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迷蚩和完颜昌不一样,完颜昌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也许完颜昌会为了保命而选择出卖自己。
但是这个哈迷蚩可不一样,武明对于哈迷蚩的认知全是他在原来的世界里面看的《说岳全传》。
而在《说岳全传》中,对于哈迷蚩这样一个人物是这样描述的:金国的军事人物。
金兀术的左膀右臂,为人足智多谋,用计狠辣,且颇有胆略,曾被宋朝节度使陆登割掉一鼻。
武明知道,在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里面,因为自己的影响,很多事情都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改变。
就比如这个哈迷蚩吧,他的鼻子就变成了被自己的主子金兀术也就是完颜宗弼给割掉了。
而陆文龙的父亲也从大宋国的节度使变成了宋金边境的一个普通村民。虽然人物的境遇都发生了改变。
但是武明知道,人物的性格和脾气却没有发生多大的改变,自从哈迷蚩投奔了自己以后。
武明发现这个哈迷蚩还真的如同小说《说岳全传》里面所说的那样,是一个颇有胆量的人。
对于这样的人才,武明还是真的有点不舍得灭口,仔细想了一下,武明心说:算了。
既然这个哈迷蚩颇有胆量的话,他一定不会像完颜昌一样那么贪生怕死的。这个人对我忠心耿耿的。
当他受到了生命威胁的时候,未必会和完颜昌一样出卖我,这个哈迷蚩我还是留着算了。
哈迷蚩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从鬼门关上走了一圈,在金营之中,当哈迷蚩听到了武明同意自己的办法以后。
立刻和鼠族的化形高手找到了完颜昌,两人一妖就成天吃住在一起,等待着曹宁的消息。
曹宁整整的昏迷了三天三夜以后才醒了过来,当曹宁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提着自己的乌缨铁杆枪就要去找完颜昌拼命。
然而曹宁虽然是一个传奇猛将,但是他毕竟不是铁打的,昏迷了三天三夜粒米未进的曹宁刚刚站起来以后。
顿时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曹宁知道,以自己现在的这个状态,别说是去找完颜昌拼命了。
就是自己想走出自己的营帐,都是一件很难完成的事情。曹宁他只是莽,他并不是傻。
当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在状态以后,认清楚了现实的曹宁只好让亲兵们给自己端来了吃食。
在曹宁坐在那里吃喝的同时,他手下的亲兵则是在给曹宁汇报这些天来,曹宁不在军营中发生的事情。
当曹宁从亲兵的口中听到了完颜昌用计夺了完颜宗弼的军权,并且bi走了传奇猛将陆文龙的事情以后。
曹宁知道,只有自己吃饱喝足,养好了身体以后,才能去找完颜昌拼命,因为完颜昌他也是一个一流猛将。
另外完颜昌肯定不可能在那里束手就擒的,自己要想杀敌完颜昌的话,必定是要经过一场非常艰难的打斗的。
要是自己不把自己的身体保养好的话,那么自己去找完颜昌就不是拼命了,那是去给完颜昌送菜去。
曹宁认为:完颜昌杀了自己的父亲,肯定对自己也是要想办法除之后快的,但是自己刚刚押运粮草回来。
又没有犯什么错误,完颜昌只是一时半会找不到杀自己的借口而已。要是没有合适的借口。
完颜昌就胆敢灭杀运送军粮有功的自己,那么虽然完颜昌掌控着兵权,但是很多将士们也会不服从完颜昌的命令的。
而自己要是主动的去找完颜昌报仇,那么这事情就没有转圜的余地了。身为副将。
主动去袭杀主帅,不管你有什么理由,完颜昌完全都可以让全军将士动手诛杀自己。
曹宁知道,自己不动则已,要是自己一旦发动的话,那么自己就将面对的是全营的二十万大军。
但是对于曹宁来说,即使自己面对二十万大军那又怎样,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就是自己战死。
也要先杀了完颜昌这个狗贼为父亲报仇不可,反正军营里面的传奇猛将双枪陆文龙已经被bi走了。
军营这里能够拦得住自己报仇的人已经没有了,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自己完全可以灭杀了杀父仇人完颜昌。
当自己灭杀了完颜昌以后,大不了自己也和陆文龙一样,去投奔大宋就是了,反正自己在金国这里也没有什么牵挂了。
另外一个就是当时是自己的父亲背叛了大宋,而自己一直对自己父亲所做的事情有所不齿。
只不过自己的父亲毕竟是自己的父亲,俗话说:子不言父之过。自己父亲做错了事情。
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这一点想必武财神是不会计较自己曾经跟随着自己的父亲在金国军中效力了一段时间的。
想通透了一切以后,吃饱喝足又把力气歇够了的曹宁直接起身提着自己的乌缨铁杆枪就冲出了自己的营帐。
对于曹宁早就有所防备的完颜昌在曹宁刚刚冲出军营以后就知道了,连忙下令手下的将士们阻截要和自己拼命的曹宁。
但是对于接到命令的金兵将士们确是一个让他们很难理解的命令,这个命令就是:
不能伤了曹宁,但是也要拦住曹宁。这么caodan的命令让金军士卒们差点罢工不做了。
这还让人怎么打,又不能伤了他,又要拦住他,那要是曹宁他伤了我们的话,你负责吗你?
虽然你是主帅,但是你也不能拿我们这些可怜的打工仔的人身安全开玩笑吧。我们是不能违抗你的命令。
我们这些打工仔要是违抗了你的命令的话,军法那可不是吃素的,但是你却不能阻止我们出工不出力吧。
二十万金兵将士们围着要拼命的曹宁,那是喊杀声震天,但是真正认真出手的却是一个人都没有。
上至将领,下至普通的士卒,都是闭着眼睛把手中武器在自己的面前胡乱的挥舞着。。
那意思再明显也不过了,你别过来打我,我也不过去打你,你看到了吗,我闭着眼睛胡抡武器。
只要你不过来打我的话,咱们谁都会伤着谁的。你不打我的话那就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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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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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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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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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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