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针有声。
宁十在海牢里站了许久,除了水声,其他任何声音都没有听到。
“好安静啊。”叶青鸟小声的说道。
“确实好安静,安静的有些可怕。”陈余生胳膊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越是恐怖的环境,越是无声胜有声。
宁十的耳力一向好使,可是他用力听,很用力听,却只能听到地河的水声。可这里是魔山控制的海牢啊,他们三个人逃到地底时,周围的牢房里可还关着一大群人呢,还有上百个巡逻的看守。
人呢?
没有哀嚎声?
没有交谈声?
没有走动的脚步声?
什么声音都没有,这里仿佛一处死地!
“有问题!”宁十悄悄凑到叶青鸟耳边,“你俩站着别动,我先上去看看,这里有些古怪。”
“小心点。”叶青鸟没跟宁十客气,她们三个人当中,宁十的实力境界是最高的。
铸剑草庐遗址很大。
宁十探查一圈下来,半个多时辰就过去了:“这里好像没人了,一个人都没有,没有魔山弟子的看守,也没有囚犯。”
“我觉得应该尽快离开,这里很危险,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太对劲儿。”宁十紧锁眉头。
“那就走,现在就走,我一刻都不愿意再待下去,搞不好就是那些魔山弟子把人都送到魔山上了,过段时间还会回来。”叶青鸟附和道。
至于陈余生,他没资格说不同意,青鸟都同意了,他可不敢胡说八道,剑冢之地那一吻可是有后遗症的。
按照叶青鸟的说法:“解释不清楚,这事儿没完。”
铸剑草庐遗址靠近盛唐北境,藏匿在梅山深处,两年前的春末被抓入海牢,出来时已经是第三年的初冬。
宁十站在草庐外的半山腰处朝着远处眺望。
一望无际的冰雪大山。
这里是北境,初冬时节,气温就已经很冷很冷了。
宁十和叶青鸟还有陈余生,三个人全都裹着从铸剑草庐顺出来的厚大棉衣,嘴里吐着一口一口的哈气:“这到底是哪儿啊?”
他们三个人只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对疆域地理全都是一知半解,没人脑海里有清晰的地图,就算他们知道脚下是曾经的铸剑草庐,可是没人知道这铸剑草庐到底在哪儿?距离神都有多远?要如何走?
来的时候是倒吊在寻魔师的黑蝙蝠脚下,宁十尝试着记过路线。
可距离实在太远,时间也过去了两年,眼下这北境又刚刚下过一场大雪,周围的环境跟记忆根本对不上号。
“走吧,先走出这铸剑草庐遗址,离它越远越好。”宁十说道。
“朝哪边走?”叶青鸟问。
“看太阳啊,有太阳的地方就是南。”陈余生总算是想出来一个还算不错的主意。
“可现在到底是早晨呢?还是中午呢?还是傍晚呢?”叶青鸟继续问。
“别管那么多,这儿这么冷,肯定在唐国的北面,咱们朝着太阳走,肯定没错的。”陈余生斩钉截铁的说。
“好吧。”
“听生鱼片的。”宁十是个标准的路痴,寻找方向不是他擅长的事情,他决定听陈余生的。
山路难走。
一步一滑。
但再滑也必须这么走,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也要走。
可是。
只要你想的美,老天爷就不会让你过的太美,很快,头顶就开始飘起了雪花。脸颊冰凉,刚开始下的时候还只是细细密密的小冰晶,不一会儿就成了大朵大朵的雪花。
太阳的身影分分钟消失,云层厚的仿佛一层棉被,雪花砸下去,就像是在天穹之上的云层间撕开了一道口子。
雪花儿飞扬。
有些雪拍在脸上,连路都会看不清,又过了一段时间,别说走,地面都被雪直接盖住了。
宁十遥望四周,大山深处,满眼都是雪白,东南西北根本分不清楚。
逃出了魔窟。
总不至于被冻死吧。
使劲裹了裹身上的棉衣,就算是穿甲境的宁十,身体的皮肉筋骨血都经过了淬炼,可是也不能长时间被冰雪摧残啊。
风雪中。
梅山的北侧。
不知何时,竟然闪现出一抹赤红,赤红由远及近,看方向竟是直接朝着宁十这边坠下来。
赤红越来越近,竟是一只独脚的荆棘鸟,只是这荆棘鸟的半边翅膀似乎受了重伤,胸口也有好几处血痕。
荆棘鸟晃晃悠悠,凄厉的哀嚎几声,似乎想着再飞远一点,可伤势不容许,最终还是坠在了距离宁十几步远的地上。
鸟头着地。
当即就没了气息。
不是这鸟没机会救自己,只是似乎很在意自己的背,宁十走近一看,原来背上驮着一个小姑娘。
鸟背上的姑娘,穿着一整身的红色贴身锦衣,一头血红的齐腰长发,长的犹如瀑布。长发很随意的束在身后,一双脚丫白白嫩嫩,没有穿着鞋,此时被冻得通红。小姑娘的脸颊棱角分明,眼眸紧紧的闭着,似乎处在昏迷之中,并且很是痛苦。
宁十费力的踩着雪挪过去,伸手摸了摸红衣姑娘的额头,滚烫。仔细观察,胸口还在微微起伏,嘴唇干裂,浑身上下都在打哆嗦。
宁十:“她受伤了,而且染了风寒。”
叶青鸟:“不能把人丢在这里,她还是个孩子。”
宁十:“那就要赶紧找个避风的地方。”
宁十望了望远方的黑云:“可能会有暴风雪,再往前走就太危险了。”
梅山有很多山坳。
山坳有很多凹进去的山洞。
山坳避风。
山洞避冷。
风雪中,宁十很幸运的找到一处十几米深的山洞,很干净,也很干燥。
将鸟背上救下来的姑娘安置到山洞里,让叶青鸟留下来照顾病人,宁十直接就带着陈余生出去找干柴跟食物了。
风雪刚落,山中还是能找到干柴跟食物的,宁十跟着姑姑行走人间时,看过姑姑怎么找食物。而且陈余生从小就上山砍柴,也知道怎么能找到干燥的柴火,更知道哪些柴可以烧,哪些柴烧着旺。
一炷香的工夫。
陈余生抱回来一整梱干柴,宁十则抓了一只雪中迷路的山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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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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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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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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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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