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华同样愣了下,有些玩笑的说:“当今世上,能够让你小子尊称为一声前辈的,只怕是屈指可数吧。”
“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
苏启苦笑了下:“我跟输前辈在大班寺见过一面,记忆非常深刻的一个人。”
“他的目光当中,充满了无数孤寂的故事,那种感觉很难说清楚。”
黄志华说:“他身上的故事是非常多,非常疯狂的一个人,要不然也不会被称之为风暴。”
“只不过这些年,他越来越不喜欢抛头露面了。”
“我跟他认识了很多人,我黄志华这辈子敬仰的人不超过三个,他是其中的一个”
“他的故事,这个世界上能懂的没几个。”
“纵然拥有无比财富地位又如何,在老封的心目当中,他只想知道自己的根在何处。”
“可惜了。”
黄志华摇头叹息,无不为输达封身上的执念而感动。
苏启马上想到了当时在大班寺,跟输达封的那段对话。
开口说:“我记得听他当时跟我说,他好像有一段记忆是没有了的,这是不是真的?”
“当时他似乎也不愿意说太多,我也不好多问。”
黄志华喝了口茶,目光放着远处,喃喃自语般的说:“苏启啊,这是个狠人,也是一个充满了传奇故事的人。”
“他跟我讲起过自己的故事。”
“睁开眼,是在一个板车上,身下躺着的,是牧民拖给牛羊吃的草。”
“眼中,是洁净湛蓝色的天空,他的脑海里一片空白,不停的回荡着一句话。”
“我是谁,这是哪里。”
“牧民把他拉到了家里。说了一些他听不懂的话,对着他抽了几皮鞭,意思让他干活。”
“后来,他懂得了什么叫饿,人要吃饭,就跟他被人抽着皮鞭喂的牛羊一样,也需要吃东西。”
“但他又吃不饱饭,于是逃离了那个地方。”
“离开了那个牧民家里后,他面对茫茫人海不知所措,于是看到车子就往上面跳。”
“也不知道车子会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下一站,又会看到什么样的风景。”
“一连颠簸了数天后,他终于从一辆车面前跳了下来,因为他看到了这个城市里街道里,到处都有卖吃的。”
“跟乞丐一样流浪了几天后,一个店主收留了他,并且给了他食物,教了他很多很多的东西。”
“三十岁,他终于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活着了,听得懂别人的话,能够体会到别人的好。”
“可三十岁的那一年,店主家里有小偷进来,被店主发现后,用刀子把他给捅死了。”
“可笑的是,那个小偷被当地的一个道上人物给护住,警察竟然也当做没有看到,给出了一个凶手待查的结论不了了之。”
“他要复仇,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钱,权才是最大的!有了这两样的东西,你才配谈公平二字!”
“于是他利用店主留下来的那个小餐馆,竟然在两年之内,经营成了那个城市最大的餐饮连锁公司。”
“在拥有了钱后,他开始用钱去买权!身边也凝聚的人也越来越多。”
“最终,他展开了疯狂的报复,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道上大佬,最终也被他给踩了下去。”
“当年所有辟护凶手的人,也全被他给整的在这个城市待不下去,至于那个嚣张的凶手消失了,过了一段时间后,城市里的臭水沟里,发现了那个人的尸体。”
“输达封,终于可以像个人一样的活着了,他的人生,从那一刻开始,开始了真正精彩绝伦的时刻。”
“都说你这一路以来,狂妄无比,经历了常人难以经历的事情,才有了今天。”
“但是,我可以说,输达封在西亚的故事,绝对也是充满了各种传奇,丝毫不比你差多少。”
“当年,他的产业一直在西进,只不过后来被西方资本家联手封杀,所以在西方止步。”
“毕竟五十岁的人了,又一直有心病,已经无心去扩张自己的产业了,他现在只想找到自己的根。”
苏启一直静静地听着,仔仔细细,一点都不放过。
不知道为何,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父亲的日记。
那个卖冰棍的小男孩,坚韧不拔,一直都在跟自己的命运所抗争。
所想想,鼻子不自觉的会酸。
这一刻,输达封的故事,何尝也不是这样,完全从零开始,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醒来,就被人当做奴隶一样的使唤,逃走了,有了短暂的安逸舒适的日子。
可,命运的不公再次降临在他的身上,让他看到了这个世界上黑暗的一面。
蛰伏多年,只为复仇,却在这个复仇的过程当中,成就了一段传奇。
同样的,两个人身上都有一种常人难以拥有的坚韧不拔。
良久后,他悠悠的叹了口气说:“与命运搏斗,这样的人格局超乎常人的想象。”
“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去西亚拜访他。”
黄志华笑了下:“你是该去拜访他。”
“不过老弟,我是他的好友,知道的心病在哪里,老哥有件事情需要你帮忙下。”
苏启抬头:“华哥,你在我面前就没必要这么客气了吧。”
黄志华哈哈大笑:“也是也是。”
“是这样的,这次我过来找你,还有个目的,那就是希望能够找到我这个老友的根。”
“我很多年没有在国内了,沿海一带还好,有几分薄面,这事容易办成。”
“但是越往北走,妈的,就越没面子,不是道上的人,谁知道我黄志华是谁。”
“前几天还在兰州吃拉面的时候,跟一小子干了一架,妈的,好多年没打过架了,还差点没打赢。”
“所以我想拜托下你,要不这事你上上心?”
苏启一头黑的望着他:“华哥,你吃个拉面,怎么会跟别人干起来的?”
“真服了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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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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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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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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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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