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事,大约是谁在背后念叨我呢。”
苏锦鸾吸吸鼻子,眼睛蓄了一层水光。
芳草执意给她加了件海棠红夹袄,领口一圈雪白的兔子毛,更衬得她小脸精致如玉,灵动贵气。
“大人真是细心,您吃的穿的用的全都准备妥帖。小姐,咱真要回那个左相府啊?就在这里住着不行么?”
苏锦鸾无奈地看她一眼。
嗯,这丫头这两天又圆润几分,可见在这里确实住得舒心。
“要不,把你留下?苏家我是非回不可的,已经通了天的。你倒是可以选择留下,做个厨娘什么的也好,左相府规矩肯定比这里大。”
她其实也不想回去的。
自立门户才是上上之选,可惜时运不济,也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了。
就不知道皇帝那个县君还给不给封了,有个品级在身,也能多点底气不是。
“小姐去哪我去哪!”
芳草急了,大声表忠心。
苏锦鸾被惊了惊,忙敷衍地点头。
“好好好,你要跟就跟,我不赶你。快走吧,天色不早了。”
主仆二人出门,上了元家的马车,一路朝坊市而去。
“小姐,京城好大,人好多,比我们河间府热闹多了。”
芳草撩开车帘瞧热闹,不住发出惊叹。
苏锦鸾也饶有兴趣地瞧上两眼,笑应一句:
“天子脚下,国都所在,气象自然大不相同。”
芳草嗯嗯点头,眼睛黏在外头,像是不够使。
“小姐有妖怪!”
芳草吓得惊叫,唰地把车帘放下挡住自家小姐。
苏锦鸾感受着她明显的颤抖,忍俊不禁地轻拍拍她安抚道:
“那是番邦人,皮肤、眼睛、头发的颜色跟我们不大一样罢了。”
芳草半信半疑,拦下她要掀开车帘的手。
“真的?番邦人生吃人肉的,小姐咱们快回去吧。”
苏锦鸾被逗得不行,这都哪里听来的?
“别瞎说。番邦人也是人,吃的食物虽然烹饪方法不同,但种类都差不多,真当是妖怪吃人呢?”
“这里可是天子脚下,有真龙之气震着,你怕什么?真要有那等吃人的恶徒,你以为元大人他们是吃素的?早将人逮起来了。”
芳草听她解释,顿时安下心来。
“小姐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有大人在,京城肯定是全天下最安定的地方。能放出来在街上走的,不会是坏人。”
苏锦鸾看她重新恢复元气,大胆地撩起车帘看稀奇,扶额叹口气。
她的脑残粉爬墙了,新墙头是元长庚!
车夫乐呵呵地接口:
“芳草不用怕,尽管放心大胆地玩。这京城治安极好,咱元府的马车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来冲撞。”
大话才放出,迎面一匹马发疯似的冲来,马上一人高声疾呼:
“快闪开!马惊了!”
街上行人纷纷仓皇躲避,骚乱之下踩掉了谁的鞋子,偷走了谁的荷包,掀翻了谁的摊子,吓哭了谁的孩子,乱糟糟一片。
“坐好了,小心。”
齐伯扬鞭把马车往街边赶,还得避让乱哄哄的路人,一时间也有些手忙脚乱。
苏锦鸾沉着地坐在窗边,见窗口处有人伸手进来,抡起手里带鞘的匕首就打,半点没留力。
芳草回过神,也生气地来帮忙,打掉好几只想浑水摸鱼作乱的手。
“都让开!不许乱挤!”
一道清脆的女声响起,颇有几分气势。
苏锦鸾循声看去,只能见着一角火红的锦衣,以及周围一排带刀护卫。
长长一声马鸣过后,疯马被击毙倒地,马上那人惊魂未定地滚下地,随即起身抱拳行礼:
“多谢公主殿下出手相救!边城急报,还请借马一用!”
“去吧。”
明月公主首肯,并吩咐手下那名制服疯马的护卫首领:
“雷鸣,你护送他一程。”
“是。”
随即,两匹快马激射而出,朝着皇宫奔去!
“边城急报,难道又要打仗了?”
“哎哟我的脚,都被踩肿了。”
“哪个杀千刀的偷了我的银子?麻利地给三爷我还回来!等我找着你,看不砍掉你三只手!”
“多谢公主殿下救我家琳儿。快,给公主殿下磕头。”
“谢谢公主殿下救命之恩,您真好看。”
……
一时间嘈杂声不绝于耳,苏锦鸾撩起车帘,仔细打量这位明月公主。
入目先是一团热烈的红,可以推测出这位殿下性格必定不属于温婉如水那一挂的。
腿很长,随意屈在白马腹部两侧也特别好看,英姿飒爽!
再看脸。
幸好长得不随老皇帝,五官挺精致的,是个美人。
美人感觉到她打量的视线,蓦地回头看来,目光在车厢外挂着的元家牌子上一扫,脸色有了微妙的变化。
她知道自己。
苏锦鸾瞬间有了这样的认知,朝对方展露个善意的微笑,点头示意。
谁知道人家理都不理,直接将头扭过去了!
好高冷。
被冻了一记的苏锦鸾讪讪抿起嘴角,倒也没别的想法。
公主嘛,真正的天之骄女,高贵冷艳属性是标配,这会儿可不流行平易近人那一套。
“没受伤吧?”
齐伯安抚住驾车的马,回头问一句。
苏锦鸾摇头:“没事。”
芳草不说话,憋气憋得脸上涨红,眼底满是兴奋,浑身写着几个大字:
天哪!我见着公主了!活的!
齐伯松口气,低声叫她们且等等,不要说话。
苏锦鸾会意地点头。
很快,明月公主的护卫疏散人群,一行人策马离开,大街上又恢复热闹。
“公主殿下真威风!”
齐伯驾起马车继续前行,芳草才吐出口气,两眼亮晶晶地小声说道。
“心地也好,还救了那个小女孩子。”
苏锦鸾点点头表示同意。
这位公主殿下倒是与她想的不同,不柔弱不跋扈,挺好的。
看百姓对她的熟悉程度,只怕这位公主殿下时常出宫,知名度真心不低,且不是坏名声。
皇室能教养出这样一位公主,侧面说明李氏皇族还不错,起码在及格线以上。
白莲教注定又要输啊。
苏锦鸾漫想着,心思也转到那名送信兵身上。
边城急报,怕不是什么好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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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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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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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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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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