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奇怪他刚刚回来怎么会有这样一栋房子,他说:“我之前回过花城,知道以后我们的根还是要落在花城的,所以就早早买好房子,现在不是派上用场了么?”
他系上围裙,很像那么回事。
我要帮他洗菜,他搬了张椅子让我坐在厨房里看他忙活:“你的职责就是陪我唠嗑。”
“看你一个人忙我过意不去。”
“收起你的内疚心,记住,凡事你心安理得了,一切都会不同。”
“你应该做心理医生而不是厨师。”
“我是一个可以辅导心理问题的厨师。”他朝我晃晃手里的黄色胡萝卜:“罗宋汤好不好?”
“要煮很久的。”
“我的冰箱里有牛骨头高汤,做起来很快。”他洗干净番茄放进料理机里打碎,然后切煮熟的牛腩。
“这个我热了一下。”他切了一小块放进我嘴里:“怎样?”
牛腩又软又烂,很好咬断的纤维中间还有胶质一般口感的筋络,牛肉的香味溢满口腔,实在是美味的很。
“举起两个大拇指都不够夸奖的。”我真心实意地夸赞。
他勾勾唇角:“这个只是原料,成品更好吃。”
看着一个型男煮饭实在是一个赏心悦目的过程,如果期间没有席卿川不停打电话来骚扰我的话。
我想关机,乔键祺却说:“别逃避,不想接就别接,挂了电话别人打给你就看不到了。”
我知道,但是席卿川的电话频频打来实在是影响我的心情。
他切菜的动作惊到了我,真的速度特别快,刀锋撞击砧板发出当当当的声音,特别好听。
席卿川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做饭。
我还记得在爸爸去世那天给我做的那碗面条,当然也有故意的成分,但是,真的难吃到我从来没吃过那么难吃的东西。
乔键祺做事速度很快,这边把汤炖在锅子里,那边就开始腌排骨,排骨一半椒盐一半蒜香。
腌好排骨他处理扇贝,手法干净利落,我现在是对他从小就在厨房里独当一面笃信不移。
大约一个小时后,饭菜就上桌了。
他拿出粉红色的泡泡酒:“这个没有度数,说是酒其实就是汽水。”
我喝了一口,酸酸甜甜的很好喝,果然没有酒味。
乔键祺的手艺果然好到炸裂,排骨好好吃,蒜香味很浓郁,椒盐的口感也极好,我一连吃了两大根。
很奇怪,我和乔键祺很多年不见了,但是他身上有一种让人不觉得生份的熟悉感,跟他在一起觉得很舒服。
当然了,只是朋友的舒服。
我需要朋友,虽然我知道这个朋友接近我的动机可能并不单纯。
但是他也说了,第一喜欢我,第二挑战席卿川。
他很诚实,至少,我觉得很诚实。
席卿川不是说在整个花城我只有乔薏一个朋友么?
对于他的结论,我很不服气。
他做的菜都好吃,罗宋汤浓郁又可口,大块的牛腩吃的简直太过瘾。
其实这几天吃的很有营养,但是略微清淡了些。
我们吃的差不多,我忽然发现好像少了一个菜。
他起身去厨房,过了会端出一个盘子,里面是已经打开壳清理好的扇贝我才想起来。
扇贝放在冰箱里冰镇的,下面还垫着冰块。
他把扇贝放在桌上,我有点莫名地看着他:“吃生的吗?”
“当然不是。”他拿出点火器,又在扇贝上面喷了些白兰地,然后点燃了那些白兰地,扇贝白色的肉和黄色的黄上面燃烧着蓝色的火苗,一时间奇异的香气扑鼻。
“我还以为你要用粉丝蒸。”我看着那些小火苗喃喃地道。
“那种太老套了,给你吃当然要吃不一样的。”
待火苗燃尽,他直接用手拿起一只扇贝递给我:“给。”
“就这么吃?”
“你想拜一拜再吃也没问题。”
“谁会拜扇贝?”我被他逗笑了,用筷子夹起贝肉,凑近嘴巴就闻到了有淡淡的酒味和海鲜被火烹调过独特的味道,其他的好像没有调料了。
我把贝肉塞进嘴里,甜甜的滋味蔓延整个口腔。
很难形容的味道,简单,直接,生猛,有海的野性。
贝肉爽脆,扇贝黄喷了酒一点都不腥,乔键祺在黄上放了一小撮炒过的姜末,配特别的淡酱油,别有一番滋味。
“我觉得。”我含着满嘴的贝肉含糊不清地跟乔键祺说:“吃完你这一顿,我会时常想念的。”
我以为他会说想吃随时来吃之类的话,但是没想到他却说:“第一顿,是久别重逢。你若是想吃第二顿,那就有点说法了,如果你愿意接受我就有第二顿。”
没想到他居然用美食威逼利诱,不过乔键祺的美食能够让人忘却烦恼。
“你的手艺这么好,偶尔可以做一些好吃的给乔爸尝尝,他生病嘴里没滋味。”
“今早带过去的是炒米粉,他吃的蛮好。”
“你做的?”
“嗯,米粉也是我自己磨米浆做的,我们餐馆最大的噱头就是,所有的食材基本上都是自家的,我们在国内有一个很大的农场,种植和畜牧,甚至牛奶都是我们自产的。”
这个就令我叹为观止了,他指了指罗宋汤:“为什么牛腩好吃,因为是自己家农场养的。”
他摊摊手:“论财力,其实我不比席卿川差到哪里去,我只是影响力没他大,萧笙,我这个全亚太最大的农场主还是很有资本的。”
“哦。”我点头表示认可:“你真是广大女青年婚嫁的不二人选。”
他哈哈大笑,他笑起来很爽朗。
我也跟着傻笑,气泡酒没有度数,我却觉得有点上头。
吃过饭他也不用我收碗,就连切水果这种事也不让我做,我就在他的客厅里踱来踱去。
吃饱了冷静下来,想想我将要面对的席卿川,心里还是有点发毛的。
这时候,门铃响了,吓得我一颤。
难不成,是席卿川找到了乔键祺的住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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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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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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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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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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