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然,大姐可以让你们一无所有!”
佣人般的女人语气变得很是不好,有点像是那种古堡里恶毒的下人。
两个女人一看他这个表情,赶紧相互表态。
很快,他们带着兰特前往了酒庄这边。
这时候的苏启刚好就在酒庄里边。
因为马克听说他来了这边后,从分兰赶了过来,两人正在酒庄里谈笑风生。
气氛显得非常的活跃。
两人聊着聊着,马上就聊到了马克身世的问题上。
马克语气也变得有些沉重了,叹了口气说:“我的父亲是一个非常有能耐的人,他的心也非常的仁慈。”
“从华夏过来后,他非常努力的在这边拥有了一切,并且为当地慈善做了很多很多。”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最终落得了一个死不瞑目的下场。”
马克把自己父亲给苏启好好的讲述了一遍。
这个小老头从未在任何一个人面前提起过自己的父亲,甚至于很多人都不知道,当年那个“傅满洲”形象,就是他的父亲。
他父亲原名叫王有德。
华夏人,上百年前,国内正处于清朝末年,国内的乱象更加不用说了。
各种农民起义,以及八国联军的欺凌,导致了很多普通人民不聊生。
王有德刚好就生活在燕城一代,这里是战区,根本无法生存下去。
没办法,王有德只能逃难,跟随着一个队伍到了分兰这边工地上做工。
说白了,就是上世界的那种典型毫无人性的苦力。
凭借着自己坚韧不拔的精神,最终在分兰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份事业。
而且华夏人的生存能力很强,比欧洲人要勤奋太多太多,每每到达一个地方,他们都能够快速的适应环境,并且扎根。
王有德就靠着这份精神,拥有了一个一千多人的工厂。
可他这样身份的人,在当地到处都受到人排斥,当地人认为他剥削了工人。
于是开始闹。
这也就算了,刚好这些人当中有一个人是作家,他路过这些地方后,看到了各种大游行。
于是这个作家根本就没有去实地调查,就问了一些游行的人,听信了一些谣言中的故事。
整理了这些谣言小故事后,他充分的发挥了他的想象力,最终写了一本的小说。
不成想,这本小说一上市就引起了火爆。
那年代的欧洲人对于华夏人的态度很奇怪。
社会底层人认为华夏很神秘,那是也一个遍地是黄金的地方,也是一个很强大的国家,毕竟华夏历史辉煌了那么多年。
可高层的人他们则是藐视华夏。
反正两种极端的眼光在看着华夏。
原本他们就不怎么喜欢华夏人,因为华夏人太能吃苦了,总是能够轻而易举的把他们的工作给抢走。
也轻而易举的能够获得市场。
这本小说,刚好迎合了当下的风气。
后面又出了话剧等等,这个“傅满洲”的形象一下子就在欧洲流行了起来。
这个形象也对华夏人充满了侮辱性,以至于后世华夏人一听到这个形象,就会在晚上大大开骂。
王有德最终因为这本小说,资产彻底的崩塌了。
他的工厂被黑人给抢劫,他的财富,被白人们以各种道貌岸然的理由给剥夺。
临死的时候,他和一家人生活在分兰的非常偏远的一个山村里面。
到死的那天,他这口气都还没有出掉,一直压抑在胸口。
马克一辈子都记得他父亲临死的那一幕。
所以,当他走出了小山村后,他没有走他父亲老老实实经商的那一条路,而是走上了黑帮的道路。
因为自己父亲含冤而死,他憎恨一切欧洲人。
在道上行事也非常的凶狠,他知道,在这样一个人吃人的世界当中,像他父亲一样宅心仁厚,是根本无法生存下去的。
因为他够狠,慢慢的开始在道上拥有了自己的实力。
最终,他在意国创建了全世界闻名的黑手党。
他刚开始创立了这个黑帮之时,这个组织的规模十分庞大。
在人数上一度超过了洪门,数十万,上百万的庞大组织。
引起了很多国家的恐慌。
也来围剿过他们,可这些人反而生存力更加强大,每次都无法拔草除根。
最终,很多地方的人开始妥协了,他们找到了教父马克。
给了他很多承诺后,马克便退出了黑手党。
而这个组织这些年也终于低调了下来。
苏启听完后,望着这个小老头,从上到下的看了一遍。
心里感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很多人,他们身上都隐藏着一段传奇故事。
估计没有一个华夏人会相信,全世界大名鼎鼎的黑手党,竟然还是一个华夏人的后代所创立。
完了后,苏启又很是疑惑的说:‘马克先生,我可以问一个非常私人的问题吗。’
马克笑了笑:“小苏啊,我们认识了这么多年,你有什么不好问的,你直接说吧。”
苏启点头说:“你说你是华夏人的后代,可我怎么感觉你长的一点都不像是华夏人啊。”
这点是苏启一直都特别质疑的。
最先开始他以为马克是某个资本大鳄的后代,只不过这个资本大鳄在当年的竞争当中落败了。
然后成了失败者,选择了安稳的过日子。
马克笑了笑说:“我的父亲是华夏人不错,但我的母亲是分兰人。”
“如果我把我脸上的胡子刮掉,你就会看出来我是华夏人。”
‘这胡子,我留了一辈子了,当时是因为在道上,怕别人知道我是华夏人,不愿意跟着我。’
“可后来,习惯了,慢慢的,这胡子我就没有再改变过了。”
苏启仔细的打良了下。
尤其是在看到马克的眼睛后,他相信了。
西方人的眼球总是会带着淡黄色,或者淡蓝色。
但华夏人眼球永远都是黑色,这点是无法改变的。
基因的问题。
苦笑了下,继续问道:“马克先生,那,现在的黑手党还和你有关系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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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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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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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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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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