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它孤零零地生长在天地间这么久,不止一次遇到强大异类,想要吞噬它的道韵——甚至连它的皮囊都不想放过。
因为它的战力弱小,很多时候无力反抗,只能躺倒任捶,但是它不愧是受到天地气运所钟爱的,每每遇到强敌,总能匪夷所思地化险为夷,久而久之,它对生死也就无所谓了。
但要说面临死亡的时候,它一点都不会抗争,那也不对,起码上次独角大鲵发现它之后,原本是想吞噬掉它的,于是它马上往溪水里释放了一点灵韵,结果独角大鲵就被吸引住了。
独角大鲵已经修至元婴,这可不止是初通灵智了,公母俩商量一下,觉得与其吃掉绛珠草,不如细水长流慢慢享用,相当于是有了一个长期的灵韵供货商,更有助于后代的成长。
想来人类始祖第一次开始豢养家畜的时候,也是出于类似的打算吧?
绛珠草并不在意对方怎么看自己,更不担心自己晋阶出窍的时候,对方可能改弦易张吃掉自己,因为那个可能性实在太小了,它相信在那之前,大鲵会遇到强横的对头。
到了那个时候,就又是下一个历史进程了。被天地气运钟爱的灵物,就是这么自信!
甚至在它和大鲵群相熟之后,还指挥它们帮着自己遮蔽气息,并且告诉它们,不得在自己附近吵闹,想要折腾的话,走得远点!
大鲵的小暴脾气,哪里受得了这个?当即就翻脸了——你想教我做事?
当然,原话并不是这么说的,但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
绛珠草就表示,我休息不好的话,汇集灵韵的速度就慢。
于是,大鲵一家骂骂咧咧地向下游游了一段距离……
绛珠草的猜测没有错,大鲵群终于是遇到了对头,那对头强横无比,将所有大鲵都活捉了,不过很显然,新来者并不是不想杀生,而是想……吃新鲜的。
绛珠草对轩辕不器的眼神太熟悉了——很多强横存在打自己主意的时候,就是这种眼神。
它没有为大鲵一家感到悲哀,因为独角大鲵平时也吃肉,遭遇了这么强的敌手,只能说是运气不好。
绛珠草不太清楚对方打算如何对付自己,它也不想去了解——就是这么佛系。
只要对方没有流露出吞噬之意,它就没有主动沟通的兴趣,谁知道这个强者能待多久?
一语成谶!这强者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打量它几眼,就来了新的强者,而前面那个强得离谱的家伙,甚至不敢招惹后来者……
好吧,后来的这位……也许也待不了多久,绛珠草对此真的麻木了,在它漫长的生命中,这都是无足轻重的片刻,只要对方没打算吞噬自己,它甚至有点瞌睡了。
然后它就惊闻……此前那个强者,是想要把自己带走吃掉?
那么,相较这个悲惨的结果,搬家也不是不能接受,但它还是想挣扎一下,“你们说的固魂丹……是什么东西?没准我有……可以用它来换我的性命吗?”
镜灵闻言,精神顿时就是一震,“你有几颗?”
“你给我闭嘴!”冯君快气死了,对方都不知道固魂丹长什么样,你就先问有几颗,照这么做生意,你要是不赔到姥姥家,我跟你姓!不过话说……你有姥姥吗?
然后他看向绛珠草,取出了一颗固魂丹,打开了瓶盖,“就是这种东西,你有吗?”
“有,我有两颗,”绛珠草的神念逐渐连贯了起来,显然是此前一直不跟人交流,导致神念沟通不顺畅,“我希望能赎取我的性命。”
虽然生死看淡了,但是如果有活命的可能,它当然也会争取一下。
大佬的神念冒了出来,没什么情绪,“先拿出来看看。”
然而,绛珠草虽然单纯,一些基本常识还是有的,“你不会想抢劫吧?先劫后杀的那种。”
冯君懒得多话,直接摸出手机开始搜索,不过大佬这次颇有高人之风,“一条根须扎进地下那么深……让我看看,哈,尽头居然裹着储物手镯?”
“这是……我的!”绛珠草前所未有地紧张了起来,“我家老祖送我的!”
“你家老祖!吼吼吼,”阴魂笑出了猪叫声,“绛珠草什么时候有老祖了?你是注孤生的运气!”
“注孤……生?”绛珠草有点不懂这个梗,“那是什么?”
“就是别假装自己有靠山,”大佬又是阴森森地一笑,“打劫,先劫后杀的那种……老实交出储物袋,我允许你挑选一种死法!”
