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日天气晴好,路氏便让季善扶了他到院子里晒太阳。
秋末的太阳晒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让人浑身都说不出的舒服,只晒了一会儿后,便不但季善,沈恒也是满脸的惬意了。
沈恒四下看了看,见侄儿侄女们都离得远远儿的在玩,父母兄嫂则各忙各的事去了,遂轻声开了口:“季姑娘,你之前说,你有办法助我中秀才,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办法?还望不吝告之。”
眼前的姑娘长得一副娇美柔弱的样子,却让他在昏迷中,都不自觉信了她的话,所以才会又生出了求生的意志来,硬是醒了过来。
经过这几日的相处,除开他刚醒来时,她惊喜得有些失态,以致给他一种充满了生气的感觉以外,之后她话其实真不多,好多时候,她还明显在魂游天外,每每那时候,就总是会无形中给他以一种她与周围都格格不入,好像随时都会消失的感觉。
所以,她其实真的是仙女,才会把话说得那么满、那么自信?
季善让‘季姑娘’三个字喊得又是一阵牙酸,不过总比‘娘子’要稍微好一点点。
她倒是说过让沈恒直呼她的名字‘季善’的,偏偏沈恒又不肯,觉得直呼她一个姑娘家的闺名太失礼,那便只好折中,由得他叫她‘季姑娘’这个极富‘古典气息’的称呼了。
听得沈恒终于把她自他醒来,便一直等着他问的问题问出口了,季善不由心下一松,笑道:“我既然敢那么说,自然就是真的有办法,只是我的办法三言两语说不清,也不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总归届时我怎么说,你便怎么做就对了,可以吗?或者换句话,你相信我吗?”
沈恒笑了一下:“季姑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自然相信你。那你什么时候需要我开始配合你了,事先又需要我准备些什么,就尽管开口,若最后季姑娘真能助我得偿所愿,自然皆大欢喜;反之,也无妨,之前你说的很对,对我爹娘来说,我能否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才是最重要的,相形之下,能不能考中秀才,其实也算不得什么了。”
顿了顿,“我之所以还想试一试,也不是跟以前一样必须中的心情了。我如今的心情是这次能中固然最好,若不能,也算是给了自己和亲人师长们一个交代,以后我便安心改行,不管做什么,总要养活自己和一家老小,不再拖累亲人们!”
季姑娘说得对,这世上那么多人,能中秀才的有几个,难道其他人就不活了?
他又何必再作茧自缚,退一步海阔天空多好!
季善这几日其实已经感觉到沈恒心态并没她想象的那般紧绷、那般脆弱了,不过也是,若他不是自己多少想通了,也不能这么快就醒来。
如今听他一说,果然如此,心里就更有把握了,笑道:“等你再休养一段时间,身体恢复得更好一些了,我再告诉你该做些什么准备,要如何配合我吧。只是一点……”
沈恒闻弦歌而知雅意,“季姑娘但说无妨。”
季善这才道:“只是我有个条件。我希望等你中了秀才后,沈家能放我自由,你也能助我离得远远的,让我能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去,重新开始,过我想过的生活,可以吗?”
她虽与沈恒在旁人看来,已是夫妻了,可她自己心里是从没承认过这桩婚姻,也没真拿沈恒当过自己丈夫的。
她就算要结婚,也一定要是自己真爱那个男人,真愿意嫁给他了,才会结婚,而不是被人、被环境逼着迫着,不得不嫁,没来这里之前是这样,来了这里后,同样如此!
她更要离季大山一家远远儿的,以免将来自己日子稍微有点起色了,便被那家子奇葩缠上,恶心个半死,所以,只能离他们越远越好。
当然,周氏她还是要报答的,等她有了余力之后。
沈恒万没想到季善会提这样一个条件,他才与季善相处了几日,还大多数时候都有其他人在,彼此都算不上太了解,要说他这么快便对她生出了男女之情,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也太孟浪了。
可他却不能否认,这几日下来他对她除了感激,是有好感的,她对着旁人称呼他‘相公’时,他心里其实也有过窃喜,亦已经认下了这个媳妇,想过以后要对她好、要与她好生过日子的。
毕竟她的确已经嫁进了沈家、嫁给了他,是沈家的媳妇了,不是吗?
至于感情,以后慢慢儿再培养也就是了,反正他们还有几十年的时间。
却不想,季善压根儿没想过要留在沈家,做他真正的媳妇,与他过完这辈子,她也远比他以为的还要聪明、理智、通透……沈恒再是自诩从小就沉稳,至今经历的事也已够多,发生什么他都会波澜不惊了的,一时间还是呆住了,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了。
而季善见沈恒半天都不说话,也不急,只笑着又道:“等你中了秀才后,只怕全镇有女儿的人家,都会想将女儿嫁给你的,届时你大可随意挑选。我却要什么没什么,反倒有那样一个养父,你应该还不知道,在嫁进你们家冲喜之前,我养父差点儿就以五十两银子,将我卖给镇上的什么王员外当第九房小妾了,是我上吊自尽,弄得差点儿就没命,才逃过了被卖之事吧?”
“既然我养父为了银子,什么事都做得出来,那将来肯定也会拖累你,给你添不知道多少麻烦,不知道恶心你多少次的,你确定想看到那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最好的法子,便是你届时放我自由,之后你便可以另娶如花美眷,我呢也可以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了,双赢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沈恒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半晌才结结巴巴挤出了一句:“可、可你已经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我做不来那、那种一得势就抛弃原配的背信弃义之事,沈家的家风也不允许我做那样的事!”
抿了抿唇,又道:“为什么就一定要离开,难道,就不能……试一试?两者之间,其实并不冲突的,不是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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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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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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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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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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