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盛楚风云录>第十一章:城郊狩练
  时光转瞬又过去一载,十六岁的赵隶虽说只涨了一岁。但却已经完全不像是个十七岁的少年了。

  这倒不是说面貌有何变化,只是先前白嫩的皮肤经过一年的磨练,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身高亦是远超同龄人。一身简单的白袍上身,端的是气势不凡,特别是那一双眼眸,深邃不已。

  这一年来,赵隶所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白天去习武馆习武,晚上进行药浴,风雨无阻。至于说所谓的宫廷龌龊之事,他是一件都没遇到过,或者说是被赵乾给挡了下来。跟他有过冲突的二皇子赵庸,更是一次都没见到过。

  艳阳高照,又是一个艳阳天。赵隶站在东宫门口仰头眯着眼享受了一会阳光的沐浴,然后轻吐一口气,大步走向习武馆。身后跟随的女官小柔,仍是那副俏丽的模样,看着赵隶的背影,贝齿轻咬下唇,眼神略显迷离,端的是一副惹人怜爱的豆蔻少女样子。可惜的是,背对着小柔的赵隶却是没有看到,恐怕就算看到了,也最多只是微微一笑。至于旁边的那些宫仆,一个个低着头恨不得当个鹌鹑,哪里敢去窥探。

  “师父,隶来了,今日还是如常?”赵隶对着几百年也不变邋遢样子的秦广义说道。

  只见秦广义从地上起身,对着赵隶就是打了一个臭味十足的酒嗝,“呃嗝~”

  而赵隶也仿佛是习惯了,仍是面无表情的看着秦广义,见此秦广义微微一笑,身上有些酸臭的麻布衫微微一涨,散去全身酒气,然后眼神一眯,盯着赵隶道“乖徒弟,一天天就练这些无聊的把式,觉不觉得烦啊?”

  不知道秦广义是何意思,但知道恐怕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一年来,秦广义可没少变着法的折腾他,于是嘴角微微掀起,带着些许笑意说道“隶,全凭师父安排。”

  “好!去换上这身衣服,然后跟我走。”秦广义说着,从地上拿起一件粗麻制的灰色短衫。

  赵隶看着那上面沾着的灰尘,没有表露出任何情绪,伸手接过后,就直接当着秦广义的面换上了。

  两人结伴走出去,一侧等候的小柔看见赵隶身上的灰色短衫,眉头微微一皱,正要开口说些什么,却听见赵隶道“今日我与师父去办点事,你们就不必跟着了。”说着两人就渐行渐远。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小柔眼中明暗不断闪过,然后冷声道“你们直接回东宫。”然后转身离去。

  一路上,遇到侍卫查探,秦广义便会亮出一道似金非金的牌子,然后便会放行。连话都不用多说一句。赵隶也不以为意,这样的牌子他也有一个,只不过在小柔身上。

  再次站到太安城街道,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赵隶浑身不由得一松。

  倒是秦广义眼神向两边微微瞟了瞟,嘴角微微有些上扬。

  “师父,我们去哪?”赵隶出声问道。

  “城郊。”秦广义回复的极其简短。

  城郊?赵隶眼中闪过一丝思虑,太安城郊有什么?想不通,他便不打算去想,就这样跟着秦广义不断前行。

  就在人群中穿越的时候,跟在后面的赵隶亲眼看到秦广义的右手‘不经意’的摸向了一个挎篮妇人的臀部,似乎……似乎还有个五指微抓的动作……然后秦广义便面不该色的继续前行,倒是那妇人被人轻薄后,面色顿时涨红,扭头一看,便看到了盯着自己的赵隶……

  那妇人仔细瞧了瞧赵隶,面色更红,轻啐一声,走到赵隶身边低声道“小郎君何必如此,若是有意,今晚可来北坊同仁巷口寻奴家……奴家…无有不允……”说着,这挎篮妇人就急忙离去。只留赵隶站在原地,嘴角不停抽搐。

  一番折腾,赵隶跟秦广义终于来到了太安城东门处,他这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古代的城墙,足足有十几米高,厚也有好几米,威严厚重之风扑面而来。微微感叹一番,见秦广义脚步不停,自然是也不敢耽搁,连忙追去。

  两人又行了几里地,终于见到了一片山林,秦广义站在这微微一笑道“终于到了。直接告诉你吧,你今日的任务就是独自进山林之中,捕猎猛兽!”说着秦广义就戏谑的看着赵隶,希望从其眼中看出一丝惧意。不知道为什么,秦广义很是喜欢逗弄自己这个太子徒弟。

  但很显然,秦广义注定要失望了,赵隶只是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铁剑,低头哦了一声。

  哦?秦广义有些不爽,于是故意说道”习武之人一味练武最后只能是花架子罢了,所以今日带你来见见血!只有在搏杀之中,武者才能迅速进步。“

  ”哦。“回答他的仍是一个不悲不喜的哦字。

  秦广义有些抓狂了,按捺不住的问道“你早就猜到了?”

  “没有。”

  “那你为何……”

  “我猜的是你要带我去杀人。”

  杀人……秦广义顿时气馁,自己这徒儿见过死人吗?就敢说杀人?还是说他只是在强撑?要知道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可是足足三天吃不下去饭,吐的昏天黑地……有心去问,但看到赵隶那副气死人不偿命的面瘫脸时,顿时窝火,赶忙摆摆手道“走走走,日落之前我在这等你。可不准拿什么兔子,山鸡糊弄我。”最少也得是山猫山豹什么的。最后半句秦广义没有说出口。

  听完秦广义的话,赵隶无谓的点点头,然后转身信步走进山林。

  看着赵隶的背影,秦广义眼中微微一眯,没多久,一伙跨刀大汉匆匆赶来,正要进入山林,路过秦广义时,秦广义低声道“诸位都是习武之人,自然知道见见血不是坏事。殿下可不愿习什么花拳绣腿,望诸位把握好分寸。”

  大汉之中为首者脚步一顿,扭头看了一眼秦广义一眼,眼中有着一丝探寻的意味,秦广义也不在乎,双臂环抱,肩头一耸。

  见此,那大汉微微皱皱眉也不说话,带着人扭头钻进山林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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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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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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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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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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