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匈奴一战后,那内鲁就带着他的母亲定居在了玉门关。
这么些年,他没有娶妻生子,他母亲愁的不行。
一开始,定居在玉门关,一切都要重来,他不是匈奴的王子。
终于是靠着一点点积累的经验开起了一个打铁铺。
这一天,有两个女子腰挂长剑走进了打铁铺。
“老板!我的剑锋被砍坏了一个口子,你看看能不能恢复如初?”身穿红衣的女子走进来问。
那内鲁走过来,接过那把做工精密的长剑。
“可以,不过要等一个时辰。”那内鲁点头。
另一个身穿蓝衣的女子道:“你刚刚那力气使得也太大了些,多好的剑都遭不住你这样弄。”
“嘿嘿,那不是情急之下嘛,那个恶徒就被我吓跑啦。”红衣女子笑呵呵的抱着蓝衣女子撒娇。
两人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真没想到,我们才出去三年,我那堂妹竟然就嫁人了,居然还嫁了个文人,她以前跟我说最不喜欢文人了。”红衣女子笑道。
“我也意外呢,我想着百煦那个性子怎么着也得是和阮舫舫,没想到居然是纪百煦,估计清儿得知这件事情的时候,也被吓着了。”蓝衣女子同样笑着附和。
“阮舫舫是阮大夫的女儿,那阮大夫曾经上旨不让清儿做皇后呢。”红衣女子哼了一声,翻了个白眼。
“不过没想到,她竟然嫁给了纪百臻,也不知道阮大夫会不会尴尬。”
红衣女子继续说着,边说边笑。
而正在一旁劳碌的那内鲁却是动作一震。
纪百臻…
他久久的没有动作,红衣女子道:“你怎的不动了?快点修啊。”
那内鲁回过神背对着两人点点头。
良久,他出声询问:“姑娘刚刚说的纪百臻,可是三年前征战匈奴的纪百臻纪将军?”
红衣女子点点头,“是啊”
那内鲁不再说话,继续劳作。
修缮好后,他将剑递给了红衣女子。
“姑娘,剑已经修复好了。”
蓝衣女子从腰带上取出碎银子放在桌案上。
“多谢了。”
随后,二人便转身离去。
看着一蓝一红的背影,那内鲁四处看了看,看着这秀丽河山,他立在原地很久。
他微微动了动嘴唇。
轻声道:“纪百臻,新婚快乐。”
一切始于三年前他入匈奴王帐,终于三年后他的喜讯。
他释然一笑,回了打铁铺继续忙碌。
…..
或许,遗憾才是人间常态。
──
安逸的日子过的总是很快,纪绾清和元胤相伴着,终于是将怀瑾给盼大了。
多年后,元怀瑾已经十七岁。
生的唇红齿白,剑眉星目,一双和元胤相似的眼眸仿若星子。
这一日,他在梨园练剑。
纪绾清来寻他,已经三十四岁的纪绾清,眼角的细纹已经有些明显。
元怀瑾看着母后前来,连忙停止练剑,跑上前扶住她。
“怀瑾,你已经十七了,该选太子妃了。”
元怀瑾闻言,抿了抿唇,但是耳朵却已经红了。
纪绾清将他的反应收在眼底,微微笑着道:“怀瑾,你长大了,也该到了独立的时候了。”
“母后三日后举办赏花宴,到时候京城贵女们都会来,你到时候悄悄的看,若有心仪的告诉母后,知道吗?”
纪绾清是想让儿子自己遇上他喜欢的女子的,但是这里毕竟不是现代。
便也只能遵循着古人的方式来。
元怀瑾点点头,没有拒绝。
“你妹妹去何处了?怎的一天到晚都不见人影?”
自从长乐五岁之后,就更是调皮的无法无天,整天纠缠着他哥哥和怀瑾,也不见她到自己面前陪陪自己。
“妹妹今日找鹤庭去骑马了。”怀瑾想到妹妹笑道。
“她啊,性子一刻都闲不住,也就鹤庭管得住她。”
小时候就爱跟着鹤庭跑,鹤庭去哪,她就去哪,一刻不得闲。
给她找伴读也不要,非要鹤庭也做她的伴读,给她这老娘气够呛。
年纪越来越大后,上房揭瓦,什么都干。
得空就去找鹤庭去马场骑马练剑,小小年纪已经练了个百步穿杨的本事。
纪绾清得知时,还是为女儿骄傲,女儿家就该活的热烈一点才是。
“怀瑾,你觉得,长乐跟鹤庭相配如何?”纪绾清偏头问。
明年怀瑾十八岁,三郎就要退位了,得先把女儿的亲事定下来,等日后成亲了,他们再赶回来。
怀瑾听着心里不爽,鹤庭就这样把自己的妹妹给拐走了。
若不是他年年都在妹妹耳前问她喜欢谁,他能撬走吗?
“他们二人很是相配,鹤庭对长乐,是有男女之情的。”怀瑾说道。
“那便好,等你的亲事定了,母后再问问长乐。”
怀瑾跟着她回了广寒宫。
太子年满十六就要搬出皇宫,自立府邸。
入住东宫,后宫却还没有侍妾,侧妃,各个官员家中都盯着太子妃的位置暗暗努力。
怀瑾一直记着父皇的话,要努力刻苦,一日都不得懈怠。
回到广寒宫后,怀瑾陪着她说了会话,就出宫回东宫了。
不久之后,元胤也来了。
元胤今年已经四十了,面容不似二十多岁时那般年轻,但还是俊美。
就是身子骨到底不如之前了。
元胤坐在她身边,将她揽入怀中。
“清儿,还有一年,还有一年,我们就可以去浪迹天涯了。”元胤紧紧的搂着她,沉声说道。
“这一年,终于要来了,你答应我的,要游遍大燕河山。”纪绾清从他怀中抬起头说道。
“嗯,我答应你的,我会做到的。”元胤点点头。
弱冠之年的承诺,终于要实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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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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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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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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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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