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北算是旧地重游,对这一处景点可谓是熟悉,便成了欢子的向导,领着她先去观鸟。
两人来到镜面湖畔,这里的风景依然优美如画,鸟群在天空盘旋,鸳鸯在湖里戏水,一如昨日,就连湖边路上的游客也像昨天一样,三三两两,依然稀少。
欢子站在湖边,看着漂亮的湖面,看着自由翱翔的洁白飞鸟,不安的心情渐渐愉悦,脸上也露出明媚的笑容。
李北拉了拉她,问道:“风景漂不漂亮,来这里玩高不高兴?”
“太美了,李先生,欢子来这里游玩,非常高兴。”
欢子突然生出了一种庆幸,幸亏他把自己强行带来了这里,在单调乏味的工作当中,偶尔逃脱一次,其实不是罪恶,而是人生中的一次享受。
李北又杵了杵她,说道:“既然高兴,是不是应该吼一嗓子?”
“纳尼?”欢子轻轻皱起眉梢,问道:“李先生,吼一嗓子,是什么意思?”
“吼一嗓子,就是大声喊叫几声,大声喊一嗓子。”李北坏坏地道:“这叫发泄一下,也叫缓解压力,你天天忙这忙那,根本就没有休息,应该试一下这个。”
“你看着,我给你做个示范。”
李北把双手拢在嘴边,朝向湖面大声喊道:“天上飞的!水里游的!你们快跑啊,我是大恶魔,大恶魔来啦……”
随着他拖出去的长长尾腔,山间湖面回音荡荡,栖息在湖边的鸟儿吓得扑楞愣地飞跑,湖面上戏水的鸳鸯,也吓得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好远好远才敢冒头。
欢子噗嗤一笑,唇红齿白地说道:“李先生,你很幽默,欢子跟先生在一起,非常高兴。”
“高兴你就吼一嗓子,来,该你了,看还有没有鸟儿被你吓跑。”李北拉了拉她,换了个地方,更加靠近湖边。
欢子却有点不好意思,微微的脸红起来。
高声大喊,在她那一方国土非常少见,民族性格,注定了她不是一个率性敢为的女性。
欢子摇了摇头,委婉地拒绝。
然而李北却很执着,逼着她高声大喊,还说这是本主人的命令,不吼一嗓子,就是不给面子。
既然如此,欢子只好勉为其难。
“天上飞的!水里游的!你们快跑啊,我是大恶魔,大恶魔来啦……”
欢子的喊声清脆娇嫩,不像是高声大喊,倒像是一只黄雀,轻轻地叫唤了几声。
那些鸟儿一只都没有吓跑,反而受到了吸引,声声鸣叫,飞回来了几只。
“草!”
李北不高兴了,一摆手道:“没意思,欢子小姐,你真的很失败,照着我的原话喊一遍,不但没创意,而且没气势,你什么时候才能放得开?”
欢子明眸含笑,说道:“请让欢子唱首歌吧,欢子不会吼一嗓子,但可以唱首家乡民谣,为先生助兴。”
李北一笑:“好。”
“请。”又如绅士般弯腰,做了一个请她登台的手势。
欢子扬起头来,面向湖泊,高声唱起了一曲家乡民谣,轻快的曲风,异域的歌词,欢子唱了一首古老的情歌,描述女子遇见心上人喜悦而羞涩的心情,以及对心上人的爱慕、和对未来的希冀之情。
李北虽然听得懂日语,但歌曲的吐词轻快,欢子又是连哼带唱,他并不能听明白,这歌词里说了些什么玩意,而且这首歌曲,他没有任何印象。
一支悠扬轻快的歌曲唱罢,李北微笑着轻轻鼓掌,欢子却仍在闭目陶醉。
此刻欢子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幕一幕的画面,有如电影中交错的镜头,闪过的全是李北的面容。
她一时想起,在与桥本龙太郎决斗的时候,他的面容阳刚而冷冽,目光中满是森冷的肃杀,她又想起,在险些被贼匪奸杀的时候,他救下自己的眼神充满了爱怜和关切,她还想起,平常开玩笑的时候,他的眼神又是另外一种感觉,暖暖的,坏坏的,多么可爱的感觉。
欢子不由露出一丝微笑,看向李北:小北君,欢子祈愿今生今世,都追随在您的身边。
……
黄昏时分,李北把欢子带到了昨天来过的水潭边上,一人围了一条白色浴巾,坐在了雾气腾腾地温泉池里。
这处温泉比较隐秘,远远离开了景区栈道,不但风景优美,而且少有游客过来,欢子对这里幽静的环境相当满意。
两人并肩坐在一块,一边品着红酒,一边随意地聊天,不多时后,恰好有三个背包的游客经过,看见了这处温泉,他们停下了脚步。
一个男的用日语小声说道:“小泉君,这里有处温泉,环境很幽雅,就是可惜了,有两个支-那男女在那里,要不然我们可以在这里泡汤。”
一个女的小声说道:“哥哥,我们走吧,我不想跟支-那人一起泡汤。”
被称为哥哥的这位,是一个魁梧的大个子,名叫小泉健一郎,他看着雾气腾腾的温泉池里,瞧见佐川欢子浑身雪白、姿色明丽,不由嘴角勾出一抹笑意,眼光欣赏地说道:“之那有句名言,叫做‘既来之则安之’,这里的环境非常幽雅,既然我们来了,何不放松心情,在这里好好的休息一下?”
他说了这么一句,其他两人没有反对,两男一女走到了温泉池边。
温泉池不是私人财产,有游客过来,李北和欢子只得让一让身,留出充足的空进。
几人泡在一块,听他们小声交谈,欢子很快就察觉到,他们三人是日籍游客,跟自己一样,是自己的老乡。
“你们好,我叫佐川欢子,是RB人,请问你们都是我的老乡么?”
两男一女停下交谈,惊讶地看着她,半刻后才敢相信,这位叫佐川欢子的极品美女,并不是本土人士,而是来自RB的老乡。
三人立刻与欢子笑谈起来,经过正式介绍,三人得知,欢子在东海的一家公司工作,而她旁边的同伴,却是一个正宗的本国人,名叫李北,与欢子同一家公司,应该算欢子的同事。
三个东洋人对李北这种所谓的“之那人”怀有天然的戒备情绪,那叫小泉明子的女子,把欢子拉到一边,一脸担忧地问道:“欢子小姐,你独自跟一个之那同事出来泡温泉,你不害怕么?我听说,他们都很野蛮,经常聚众闹事,不可理喻。”
“是啊是啊,我亲眼看见过他们游行,打人,砸车,胡作非为。”
“之那人都很卑贱,欢子小姐,我在这里住了半年,知道这些下等男人的心思,这位叫李北的之那男人,一定是贪图你的美色,才以同事的身份,诱骗你单独来泡汤浴,欢子小姐,你要小心啊……”
最后一句话是小泉健一郎说的,他嘴上说的冠冕堂皇,眼光却很不老实,一直在偷偷瞄看欢子雪白丰耸的胸脯。
他们以为李北听不懂日语,所以只是压低了语声,并没有担心这一番议论,会引来麻烦。
李北本不想搀和到他们的小圈子里去,但听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说起这些,便冷冷地说道:“小泉健一郎,你们在这片国土上说我们的坏话,有没有想过后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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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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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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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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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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