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衡量竞渡的胜负,创造了“锦标”之制。
即在龙船划到终点的时候以抢夺浮标来判断胜负,抢得头标的人就是比赛的冠军。
划龙舟的过程是一番龙争虎斗,但最为激烈的还属临到终点的时候,龙舟赛手你争我夺抢“锦标”。
为了让女皇和三品以上的王公大臣看到最为激烈的赛况,比赛的终点就设置在紫云楼广场这段曲水的地方。
人在广场上的高台上,即使是坐着,也可以越过岸旁围观的人群看见赛况,何况搭建的高台就是从岸边起建的。
里三层外三层如铜墙铁壁的禁卫军,把守在高台的左右两侧,也将观赛人群隔离在他们守卫的警戒线外。
是以,无论曲水两岸挤满了多少观赛的人群,坐在高台上的女皇及三品以上的文武官员,都是毫无遮挡地可以直接看到曲水上的赛况。
四下欢呼声迭起,齐声呼叫“魏王”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大,显然是第一轮龙舟竞渡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时下娱乐少,龙舟竞渡和现代有些不一样,看一下还是颇有意思,加之现场的气氛这么热烈,多少受了些感染,刘辰星把刚才看各方角斗的戏码在心里转了一个圈,就随着高台在坐众人的目光看了过去。
一样的龙舟,一样的船桨,一样的一艘船上二十位负责划桨的参赛选手,以及一位在船头的队长,昂立于龙舟之上,前方一巨鼓,由其掌鼙鼓,以鼓声指挥全队划桨的快慢。
和她想的一样,都是练习过划龙舟的,曲水两岸尽是“魏王”的呼声,也不代表沈仲夷有多强,或是他们那一艘龙舟有多么强悍,可以将其他龙舟参赛选手远远抛在后面。
只见赛场上,四艘龙舟几乎齐头并进。
赛手们皆是一身黑色劲衣,只是手臂绑的丝巾颜色各不相一,红黄蓝绿四个颜色,以此区分四艘龙舟各代表哪一支队伍。
这时的生态环境显然不是现代可比,尤其是在这皇家御苑之内,曲水上白鹭栖息着,正午的端午烈阳普照水面,水光粼粼,白鹭成群,恣意地舒展羽翅。
四艘龙舟已争先恐后驶到终点三丈之内,夺标的最后关头越来越近。
一时间,鼙鼓如雷,桨声哗哗,水花四溅。
龙舟如箭而行,龙头凌水处水浪漾开,惊得白鹭争先飞远。
越临近终点,赛手们划桨越是大力,一时竟已到了终点。
为了增加夺标取胜的难度,也增加观赛的精彩,龙舟终点处又设一平台,之上一长杆上方是为了取胜抢夺的锦标。
沈仲夷率领手臂系红巾的红队,相较于另外三支竞渡队是要更快一些,却也快不了多少,红队才一停下,沈仲夷扔下击鼓的双棒,前一脚才踩着船头跳跃上终点的浮板,其余三队也先后抵达。
看到后面紧追而来的对手,沈仲夷还没怎么样,曲水两岸的命妇贵女宫女们,乃至个别一些观赛入迷的官员们,已经紧张地大呼了:
“啊!魏王,小心!”有女子大声提醒。
“一定是魏王!一定是魏王!他们追不上。”有女子紧张地闭上眼睛,双手合十的祈祷。
“看来这第一轮夺标都很激烈,魏王已经被追上了。”有认真观赛的官员点评道。
也不怪大家如此紧张,沈仲夷正要一马当先伸手取下锦标,就有手臂系黄巾的鼓手,完全不顾及沈仲夷乃天皇贵胄,还是在圣子都相继尽被废黜的情况下,沈仲夷这个嫡长孙身份特殊,眼见跑已经追赶来不及,他直接“咚”地一声整个人扑在地上,双手前伸,拼尽力气绊住沈仲夷的脚。
也就在绊住的这一瞬,为其他两队的鼓手赢得了机会。
现在共同的敌人就是领先一截的沈仲夷,蓝绿两队鼓手都不对视一眼,交换个意见,已经不约而同地向沈仲夷扑过去。
“啊!”眼见沈仲夷脚和双臂都被绑住了,正看得紧张,也不知道是谁忍不住紧张地叫了一声,这样的惊叫声还不少,不时一声又一声冒出来。
刘辰星也不知是夺锦标的确过程激烈,还是让这些尖叫声叫出地紧张,她也看得忽而紧张起来,望着浮板上的争夺,握绢扇长柄的手悄然一紧。
沈仲夷看上去就是一身贵气,毕竟从小就锦衣玉食在宫中长大,祖父、祖母辈皆才识不凡,又有大儒悉心教导,一个典型的王孙公子。
望之,多少以为会有些手无缚鸡之力,当下却见对手彪悍,沈仲夷亦不遑多让。
没有下狠手去一脚重重踩在拦住他后脚的那人,他任那人绊在他脚下,只双臂使力,竟将一左一右缠住他的人拉离了地,在他背后飞撞在一起。
二人似也没想到沈仲夷竟力气如此之大,想要反抗,然而沈仲夷一拽之力下,惯性使然,根本不由他们反抗,就重重撞在一起。
“啊!”
“啊——”
刹那,三声痛呼同时响起。
“嘶……”
刘辰星看得都痛,无声地嘶了一下。
飞撞在一起的二人,乃身形魁梧的大汉,身高八尺不为过。
二人这样猝不及防的重重对撞不说,还一起叠加砸在扑在地上,努力绊住沈仲夷腿的鼓手,二人加起来三四百斤有的,全部砸了下去,地上的鼓手才是真的疼,一下就松开了抓沈仲夷的手。
没了人束缚,身后的三个对手还疼得叠在一起,沈仲夷头都不回去看一眼他制造的惨状,上前一步,轻而易举地就一伸手,拿下了锦标。
废物!
晋王看得脸色有瞬间的阴沉,继而低头端酒,随之一仰而尽,脸上已是如常。
这时,观赛的众人反应了过来,刹那间鼓声轰鸣,尖叫声四起。
“天啊!是魏王赢了!赢得太漂亮了!”
“以前只知道魏王才识出众,今日才知魏王伸手,竟是不输一行武之人!”
“就是,魏王武文双全,真是一点不为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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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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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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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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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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