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世军有点恼火。
青年丝毫不在意:“我的分内事情是找出这个组织的为头人,但目前你哪怕再花一百万。也找不出这人来。”
“当然,如果你们继续下去的话,我也无所谓,完成我分内的事情就走。”
曾副镇长皱着眉头:“行了行了,世军,就让他先去查着吧。”
而后问向青年:“还有什么线索吗?”
“有,这批水军正在蠢蠢欲动,不过他们组织的非常严密。我没法打入他们内部,能够知晓的,就是近期肯定会有所动作,他们好像正在等待着一个契机”
曾副镇长一拍桌子:“这背后到底是谁!一定要查出来,说出去简直笑死人!我们居然怕了一群屁网民!”
方世军道:“今天就到这里吧。”
“儿郎们!等我回来号令,这段时间都消停点,也千万别让敌人进入我们内部!”
在群里留下了这么句话后,胖子叉掉了对话框,走到了苏启的办公室里。
这会苏启正两腿放在桌子上,躺在椅子上的样子什么的悠闲。
一见胖子进来,赶紧坐了起来。
“进董事长办公室你都不敲门的?万一我在调戏小蜜呢?”
“滚犊子!猴子那里有消息了没。”胖子呼呼坐下。
苏启说:“暂时还没,不过我想这老狐狸肯定意识到了什么,暂时不会动静吧。”
“不过也非常的正常,被我们放倒了一个李向东,他肯定会找高手过来对付,至少这个高手没给他结果之前,他肯定不会去别墅那里。”
胖子叹了口气:“咳,我的数万水军等活干呢,这整天在群里光喊口号,喊的一阵郁闷。”
就在这时,苏启手机响了,杨晶打过来的。
“明天有事吗?”
“挺闲的,想我啦?”
“嗯,想你是肯定的,不过你明天可以陪我去买张磁带不,我跑了好多地方都买不到,只能去市里文化大厦那里看看去了。”
“什么磁带这么想要?”
“那些花儿啊!好好听啊,朴树的新歌,今天我在别人店里听了。”
一听这歌名,苏启马上就想到了那个总是沉默寡言的歌手,站在舞台上说话会紧张,但是只要音乐一响起,他就立马思绪放空,进入了自己的音乐世界里。
在苏启认为,这个世界上有两个歌手的声音最为纯净,可以被称为灵魂歌手。
一个就是王菲,一个是朴树,王菲的私生活一团糟,可是朴树的私生活纯净。
是苏启最喜欢的歌手。
情不自禁的在电话里哼唱起了这首歌: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啦啦,想她……
“好听!好听!苏启原来你会唱这歌啊。”
苏启这才回过神,有点不好意思:“听过,听过,呵呵。”
“我不管,你唱给我听。”
“胖子在呢!”
“那么大个电灯泡在那里干嘛啊!”
“这……胖子,要不你先出去下?”
胖子白了他一眼:“得,碍你事了,走了。”
胖子走后,苏启一脸苦逼:“晶晶,要不我们换个话题?比如我们如何传宗接代的问题?”
“不,我就要听你唱歌!”
“你会做噩梦的!”
“那我也要听!”
“呼!好吧!”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
第二天,苏启被杨晶拉到了市文化大厦里面。
说是文化大厦,其实就是各种小柜台,然后五花八门的买些光盘,dvd,磁带录音机等。
这种文化大厦在这个年代非常的流行,也算是一个财富的聚集地,比如二十年后有脸盲症的某东,就是在这种文化大厦起家的。
在里面转了一圈后,终于找到了一个磁带专卖店。
店不小,里面有不少人在挑挑选选的,杨晶也迫不及待的去找朴树的磁带。
苏启也在里面逛了起来。
瞄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不是吹牛,这满屋子的磁带他最少有一半以上听过。
不过一张朴树的海报吸引了他,爆炸头,奇装怪服,但一开口就是校园民谣的清纯调调,这应该只有朴树能够做到吧。
一看这还专门化了一个朴树的小区域,赶紧把杨晶叫了过来。
“哇,全部都是朴树的磁带啊!”
“是啊,好好选选,我建议最好还是多买点回去,因为不久后就会听不到他的新歌了。”
苏启随口说了这么一句,那是朴树在最高峰的时候,长达了十年没再出现,十年后再次出现,生活状态令人堪忧。
杨晶古怪的望了他一眼:“讨厌,你真扫兴。”
就在这时,店外突然传来了一阵音乐声。
“各位,我们是山中良乐队,一号参赛队伍,我们的参赛曲目是朴树的歌曲,白桦林。”
接着就响起了一片歌声。
杨晶站不住了,赶紧拿了几盘磁带,拉着苏启跑了出去。
一到下面一看,原来是一个歌唱比赛,几个年轻人在上面唱着不知所谓。
比如刚这乐队,三个年轻人,头发被原子弹炸过一样,原本是一首抒情歌曲白桦林,但是这几个哥们胡编乱改,用迪克牛仔的方式唱了出来。
这让苏启一阵倒胃口,最后这几个人也没有唱完,直接被别人嘘了下去。
“他们唱的都好难听啊,我感觉还不如你唱的。”杨晶抱怨了一句。
苏启苦笑了下没说话。
这时,所有的参赛队伍完毕后,主持人上台:“各位,还有人上台吗?这次是全民开放的歌唱比赛,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参与,一等奖是我们文化大厦五折卡!”
“只要你拥有了这张卡,就等于是去任何一个店都可以打五折,并且我们评委老师当中还有唱片公司的专业老师,获奖的有进唱片公司的机会!”
杨晶和苏启这才搞明白这比赛是怎么回事,原来这并不是内定的选拔赛,而是全民开放比赛。
就在这时,杨晶坏坏的瞄了一眼苏启,然后换了的举起了小手。
“主持人!我男朋友唱歌很好听,他想上去!”
噗。苏启一口黑血撒向长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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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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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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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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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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