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人性格奔放热情,宴会上兴之所致,便是那白发老翁都会起身而舞,或是击掌而歌。
今天又本来就是要君臣同乐,下场参加划龙舟竞渡的还有沈仲夷这个龙子风孙带头,也有谢忌这样的权贵之家的长子嫡孙,十数艘参赛的龙舟上,更汇聚了整个长安城里最为年轻有为的一辈后生们,他们和河岸上观赛的官员命妇们又多少有些关系,大家彼此也都算是相熟,宴会上兴之所致后的样子多少见过,也就无所顾忌的为赛事欢呼了。
不过这里大多是五品以上的高官,就是时下女子性子大胆外向,尤是以她们这些上层命妇贵女为最,但毕竟都是有身份有脸面的,再不顾及的欢呼也比不上民间百姓那种豪放。
是以,为了让现场气氛更为热闹,也算是给常年受宫规约束的宫人们一个恩典,遂今日放了不少在大明宫不当差的宫女太监过来,还有芙蓉苑的宫女太监一起,早在广场对岸的地方站好了位置,作为观赛的一波人潮。
他们平时受宫规约束,难得今天可以放纵一下,场下比赛的又是身份比他们不知高到哪去的王孙公子们,大家情绪自是格外高涨,听到开赛警示的锣鼓声,立马就欢呼了起来。
一时间,紫云楼广场外的曲水两岸,尽是欢呼雀跃的围观者。
平常稳重自持的官员们,讲究礼仪端庄的命妇贵女们,总是谨言慎行的宫女太监们,还有今天不当值的禁卫军们,将紫云楼广场外的曲水两岸围得水泄不通,看见四艘龙舟从数丈之外的比赛地划来,兴奋地一声又一声尖叫不断:
“开始了!快看!来了!龙舟来了!“
“天啊!是魏王!那一艘着黑衣系红绸的是魏王!“
“哪里?快指给我看一下!真的是魏王啊!”
......
沈仲夷是和女皇至少有七分相似,生得相貌堂堂自不用说,还是龙子风孙,深得女皇看重,更重要是没有正妃,甚至连一个有名份的妾室都没有,更重要的是如此身份权势,这么多年来还没有任何风流韵事传出,哪怕近两月来和刘辰星的流言传得沸沸扬扬,可在场人都非平头老百姓,心里还是一门清的。
这刘辰星虽是女皇钦点的殿试第一名,还一再封赏,刚才看上去还颇得长公主欢心,可出身实在太差了,便是真和魏王有个什么也不碍事,魏王妃的位子是肯定落不到其头上的,顶上天一个正五品的孺人,很可能就是一个正六品的媵妾,一个亲王可能有十个媵,多她一个刘辰星也不算多。
所以抛开刘辰星这个不足为虑的,毕竟这些年沈仲夷传出的风流韵事也只有这一桩,沈仲夷还是很洁身自好的,堪为长安城权贵圈子里的一股清流。
如是之下,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沈仲夷已经俨然是长安城命妇贵女心中的乘龙快婿之选。
何况女皇已经老迈了,圣子又被贬为圣人,虽说古氏兄弟现在朝中势力大,女皇也一直扶持,可天下哪有家业不传给自己子孙,给娘家子侄的,这说起来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在她们看来,沈仲夷上位的机会可谓八九不离十。
至于什么万一最后的胜利者不是沈仲夷,那么上位者必然容不下沈仲夷这个曾经最接近皇位的人选,也没有关系,要知道有句话叫富贵险中求,不博一博怎么知道?
而后宫佳丽三千,就更不是问题了。
天下男子谁不是三妻四妾,既然都会有三妻四妾,更有数不清的红颜知己,为什么不选个条件最好的?
女人选择夫婿,要不是为了这个人,要不是就为了权势财富。
沈仲夷要人才有人才,要权势财富也有,甚至还极其有可能乃天下之最,等于两样都占齐了,怎么不将他列为最佳的夫婿人选?
命妇贵女们相中了沈仲夷,大部分心里有些隐约的盼头,当下一见沈仲夷所在的龙舟划过来了,哪里还能镇定自若,一个两个全是争相去瞧沈仲夷,一声一声地也全是关于沈仲夷的话。
这里又还有宫女们,都是韶华之年,哪有不心怀思慕的,也趁着这个难得不受约束的日子,表达一下爱慕之情。
说不定沈仲夷就能往过看一眼,又正好瞧上自己了,那真是从此以后就成了“朝为越溪女,暮作吴宫妃”的幸运儿了,她们也就呼唤“魏王”地声音更是此起彼伏,一声比一声大。
转眼之间,为龙舟赛事开始而响起的欢呼声,似乎变成了沈仲夷的个人秀。
“天啊!快看!魏王的龙舟第一了!”
“天啊!魏王太厉害了!简直文武双全!”
“天啊!魏王的龙舟就要过来了!”
“天啊!好俊俏的玉郎君!我再没见过比魏王生得更好的!”
.......
随着比赛的四艘龙舟越来越近,女子的尖叫声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
天啊!
刘辰星觉得她都要叫“天啊”了!
以前她曾在网上冲浪时看见有人说,一个女人等于三千只鸭子,她当时还认为是对女性的蔑视,颇为不平。
可是今天,她终于见识到了这都只差冲破天际的尖叫声了,真是比起现代追星少女大大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御前失仪要不得。
刘辰星深吸口气,忍住揉耳朵的冲动,却还是恨不得立马把“沈仲夷”三个字从耳边消除,当然她不承认是有个人情绪在,见不得沈仲夷如此出风头,还如此受女子的欢迎,只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大家不知道沈仲夷的真面目,如果有机会,总有一天她定要让大家知道沈仲夷道貌岸然的外表下,其实是一个色欲熏心的人!
也就是了,她现在只是受不得尖叫声太大太多。
她不喜欢沈仲夷如此受欢迎,却不代表其他人不高。
女皇听着她都能听得一清二楚的尖叫声,顿时龙心大悦,哈哈大笑了起来:“看朕的孙儿多受欢迎!这要在民间,只怕早就被抢回去做当女婿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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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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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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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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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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