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里,轻风吹拂,夹杂着海的味道,让人思绪飘向遥远的家乡。
刚才他跟张田田商量好了,打算再过两个月,张田田就去京城寻他。
正好,刘毅拜托陈晓燕帮忙买的房子,到那会儿也应该装修到位了,等张田田过来,就可以顺利入住。
在前一世过久了孤独生活的刘毅,把家看得比什么都重,依他的想法,他累死累活的除了要证明自己外,更多的是想让自己拥有一个温馨的家庭。
他不但要和张田田幸福的在一起,还想让张田田给他生个大胖小子,不,小棉袄也可以。
这对于前世活了四十多岁的他,有着太大的吸引力!
向往了一会儿今后的美好日子,刘毅觉得自己充满了斗志。
掐掉手中还在燃烧的香烟,刘毅站起身来,闪身进入空间之中。
刘毅现他这一辈子进入空间的次数,比起前世总得加起来都还要多,现在这个空间已经和他生活分不开了。
空间之中,别的都无变化,只有那株刘毅在紫衣宾馆前的垃圾堆里捡来的树根,开出了三朵白色耀眼的鲜花。
可让刘毅非常纳闷的是,这三朵鲜花开了整整二十天了,也不见它们有丝毫的变化。
“为什么它们一直保持这个鸟样?不应该啊,按照之前它们生长的度,开花的周期,怎么说也有果子结出来了哇!”
刘毅想不通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不知道这株树到底是什么品种,如果能知道一点信息,他也好去查查资料。
但现在,显然的,他只能看着这几朵白净的鲜花干瞪眼。
突然,刘毅两眼一鼓,似乎想到了什么,忍不住拍了拍额头,大悟道:“我怎么这么笨呢?花粉!是了,这三朵花尼玛是要传粉的啊!”
“这些天忙坏了,尽然连这种常识性的东西,到现在才想起来,真不应该啊!”
既然知道了花不结果原因,那事情就好办了,无外乎弄些蜜蜂或者蝴蝶进来便是。
想了想,刘毅决定去弄些蜜蜂,因为这样不但可以为三朵白花传粉,而且还可以吃上蜂蜜。
接着,刘毅又想到了一个问题:“不对啊,为何以前那些蔬菜就不需要传粉?”
他以前在空间中种植了好些种类的蔬菜,可那些蔬菜都未曾有动物帮助传粉,可照样还是长出了许多的瓜豆,这让他非常的奇怪。
空间之中,凡事不能以常理度之,刘毅现在也是脑洞大开,不断的猜想着各种可能。
想了一会儿,想不通,刘毅便不再纠结,闪身出了空间,倒头就睡。
第二天,刘毅让方建军去跟许少文的摄影组帮忙,他自己则从岛上回到了6地。
今天,他要进山寻找蜂蜜,肯定是不能带着方建军的。
上午十点多,刘毅到达一处无名山中,开始在山中寻找蜂蜜。
还好,这个季节是蜂蜜经常出来的时节,所以刘毅也没有担心寻不到它们。
东北的山林,高山树密,山路崎岖,荆棘遍野,草木横生。
这样的环境,刘毅非旦没有不高兴,反而心生激动,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原始森林中,才容易找到华夏特有的蜜蜂——中华蜜蜂!
中华蜜蜂,是华夏独有的蜜蜂品种,它们是以杂木树为主的森林群落及传统农业的主要传粉昆虫。
中华蜜蜂,有利用零星蜜源植物、采集力强、利用率较高、采蜜期长及适应性、抗螨抗病能力强,消耗食量小等意大利蜂无法比拟的优点。
具刘毅所知,如今这个年代的中华蜜蜂是越来越少了,除了山区之外,还真不好找到这种蜜蜂。
而且,随着时间往后推移,今后这种蜜蜂将会越来越少。
至于具体原因,刘毅曾经看过一本杂志,好像是说因为因为意大利蜂的入侵,才会如此。
意大利蜂是我国饲养的主要外来蜜蜂品种,它的翅膀振动频率,与中华蜜蜂雄蜂翅膀的振动频率有点相似。
它们常常被中华蜜蜂误认为它是雄蜂,意大利蜂顺利进巢门后,就会杀死中蜂蜂王,一个蜂群只有一个蜂王,而失去它,可以说是该蜂群最大的灾难了。
不要以为蜜蜂灭绝似乎对华夏没什么影响,恰恰相反,中华蜜蜂对华夏影响重大!
中华蜜蜂有7ooo万年进化史,抗寒抗敌害能力远远过西方蜂种。
一些冬季开花的植物如无中华蜜蜂授粉,必然影响生存,华夏许多植物繁衍下来,中华蜜蜂功不可没。
中华蜜蜂为植物授粉率比西蜂高3o%,且耐低温、出勤早、善于搜集零星蜜源,对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
而洋蜂的嗅觉与华夏很多树种不相配,因此根本不能给这些植物授粉。
这样一来,咱们华夏特有的小蜜蜂有多么重要,就不言而喻的了。
深山中,绿树环抱,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斜射下来,在地上形成斑斑星点。
刘毅此时却被这树林中湿热的空气搞得烦躁,还好,他进山之前已经放了足够多的清水在空间之中,要不然将会更加的难过。
至于空间泉水,还是算了,那玩意儿喝多了会死人的!
