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寒门凤华>第三百一十三章 沈大郎
  语气理所当然,一派他才是给报名费的人。

  四贯钱,更说得就好像四文钱一样轻松。

  刘辰星看着一脸云淡风轻的沈仲夷,心态非常良好的保持着微笑,还能仔细地注意到僧人并未称呼沈仲夷为魏王,估计沈仲夷又玩什么微服私访的把戏,故她也不揭穿他的真实身份。

  只是她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这四贯报名费她出没问题,可也不能白出,当然得说明原因,最后也让沈仲夷这个逆臣明白,她心里只有女皇陛下,即使他们祖孙长得至少七分相似,她也只忠心于女皇陛下。

  刘辰星这就表忠心道:“郎君是为了远在长安的主母参加比试,主母对儿恩泽深厚,让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都不为过。主母喜白马寺牡丹,今有机会为主母赢取,儿自当出这一份报名费。”

  说时,刘辰星目光丝毫不闪躲,就正视着沈仲夷的凤眸,在那一双潋滟生威的凤眸中,清楚看见自己大义凛然的神情,不由满意地又扬起了她的两个小酒窝。

  刘辰星此言什么意思,沈仲夷自是清楚,却不怒反笑,薄唇一勾,笑容延及眼底,不掩饰地闪过一丝满意,道:“刘娘子这样有心,我会转告祖母的。”

  本就一瞬不瞬地和沈仲夷对视,沈仲夷眸中那一丝满意之色自是看得清楚,刘辰星脸上的笑容微微一僵,心里顿时升起警觉。

  不对!

  她向女皇表忠心,坚定自己是女皇一派,怎么沈仲夷反而还满意?

  肯定还有什么是她没注意到的。

  她就是一个农家出身的寒门士人,身上最大可图谋之处,一是有柳阿舅这个亲人,一来就是她即将到女皇身边当差。

  而女皇身边所用的人,首要就是忠心。

  如果沈仲夷想要自己成为他在女皇身边的内应,只有她越受女皇器重和信赖,才越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如此一来,自己越是在外面表现出对女皇的忠心,沈仲夷自是越为满意!

  刘辰星略一思考,就察觉出了沈仲夷打的如意算盘。

  心下冷笑。

  这一切的前提都得建立在自己是沈仲夷的内应情况下,但想要让她为其效忠......

  心头才硬气的升起想法,忽然又想起柳阿舅要和沈仲夷的表妹成亲,刘辰星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一皱。

  深吸口气,告诉自己胡思乱想没有任何作用,等回长安见了柳阿舅,一切就清楚了,不能让沈仲夷这个逆臣把自己牵着鼻子走。

  念头一转,刘辰星已然又扬起了笑容,从腰间取下钱袋,肉痛地从腰间掏出四粒金珠子,递给僧人道:“这是儿和这位郎君的报名费。”

  僧人没想到刘辰星竟然不是侍女,而且听二人谈话,身份虽然不及这位贵介公子,可应该是有些来头。

  远在长安的主母参加比试,这比试就是为了牡丹花,而能让这样的贵公子大老远到洛阳参加比试,这位主母怕不是这位贵公子的长辈,就是那年年都让人带走一株牡丹花的女皇吧......

  想到刘辰星也有可能是女皇身边的人,自己却将对方当作侍女,僧人不由额头冒汗,再也不敢小窥刘辰星这一身白色粗布长袍寒酸了,赶紧双手接过金珠子,道歉道:“女施主见谅,刚才是贫僧认错了。”

  这些年一路走来,受了多少人白眼,刘辰星岂会介意僧人将自己认作婢女,不过是自己正不快沈仲夷,也就郁闷被认做是沈仲夷的婢女了。

  刘辰星不在意地笑道:“无碍,不必介怀。”

  僧人松了一口气,将金珠子递给一旁的师弟,又弯腰从长案上拿起一块巴掌大的木牌,另一只手执毛笔,道:“不知女施主和这位男施主如何称呼?”

  刘辰星爽快回道:“刘大娘。”

  沈仲夷看了一眼刘辰星,也直接回道:“沈大郎。”

  沈.......沈大郎......

  刘辰星脸上笑容再次一滞,接着就抬头难以置信地看向沈仲夷。

  这真是嫌现在的日子过得太好了,想学他被贬为庶人、已经囚禁在洛阳快十年的叔父一样,坐井观天么!?

  沈仲夷却似乎不知道自己这一句“沈大郎”有多么震撼,还对刘辰星道:“刘娘子在一年前的上元之夜曾救过我,现在也不是长安,无需太过见礼,也可称我为沈大郎。”

  她嫌自己命太长,才敢称沈仲夷这个见不得人的旧姓。

  刘辰星微笑不语。

  僧人也察觉了二人之间气氛有异,他快速在两块木牌上写下二人的称呼,就将木牌递给二人,道:“离比试还有近半个时辰,现在天热,二位可以先回香房休息。”

  沈仲夷接过木牌,“嗯”了一声道:“刘娘子,我说过要拜访令祖母柳老妇人,现在正好过去,你带路吧。”

  如是,二人各自拿了木牌,往香坊走去。

  沈仲夷身为女皇嫡长孙,身份贵重,自不可能单独外出。

  他们不过才走出牡丹园,就有不知从何处走出来的熊远跟上前,随侍沈仲夷身侧,俨然一副贴身侍卫的架势。

  也就在在他们三人离开不久,一个四十岁的中年僧人和一个男装的侍女,正好走入了牡丹园,并一径走上了山顶。

  按照习惯,他一来山顶,就先是看守了多年的花圃。

  他和主持觉远师叔一样,都是喜欢侍花弄草之人,所以师叔才让他领了守花圃的事。

  见花圃里的花都安然无恙,僧人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才走向不远处的茅亭,向着今年女皇派来拿花的使者,双手合十,道:“郑娘子,贫僧刚才已经去看过要进贡给圣人的牡丹花,并无问题。”

  说话间,男装侍女走到郑婉晴身边侍立。

  郑婉晴只看着僧人笑道:“原来没事,看来是我太紧张了,还劳烦大师特意跑了一趟。”

  僧人摇头,表示无碍,就言归正传道:“郑娘子现在可以随贫僧去花圃了,认一下哪一株花是觉远主持新培育的牡丹。再过不到半个时辰,牡丹园比试就该开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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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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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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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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