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总有一队人马不要命的反扑上来,和他们拼命。
登上城楼的兵马,最终不是被杀,就是被赶下去,留下遍地的尸首。
殊不知,这些人马是王璐和马万年从近卫军和白杆兵挑选出来的精锐,专门用来增援一些即将被敌人攻破的地方。
张令和刘南天他们的人当中也有部分兄弟加入。
这支兵马,总共四千多人,一队由马万年亲自率领,一队由近卫军旅指挥使黄天龙率领。
转打硬仗,恶战,一百多名迷彩战士分为两组,分别编入这两队兵马当中。
他们骁勇善战,尤其擅长近距离搏杀。
也是的其他守城的兵马,不用分心。
迷彩战士在守城战中,更是扮演者举足轻重的角色。
他们专门射杀敌人重要指挥员和一些可能会对守军造成重大伤亡的目标。
同时,他们精湛的枪法也让马万年和张令等人精神大振。
张献忠猛攻两天,付出了惨重伤亡,却依然无法攻入城内。
各方人马,疲敝不堪。
翌日,清晨,张献忠再次召集全体将领,命令众人对仪陇城发起总攻。
“诸位,昨天马回和孙可望大军数次攻入城内,却又被王璐的人挡了回来,不过,据朕观察,王璐的人伤亡也非常惨重,他们很快就要支撑不住了,只要再添一把火就能杀进去。”
“传朕的命令,先入城者,官升三级,斩杀王璐者,拜将封侯——”
“是!”
众将齐声大喝。
斩杀王璐,拜将封侯。
热血沸腾。
马回、孙可望、艾岂能等人,纷纷亲自领兵攻城。
二十多万万大军,侵巢而出!
那气势,排山倒海,风卷残云……
徐以显和汪兆龄静静的看着前方。
“皇上,您看,马将军的人已经上去了,王璐他们抵挡不住了。”
“孙将军的人也上去了,快了,马万年不行了!”
“您看,那边,摇黄十三部的人也登城了。”
好消息不断传来,张献忠差点没狂笑出来。
“好,告诉将士们,再加一把劲,王璐必败无疑。”
徐以显、汪兆龄何尝不是眉飞色舞,红光满面。
终于就要成功了。
哈哈……
王璐、马万年此刻得确承受着无比巨大的压力,他们已经下令,死守仪陇。
近卫军、辅兵、白杆兵,前面的兄弟死了,后面的兄弟立即填补上来,和张献忠的人进行殊死搏杀。
天空黑压压的,犹如末世降临。
血流成河……
也就在这个时候,西北方向却突然传来了马蹄声。
笃笃笃……
显然是有大批的骑兵在接近。
孙可望首先察觉到动静,转头一看,豁然一支穿着鲜红战甲的骑兵,出现在视线中。
怎么看,他们都像是明军的马队。
明军?
“不好,唐学志的援军来了。”孙可望猛然一颤,眼瞅着对方上万马队,席卷而来,有些不知所措。
那些铁蹄践踏着大地,轰隆作响。
给人极强的压抑感,隔着几里地,都能感受到那股强大的冲击力。
嘶——
这里怎么会有明军的援军?
孙可望眼瞅着自己的人已经杀上了城头,身后却有大量马队袭来。
怎么办?
此时他身边所有兵马都派出去了,如果将人撤下来,抵挡对方的骑兵。
那么肯定会影响攻城效果。
这些天,他也摸到了王璐守军的一些特点。
那就是必须要连续不断,高强度的攻击,否则一旦被对方有所喘息,他们就会重新部署。
“将军,马队,明军的马队杀过来了。”身边一个将领,看得胆颤心惊。
依照对方骑兵的速度,用不了半刻钟就能杀到。
孙可望抿着嘴,眼底尽是不甘之色,然而他也是身经百战之人。
当然知道,再不派兵过来,对方的铁蹄就将他们的碾碎,然后杀到攻城兵马的身后。
“该死,传令,黄飞虎赶紧回来!”
无奈下令。
张献忠和徐以显等人注意力一直在城头上,看到马回和艾能奇的大军先后到了城头。
张献忠等人非常高兴。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西北方向传来了轰隆的马蹄声。
那些战马驼载着战士,犹如滚滚洪流,席卷而来。
摧枯拉朽,风卷残云。
这,这是明军的马队。
“不好,皇上,是唐学志的骑兵?”徐以显身躯发颤,瞪大了眼睛,尽是不可置信的神色。
这怎么可能?
李大山带着兵马攻打川南去了。
王璐的几万人,是一支孤军,哪来的援军。
总怀疑是不是自己眼花看错了。
他们哪里知道,马明已经攻占了汉中。
援军正是马明麾下,马怀礼的骑兵。
而马怀礼,则是张三顺麾下的营指挥使,不过,这会儿他已经是新唐部落的首领。
麾下一万骑兵,尽是新唐和新汉部落的精锐。
这些人虽然不是虎贲军,却在草原放牧多年,精通骑射。
唰唰唰!
马队在前进过程中,无数箭镞拔地而起,带着嘶嘶破空声,犹如飞蝗似的从天而降。
密密麻麻,令人头皮发麻!
转眼间,黄飞虎的人纷纷中箭倒地。
惨叫声,惊恐的求救声声不断传来。
“这,这是怎么回事,哪来的骑兵?”张献忠惊恐万分,入川之前,他有好几万骑兵。
但自从和唐学志在豫南大战后,骑兵损失殆尽。
入川后因为走的是水路,在川东,川西这种地方山路居多,他们也没法大规模发展骑兵。
如今突然有这么多马队出现在眼前,当然让他感到吃惊。
汪兆龄和徐以显都感到非常意外,赶紧让张献忠腾出一些兵马过来对付马怀礼。
然而此刻,马怀礼的大军已经突入了孙可望兵马群中,横冲直撞。
眼瞅着黄飞虎已经抵挡不住时,张献忠赶紧调集刘文秀部分兵马增援。
此时城头上的守军,也非常疲敝,连续三天大战,无论是王璐还是马万年的人都战死了不少兄弟。
不过他们都保定了必死之心,无论张献忠如何发起冲锋,都是死守不退。
大家都在苦苦坚持,因为他们知道,张献忠粮草不多,怕是也坚持不了多久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西北方向传来了马蹄声。
王璐转头一看,顿时心神大振。
豁然,西北方向的兵马都是鱼鹰的骑兵。
“援军来了,兄弟们,将他们杀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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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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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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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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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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