓静兰接着说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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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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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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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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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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