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吧!想要写书,总是要多看书,要不然就凭一个人脑子里的那点墨水,又怎么可能描绘出一整个世界呢?”许阳笑着解释道。
他的这句话也算是一语双关吧!多看书,他可没说自己是看的什么书,他写这本书一是喜欢,二是当初想用它赚些钱。
要说观后感他倒是能写,但是写书还是差了一些底蕴,毕竟能写出这样书的人,文化底蕴也绝对不会低就是了。
鲁玉:“你这本书中,每一个角色都刻画的有血有肉,那么你最喜欢书中的哪个角色?”
“都还好吧!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是一本书,总要有主角,自然也是围绕着他来写的,只是侧重不同而已。”
鲁玉:“那你能不能讲一下你笔下的主角呢?”
面对鲁玉的要求他轻轻一笑的说道:“故事还没有完结,我怎么讲?再说他的戏份太重,要是讲完的话恐怕要讲好几期了!”
“不过有一个角色倒是可以说一下,剑九黄,那个只在书中存在了18章的那个角色,他虽然死的早,但是却对猪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可以说是贯穿了这本书一半的篇幅。”
鲁玉:“好,那我们洗耳恭听。”
随后许阳坐直了身子,正经的说道:
“剑九黄在书中刚出场的时候,就是一个却了两个大门牙的憨厚老实的乞丐模样,身后背着一个破布行囊的老头,出生在西蜀,后来成为了一名铁匠。”
“年过三十遇恩师,隋斜谷,这位实力极高,一生就收了两个半徒弟,老黄就是其中之一。”
“被师傅随意教了两剑之后,老黄就独自开始了自己的江湖之旅”
“而他最大的爱好除了黄酒,就是替师傅收集名剑,因为师傅爱吃剑,所以他要给师傅准备一份最好的下酒菜,还上一份拜师礼。”
“终于他收集了十大名剑中的六把之后,为了给师傅争口气,而上武帝城与天下第二王老怪决斗,最终一把名剑被对方留了下来。”
“后来西蜀被灭,而西蜀剑皇还是他的师兄,老黄准备报仇,失败后留在了对方的府上当了客卿,而他留下的理由就是猪脚,那个小世子不会嫌弃他一身的怪味!”
“当主角一天天的长大,最终因不愿让自己的儿子沦为质子,才有了本书开头的画面,游历六千里。”
“期间老黄从没在猪脚身前展现过任何武功,遇到危险也只会喊一句‘公子,风紧扯呼’所以猪脚也不会对他的战力抱有希望。”
“三年,六千里的游历使得猪脚从一个福贵公子,变成了一个偷富农黄瓜,调戏富家小姐的混世魔王。”
“回到北凉的老黄决定离开这里,再去武帝城取回当初留在那里的名剑‘黄庐’,因为这六千里的游历也让他完成了武学的最后一式,因为他还欠着师傅一份拜师礼。”
“而这一招被主角命名为,剑九--六千里。”
“而这一次的老黄,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临走前的那句‘少爷回吧,俺认识路’成了两人最后的一次对话。”
“再次再到武帝城的老黄,只是为了告诉他师傅,收了他这个徒弟,不丢人。”
“与王老怪一战,剑九出,直至死亡,经脉具断,盘坐于城头,头望北,死而不倒,最后只是说了一句,来,给少爷上酒。”
“这就是老黄在这本书简略的一生,经历过大风大浪,人生中的高低起伏,但他最美好的回忆,依旧是那六千里的游历。”
听完许阳的故事,鲁玉连忙鼓掌,仅仅是从许阳简单的口述中她就可以感觉到这本书的魅力。
还有就是她怎么也想不到,一个仅仅在书中只活了18章的配角,居然有这么多的故事,而且这还是许阳简略的结果。
就在刚才许阳的诉说中,她一下子就被这个故事代入了其中,感觉十分神奇。
鲁玉一边鼓掌一边赞叹的说道:“真是厉害,短短的几分钟里,我好像是看完了一个人的一生,这就是写书的魅力吧!”
“不,这是看书的魅力,因为他可以在书上看到好多人的一生,也许他们不是真的,但在我的心里,他们和真人无异,只不过是存在的空间不一样罢了。”许阳笑着解释道。
听到他这话鲁玉不由的笑着回应道:“也是,说不定在某个地方真的有这样的一群人,和这样一个江湖呢?”
许阳:“你别不信,这件事还真是说不准。”
看着他一本正紧的样子,鲁玉感觉自己有点懵,这话只是一说,还真能有这样的地方不成?
“你看过《喜羊羊与灰太狼》吗?”许阳一脸自信的问道。
鲁玉:“当然知道,很多小朋友都喜欢看的。”
“那你知不知道动画片里,那群羊居住的‘青青草原’其实是真的存在的呢?”
听到他这话,鲁玉这回真的是懵了,这玩意还能真的存在?
“不能吧?”
看着对方一脸疑惑的样子,许阳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打开了世界地图,然后放大,最后真的台省的东南方向的兰岛上发现了一处叫青青草原的地方。
看到这个,鲁玉感觉自己的脑袋是越来越大了,不光如此,还有点方。
“我的天,还真有啊!哈哈!”鲁玉大笑着说道。
随然只是同名,那里也没有真的喜洋洋,但至少真的有那个叫‘青青草原’的地方,这是多少人的回忆啊!。
鲁玉:“别的无所谓,我现在就真的特别想知道,你平时都干什么?这么隐秘的地方你居然知道!哈哈!”
“都说了,要多读书嘛!多读书,多看报,少生孩子,呸,少吃零食多睡觉,我行,你也行!”许阳挑着眉毛回应道。
经过一番廖侃,屋里的气氛明显好了很多,两个人的状态也越来越好,几乎都忘记了还有摄像机的存在。
鲁玉:“哈哈,果然是文化人,来干杯!”
“干杯!”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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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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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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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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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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