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寒门凤华>第九十八章 应举路上遇废庙
  正如刘青山说的,出发后就得风餐露宿。

  这时候大部分地区都是人烟稀少的荒郊野岭。

  放眼望去,高山密林,不但旅舍食肆难觅,还充满了许多未知。

  这正是为何自古从不乏客死异乡的旅人,且举子路途死亡人数也远远大于停留在目的地的死亡者。

  好在如今民富国强,虽然除去长安大明宫中有砖道,其他几乎都是土路,但本朝道路最大的特点就是四通八达,只要顺着官路朝要去的方向一直走下去,十之八九都能找到要去的州县,等远远看到土黄色的城池,那便是胜利在望了。

  但苦于现在交通极其不便利,离乡远行一次,少则十天半月,长则三个月以上也是常见,路上的旅人们不免日夜兼程赶路。

  是以,才有天朝唐时被称为“闽南第一进士”欧阳詹在《赋得秋河曙耿耿送郭秀才应举》书:“月没天欲明,秋河尚凝白。皑皑积光素,耿耿横虚碧。”

  大意为:在黎明时送郭秀才。

  可见斯时行路,何等起早贪黑。

  清河、青阳二地毗邻而居,两地相距不过一百八十里。

  按照“陆行之程:马日七十里,步及驴五十里,车三十里。”的普通行程计算,从青阳徒步到清河,约三四天的脚程。

  即便走得再慢,兼之颇有雅兴一路游山玩水,也要不到十天。

  是故,爷仨倒不用早行夜行的赶路,一切以身体为重,毕竟途中太过疲乏,极易受病魔入体,又在荒郊野外,到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才真是得不偿失了。

  许是没有具体的赶路任务,也或是现代武侠剧看多了,还有刘青山平日没事就吹嘘“游侠仗剑走江湖,只为天下不平事。”

  再联系她每日必反复吟诵学习的唐诗里,处处可看到“侠”的影子,其中最出名当属诗仙李白的《侠客行》: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何等让人热血沸腾的古诗,不愧是诗仙所作,吟诵间画面顿生:

  那刀光剑影之间,仿佛现代电影《卧虎藏龙》一袭白衣的李慕白与玉娇龙竹尖相斗,也好似《十面埋伏》里金捕头带着小妹在竹林里大杀四方……总之,热血江湖,脑中出现的画面美中带刚。

  刘辰星也就难得脑子里不被读书占据,留了一小片空间给心中那个江湖梦。

  怀揣着这几分隐约的期待,一走就是三日,每日至少三十里路。

  到底是乡野间长大,三十余里路也不算多疲乏,反倒是充满了新体验。

  第一日还在青阳县境内,路有村落,即借农舍投宿。这在现代几乎不可能,除了农家乐,再是热情的乡亲们,一般也不会将自家房屋借给过路人,何况还不收钱帛?

  当然他们也不好意思凭白住了,又用了他人柴火,走时还是在茅屋里留了二十文。

  ……

  时下三十里设一驿,十五里多有一馆。

  驿,供出行官员们住宿、饭食和出行工具之所,一般庶民是不能借住的。

  馆,即招待过往官客的旅店,有公家开的公馆,也私人的旅店。

  第二日则计划着路程,赶在暮至,夜宿私人旅店。

  大概已到清河境内,旅店有不少白衣举子,他们秉持“君子远庖厨”的圣人之言,不可能借灶烹饪,多在馆厅花钱用食,见彼此都是赴考的举子,几句话攀谈下来,便是称兄道弟,然后结伴而行。

  还是老生常谈,世道苛刻,刘辰星身为女子,不好与一众男举子混在一起,旅途依旧爷仨行,自是没有游侠小说里的意气相投,结伴江湖了。

  这日,正是出行的第三日。

  清晨,从旅店出发不到半个时辰,就淅沥沥下起了雨。

  俗话说:三月雨,贵如油。四月雨,好动锄。

  春耕才过,四月的时候,庄稼开始生长,下点雨能松松土,便于除草,庄稼方长得好。

  刘辰星从小就在田间地头长大,知道农家人的不易,自也盼着四月天的雨。

  可如今在路途上,白天下雨就一言难尽老人。

  雨虽不大,不过绵绵的小雨,他们背篓两侧又有两根竹节延伸至头顶上方,架着一块竹编的方板,遮挡小雨还是能够的。

  却奈何地上是土路,雨一下就泥泞不堪了,没走上几步,庶士的白色长衫下摆尽是泥渍,江湖梦还是星星之火就被这场小雨扑了大半。

  等在雨中走了一两个时辰,还寻不到一处可躲雨之地,而泥浆越来越多,已经顾不上新衣受污,只叹脚下草鞋敷了厚厚一层,步履沉重。只感何为江湖梦?

  莫怪时人称旅途乃行役。

  吾只想寻一避雨处。

  大概心中渴望太强烈,倏见道路右侧的林间有一屋舍,刘辰星指向道:“阿耶,阿兄,前方可避雨!”

  闻言,父子二人隔着林子望去,依稀可见有一屋舍,当下亦是大喜。

  爷仨忙赶去避雨。

  然待走近,却是一座废弃已久的废庙。

  此庙不大,一眼可观全景。

  位于林间掩盖之中,一个木结构的四合院。

  院子外墙体已是半壁残垣,只剩木质的庙门还在,正半关半掩。

  透过倒塌的外墙看入庙内:

  庭院杂草丛生,散落着几块腐朽的木板。

  观东西两排屋室缺窗少门,可见庭院里的木板应是两侧屋室门窗。

  废庙虽残破至极,但面阔三间的正殿却还算整齐,不见门窗损坏,顶上的灰色瓦片也算完好,当是一处不错的避雨地。

  在鬼神观念充斥的时代里,这种废庙……

  一时间,爷仨默默无言。

  唯有雨点陡然变大,顷刻间从毛毛细雨,变成了豆大的雨珠,眼见就有倾盆之势。

  刘辰星:……

  这是要催促他们赶紧进去吗?

  刘千里看着脸上一言难尽的儿女,心底那一丝陡然升起的发毛不觉散去,道:“为了躲雨,我们连午食也未用,这雨眼看是不会停了,就进这庙宇避雨一阵吧!”

  言毕,一径上前,“吱呀”一声推开半掩的庙门,扑起灰尘万千。

  刘千里回头对儿女道:“阿耶先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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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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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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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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