中华蜜蜂是不好找的,这些小家伙很小,总是三两只的出来,要想找到一处蜂窝,需要运气。
刘毅也没想着刚进山就能寻到,但他有感觉,今天一定能寻得到。
他是农村出来的人,知道蜜蜂一般都喜欢在什么地方筑巢,所以他才心里有底。
林中山路难行,但刘毅此时的体魄足够他在山中毫不费力的奔走,除了感觉有些闷热外,他在山上如履平地,这样大大加大了他寻找蜂蜜的效率。
“嗯?野鸡?”
刘毅刚翻过一个山头,忽的停了下来。
现在他经历过空间改造后,感观相当敏锐,所以一现前方有丝丝响动,他便停了下来,驻足观察。
“果然是野鸡!”
从草丛中冒出几枝彩色的羽毛,刘毅一下就看到了它。
刘毅不敢妄动,这山中野鸡滑溜的很,稍有声响,它便立刻飞走。
他慢慢的蹲了下来,作鸭步状,轻轻的往前摸去,在行进中,他又轻轻的将地上的一颗乒乓球大小的石头拽入手中。
近了,十米,八米,……五米。
在五米处,刘毅停了下来,不敢再往前去。
轻轻抬起胳膊,刘毅将手中的石头对准备那只野鸡,一瞄准,就立刻砸了过去。
“砰!”
一声闷响,那只野鸡来不及反应,便被打伤在地。
就在此时,刘毅冲刺而去,那野鸡刚想起飞,就被刘毅扑按住,并一把抓在了手中。
“哈哈,这只鸡至少有三斤重,中午饭有着落了!”
虽然刘毅带得有零食,但如果能吃到野味,他当然会更加高兴。
高兴了一会儿,刘毅看了看天色,现太阳已至头顶,想了想,便决定先把这只野鸡吃掉再说。
刚走几步,刘毅又现草丛中有一个野鸡窝,那窝里尽然有十二只圆滚滚的鸡蛋。
“咳咳,辛苦你了!”
刘毅看着手中傻愣愣的野鸡,表扬道。
说着,就蹲下来把鸡蛋全部收了起来,放到了空间之中。
完事后,刘毅找到一块空地,从空间之中拿出出一把菜刀,然后将刀放到那野鸡脖子上一拉,就见鸡血喷涌而出。
将野鸡扔在地上,扑扑弹了一会儿,死了。
接着刘毅就用地上的石头搭起一个灶台,开始烧热水。
他从空间中取出一个锑锅,烧了一大锅水,等水烧开,便将整只鸡按入其中,让开水将它的羽毛烫开。
稍稍在水里一滚,刘毅就将整只鸡提了出来,开始拔掉鸡毛。
看到这只鸡的尾羽有几根好看的,刘毅想了想,没有扔掉,留了下来。
掉完鸡毛,又将野鸡的内脏取出,再清洗干净,接下来就是做叫花鸡的时候了。
他用刀背敲断鸡翅骨、腿骨、颈骨,接着就开始往上摸各自佐料,作为吃货一族,加上身有空间,这些东西可是必备之物啊。
很快,刘毅就在鸡上摸好了各种佐料,接下来就是包裹。
山中没有荷叶,但刘毅空间中放的有锡箔纸,这个也是可以代替荷叶包裹鸡肉的。
用锡箔纸将整只鸡包好后,刘毅又和了一些稀泥包了厚厚的一层泥壳,弄好后,就将之扔到了火堆里均匀的烤制起来。
叫花鸡烤好还有一会儿才行,刘毅往火堆里扔了一些材火后,便往旁边的石头上一坐,从空间中拿出一壶水咕噜咕噜的喝了几口,慢慢等待。
……见泥土快要干裂,刘毅估摸着里面的鸡肉已经熟透,便迫不及待的将泥团从火堆中掏了出来。
冷却一会儿,等泥土不再烫手,刘毅一把将之揽入手中,用刀背一磕,撬开泥壳,一股使人垂诞欲滴的异香扑鼻而来。
他急吼吼的将泥土全部弹开,只剩下里面一层锡箔纸。
揭开锡箔纸,烤鸡色泽枣红明亮,油润光泽,芳香扑鼻,鸡香浓郁,芳香四飘。
刘毅口水直流,哪还忍得住?直接撕下一只鸡腿啃了起来。
鸡肉入口酥烂肥嫩,风味独特,让人欲罢不能。
刘毅吃得过瘾,大呼道:“太好吃啦……”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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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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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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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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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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