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太太皱眉摇头道:“都十六了,还小什么小,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梅儿都快出生了,她却一团孩气,只知爱俏,我真是心都快要被她操碎了。”
杨婆子笑道:“这小姑娘家家的,谁能不爱俏呢,太太当初不也是因为老爷生得好,才会答应下嫁的么?尤其那沈相公生得还是真好,别说二小姐了,便是太太当初不也很看好他的吗,可惜……”
可惜就是考运差了些,人也太脆弱了些,不然……
孟太太已叹道:“是啊,他生得是真好,这长得好看的人本来就比不好看的天生占便宜,兰儿年纪又小,也的确怪不得她。可谁让他一再的考不中,天生就没那个考运呢?本来三年前他第二次下场前,我都已在想着,就算他家境差些,穷些,但只要他自己争气上进,两家也不是不可以结亲,毕竟他六岁就师从老爷了,这么多年下来,人品德行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家里父母人品也好,家风也好,只要他能考中秀才,兰儿便吃不了苦,也算是个好归宿了。”
孟夫子和孟太太一共生养了两男两女四个孩子,孟姝兰是最小的那一个,自然从小受尽父母和兄姐们的疼爱,也难免养得有些娇纵。
是以孟太太一直想的便是让她嫁个与自家差不多,甚至比自家还要略逊一筹的人家就好,那样女儿过门后,便不必担心受气,一辈子都能跟在娘家时一样舒心自在了。
一来二去的,孟太太便把目光落到了沈恒身上。
这个学生不但长得好,学识还好,连她家老爷都夸,说他‘前途不可限量’;且家里日子也还算过得,父母品性为人及家风亦都很是不错,要是女儿能嫁了他,恩师的女儿,知根知底的师兄妹,夫妻间是想不恩爱和美都不可能。
只是先前孟姝兰年纪还小,沈恒也还未有功名,孟太太便把想法都压在了心底,除了杨婆子,连孟夫子都没告诉过而已。
不想孟姝兰一天天大了后,情窦初开,竟也对沈恒这个品性才貌都是自己所见过的男子里头一份儿的师兄生出了情愫来,还让“知女莫若母”的孟太太察觉到了。
孟太太自是大怒,婚姻大事从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中意沈恒做女婿是一回事,女儿在两家没定下亲事之前,就有了不该有的念头,却是另外一回事。
没几日便把孟姝兰送到了县城大女儿孟姝梅那儿去,一是让她反省自己,二也是怕离得近了,她做出什么丢人的事儿来。
之后不久沈恒便第二次下了场,却连第一场试都没考完,便昏迷不醒的被抬出了考场。
孟太太本来对他第二次下场是抱了极大希望的,第一次太过紧张以致弄花卷面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沈恒当时才十四岁,几乎算是全县所有应试学子里年纪最小的了,如何怪得他?
可第二次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肯定便不会出岔子了。
却不想,他第二场竟比第一场还要不如,孟太太打那以后,便绝了把女儿嫁给沈恒的心,同时无比庆幸她谁也没说过,对沈恒也一直与其他学生没什么两样,还及时送走了女儿。
奈何孟姝兰在姐姐家待了几个月,回家后依然还是不改初衷,把孟太太气得够呛,又打不得骂不得,还不能声张。
只能与女儿约定,若沈恒第三次下场能考中,便什么都好说;反之,她就要安心嫁人,再别想那些个有的没的了。
孟姝兰虽被养得娇纵了些,到底幼承庭训,在没有取得母亲的同意与支持前,还是不敢有任何非分之举的,之后偶尔能当众见沈恒一面时,亦是将自己的心意瞒得丝毫不露,只在心里一直祈祷着,老天爷可一定要保佑沈恒下次必中。
孟太太这才心下稍松,背着女儿却越发紧锣密鼓的替她物色相看起亲事来。
岂料高不成低不就的折腾到了今年秋天,孟姝兰的亲事还是没有着落,毕竟是女儿一辈子的事,孟太太越是着急,便越是谨慎,当然得方方面面都打听清楚了,才敢下定论。
当然,对沈恒孟太太也不是就全然死了心,其实心底还是抱了那么一丝丝侥幸的希望的,万一他开年这场就中了呢?事不过三,论理他也该中了……
可惜等来的却是沈恒卧病不起,连大夫都不肯再去沈家,沈家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给他娶新妇冲喜的消息。
孟太太又是失望又是庆幸,更欣慰的,还是女儿也因此清醒了,竟主动与她说以往都是自己年少无知,什么约定不约定的,她早忘了,以后凡事都听孟太太的,凡事都孟太太替她做主即可。
孟太太有多高兴,可想而知。
然而世事就是那么变幻无常,沈恒他偏又真让沈家随便给他娶的新妇给冲活了,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所以方才瞧得孟姝兰不叫自至,孟太太的脸色才会当着客人的面也控制不住的难看起来。
不过如今想来,倒也不算什么坏事儿,不管沈恒明年能不能考中,他都已娶了亲,新妇还那般的貌美难得,自家女儿那些不该有的心思纵又有死灰复燃的苗头,如今也该彻底死心了。
杨婆子跟着道:“太太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沈家本就比咱们家差一大截了,便是沈相公考中了,还有那么一大家子人都指着他,咱们二小姐过去了尚且要受苦,何况他还……二小姐可从小都是被老爷太太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便是老爷太太舍得她去受那个苦,我还舍不得呢。何况沈相公考中还不知得到猴年马月去了,指不定,这辈子都考不中,也是有可能的。”
“这嫁了人怎么能跟做姑娘时一样,一天天柴米油盐酱醋茶,生儿育女的,要不了几年,就成黄脸婆了,咱们二小姐哪里吃得了那个苦?总之太太慢慢儿与二小姐说吧,她一定会明白太太的苦心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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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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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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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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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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