“那你还是杀了我吧,”绛珠草终究还是不怎么害怕死亡,事实上,它连要挟对手都不太娴熟,“我生气了,这储物手镯……我打算毁掉!”
“那我会让你死得很煎熬,”大佬狞笑一声,“你知道植物命火吗?我把你烧得差不多,再用生命之心救活你……能杀你一百万年,你考虑清楚了吗?”
“生命之心?”绛珠草明显愣了一愣,沉默片刻后发问,“咱们打算怎么搬家?”
“搬家的话,就用不到生命之心了,”大佬冷哼一声,“你也不要问怎么搬家,反正我正缺个侍女……算你走运!”
“绛珠本是仙脉,”绛珠草傲然回答,“岂能在他人门下奔走?”
“嗯?”大佬轻哼一声,放出一股气势来,也不算强横,但是洋溢着浓浓的木之生机。
冯君和镜灵都没觉得意外,因为两人都知道,阴魂大佬是有根脚的木妖,但是绛珠草却直接感受到了,“您是……您是木之始祖?”
“我不是!”大佬冷冷地回答,“我不是木之元祖,却远胜始祖。”
木之元祖,一般被认为是建木,一株能撑起一个世界的存在,搁在玄幻小说叫世界树。
相较而言,其他的几大神树就要差一点,比如说扶桑、帝休之类的。
但是木之始祖就多了,第一棵柳树是始祖,第一棵槐树也是始祖。
简单来说,大佬起码把自己摆放到了梧桐、若木这个级别,不过话又说回来,它只说自己不是元祖……没准是自比元祖。
绛珠草的心里,其实也不怕跟若木、帝休相比,可能比扶桑、梧桐稍微弱一点,然而,它虽然天赋神通不行,但是论起对道韵的掌握,只比建木逊色半筹。
反正眼下看来,打是打不过,好在对方虽然根脚未必比它强,但也算拿得出手了,做个随侍倒也不算丢人,“前辈见多识广,既然是安排了搬家,想必也熟知小修的生长环境了?”
“那是,”镜灵狞笑一声,“一定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青龙绛珠汤的滋味才更有道韵。”
它是随口吓唬人,纯粹的起哄架秧子,别说是大佬了,连绛珠草都只做没有听到。
大佬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问冯君,“冯山主,白砾滩的好处……你想到了吗?”
冯君听得一翻白眼,刚才我正等你说呢,结果咱们就到地方了,现在你问我?
不过他终究是天资聪颖之辈,既然白砾滩的坏处是嘈杂、灵气差一点,那么好处的话……“您是说我有界域眷顾?”
“界域眷顾吗?”绛珠草的修为要差一点,而且它也不擅长探查别人,真不知道冯君居然身具界域眷顾,不过对它这注重道意的生灵来说,这也不差了。
哪怕它也是受天地气运钟爱的,可一个是县官,一个是现管,双重保险就是喜上加喜,所以它表示,“这个……倒也不错。”
希望不要太嘈杂,灵气也能供应得上吧。
“你说得不错,但是没有说到点上,”大佬悠悠地表示,“白砾滩有同道气场啊!~”
同道气场……冯君听得有点傻眼,这跟道意有什么关系?
“大道气场?”绛珠草顿时就激动了起来,“这个好啊,是什么属性的?”
别人只说是同道气场,但是事实上,同道气场原本就是天道意志的体现——没有天道意志的支持,谁家能弄出同道气场来?
“没有属性,出尘晋阶金丹的同道气场,”大佬淡淡地回答,但是不管怎么听,都能从它的语气里,听出若有若无的凡尔赛气息,“天琴小修都去那里晋阶,无非感应多一点。”
“我觉得可以搬家,”不知道何时起,绛珠草一条细长的叶子上,卷住了一个白色的手镯,“同道气场是嘈杂了一些,但我也是能吃得了苦的。”
天可怜见,它的成长最需要的就是道意,而且最好不要有属性,它需要单纯的大道之意,给它面前丢一块道碑,它未必会感谢——有属性的道意,对它增益不多,还有可能是毒药。
修者晋阶的大道气场,人气肯定是污浊的,但是用两分法或者辩证手段来分析的话,有清自有浊,有浊自有清——道家的说法是,阴阳原本是一体两面。
绛珠草真的喜欢清净,不过既然是大道机缘当前,它也不介意“闹中取静”。
我倒是知道林黛玉进了红尘,冯君看着半人高的兰花若有所思:不过林黛玉搬家,是自己动手的吗?而且……你确定自己真的能吃苦?
(更新到,下旬了,有人看出新的月票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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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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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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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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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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