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选择大山深处建村,村里的老人口口相传,他们的祖先在明朝是朝中重臣,因为得罪了奸臣,为了保住全族人的性命,不得不迁来大山深处。
洪家村现在只有七八几户人家了,全村人几乎都不怎么出村,因为要出村就要走很远的山路,而且这条山路还是两山之间的一条河沟出山,遇到下雨天就很是危险。如果要从山上走,那就要翻山越岭,走出山天就黑了。
公社本来安排他们全村人迁移出山外,但是前几年外面干旱,连水都没得喝,还不如他们山里,最少有水喝,有野菜吃,所以他们全村人就没有搬出去。
他们出山难,山外的人进去也难,平时倒是没事,最怕的是生病,等走出山来,差不多就只剩一口气了。
更难的是他们没钱,全村人都没钱。这次他的孩子病了,也不知是啥病,就一直昏迷不醒。
全村人就凑钱给他们出来看,他们到公社卫生院,卫生院又叫他们到县医院,到了县医院,又说他们也治不了,让他们来省人民医院。
他们就这样一个医院一个医院的求医,最后来到了省人民医院。他们本来是特别注意自己的钱的,装在自己缝的布袋里,布袋也系在身前的衣襟上,结果不仅钱丢了,衣襟也被刀子划坏了。
妇人怀疑钱包是在挂号厅排队挂号后丢的,她和男人挂了号,从里面挤出来,因为他们着急去看医生,所以就疏忽了一下子。
这一家人本来已经绝望了,要眼睁睁看着孩子死去,要经历那种剜心之痛时,一可却给了她们希望,不仅救了他们的孩子,还帮助她们解决了生活问题。
夫妻俩心里的感激之情啊,他们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言语来表达了,妇人唯一想到的就是多磕几个头。
一可给那个叫洪阳的男孩摸了脉,医生开的药也是对症的,她就没有多此一举告诉那妇人什么。只是让他们病好了回去后男孩还是要多注意,又给他们家其他孩子也买了衣服,给他们留了一些钱做生活费,又在医院帮着交了足够出院的钱,两人才结束了今天的医院之行。
男人送了子毅和一可回去后返回病房,夫妻俩坐在儿子病床前,看着床上睡着了的儿子,还有一种置身梦中的感觉。
“孩他爹,这是真的,我们的孩子有救了。对不对?”妇人抓着男人手问。
“真的,是真的。我们遇到了好人,好心人。”
“谢谢祖宗显灵啊,让我们遇到了好人,贵人啊。”
“快别这样说,不许封建迷信,你想害死咱们呀。”
“我,我不说了。”妇人嚅嚅道。
“我们把恩人记在心里,以后再感谢他们。”
两人在病房里商量着以后怎样感谢一可和子毅,子毅和一可回到家也在讨论他们。
“老公,他们村只有几户人家,而且在山里,你说我们把他们那里作为一个回世外桃源的中转站怎么样?”
“老婆,咱们想到一块儿去了。他们那里人少,又偏僻,听说村长去开会都是几个月一次。公社的人也从来都不去他们村里,你看这样好的地方,是不是特别符合我们的需求。”
“对呀,以后咱们山里的东西就运送到他们村,外面的东西也放他们那里。咱们也可以就在他们村养鸡养猪,把山围起来,散养。只要周围没有狼等动物,让他们白天派人看着点,巡巡逻,别让猪和鸡跑了就行了。”
“行,靠山吃山,他们这么穷,不是山里没东西吃,是有东西卖不出去。我听那洪武说,他们山里好多蘑菇,吃不完烂掉。哦,那个男人就叫洪武。”
“嗯,那个女人叫余蕊,她也是这样说的。她们也晒干了出去卖过,不过卖给收购站的。卖不了多少钱,费时费力,出去卖的钱除了住招待所的钱,也剩不了两个,还要准备干粮。家里粮食本来就不够吃,来回走路又特别饿,总之算来算去还是没钱赚,所以他们村的人就不出去卖了,只晒干了留着自己吃。”
“洪武说他们那里的山上种粮食收得很少,不像外面那些村里的地高产,他们打的猎物都拿出山卖了换粮食了。我要是早知道就叫刘兵去那山里收购了,浪费了好多磨菇和野物。”
“他们打的都是啥猎物?如果有狼就不能散养猪和鸡了。”
“没有,都是些兔子,野鸡之类的小动物。”
“那我们回去时去看看那些人的品性怎样?”
“听洪武说他们好像是一个宗族的人,明代时期逃难逃进去后,就定居在那里了。听起来还不错的样子,他们村长就是他们的族长。你放心,我让刘兵先去暗访一下,等下我就去打电话给他。”
“老公,你说医院里有小偷,医院也不管一下吗?进医院都是去看病的,那些钱都是救命钱,他们偷的不是钱,他们是间接杀人。”一可忍不住提起了医院偷窃之事。
“医院应该也是有管的,不过也管不过来才是真的。那么多人,很难分辨得出哪些是病人,哪些是小偷。再说,那些人又不是警察,哪里看得出谁是病人,谁是小偷。而且,我怀疑这是一伙小偷团队。”
“你怎么知道?”
“那个余蕊不是说有一群人从她前面挤过去吗?正常情况,医院里再怎么拥挤,也不会一群人一起挤的。都是病人,就算有陪护的人,那也最多两三个,怎么样也不会是同时从她面前挤,而且她还背着孩子。”
“那些人太可恶了,这是看准了才偷的。”
“是的,她们一看就是从农村来的,而且是要住院的,这样的人才会在身上放很多钱,这样的人也好偷,偷了也不懂去报警。”
“那些人更该死,明知道人家穷,砸锅卖铁、倾家荡产来看病,还去偷人家的救命钱。这种人和那些人贩子有啥区别,都该吃木仓孑。不行,我们不能让他们再这样去害人。”
“那你想怎样做?”
“抓住他们,让他们先尝尝老娘的错骨分筋手,再折断他偷钱的手,哪只手偷的就折哪只手。”
“你一个人折得了多少人?再说这些人也不会站在那里乖乖的等你去折。不过你想折,我就帮你。”子毅宠溺的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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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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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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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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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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