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车的汉子一边赔小心,一边猛勒缰绳,大声咒骂自家的马儿。迅速跳下车,一溜烟跑到后面钻入车厢,重新捆扎绳索。
车后面挑箩筐的行人乙被车马挡住了,不停抱怨,把扁担从右肩换到左肩。见一时半会汉子忙不完,干脆走到道旁放下箩筐,抹汗歇息。
谁都不晓得眼皮子底下,一个古怪的僧人正飘然走过。
出城一里多路,旷野无垠,车马行人稀少。
那僧人停下了,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生生牙齿。朝信天游与柳若菲遥遥挥手,渔网一般的衣袖滑落,露出枯干如柴的手臂。
我靠,传说中的狞笑!
信天游吓一跳,目光凝滞,眉头皱起。
这妖僧挥手干嘛?
自己一无真气,二无法力,不至于被注意。
柳若菲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只看见一个大概轮廓,撇了撇嘴角,道:
“苦行僧,自以为是行走凡间的神使,拒绝肉身诱惑。苦修也就算了,还不洗澡,不洗脸,不刷牙,不换衣。青衣派好歹遮点羞,天衣派的则一丝不挂,以示远离尘垢烦恼,赤条条来,赤条条去……”
噫,近在咫尺的人看不见,偏偏隔老远的柳丫头能够望见?
信天游略一转念,明白了。
大千世界,光怪陆离。
其实,眼睛是看不见任何东西的,只能够感应光线。
人之所以能够视物,是大脑把光信号产生的刺激转换成了可以理解模式。
僧人并非真的隐形,不过是施展法术让周边的人视而不见罢了。而且法力也没有强大到波及三里之遥,影响柳若菲。
他显然望见了自己和柳丫头,可双方不认识,挥手打招呼干嘛?说完全不认识吧,轮廓又依稀熟悉。
正思量之间,那僧人竟一步跨越十几丈,朝山口飘然而来。
春兰秋菊见状,“铮”,拔剑出鞘。
柳若菲看了看信天游,见他的表情无啥异状,扭头命令道:
“收起来。”
二女还剑入鞘,依旧保持着警惕的进攻姿势。
僧人瘦成了皮包骨,简直成了一具行走的木乃伊。可两只眼睛却非常明亮,仿佛火焰跳跃。身形一纵一纵的,仿佛虚空漫步。
不到一分钟就飘至二人的马前,困惑地瞅了瞅柳若菲,冲信天游道:
“啊,怎么又换了一个,玉仙子呢?“
柳丫头一听,面孔顿时变得杀气腾腾,冷眼斜睨。
信天游感觉不妙,嚷道:
“喂喂喂,别尽瞎扯啊……法海,想讨打是不?你丫登上了出神境,人没变神经吧。什么叫又换了一个?玉仙子凭什么,就一定得呆在我身边?“
道门一统天下,它的境界标准便成为了修行的基本规则,佛宗只好与之挂靠对应。罗汉境相当于渡劫修士,菩萨境相当于天人。
典籍里的金刚尊者,至坚至硬,象征智慧不离,理识不离,阴阳不离。
人世间的金刚境界则比较复杂,小金刚等同圣胎、出神真人,大金刚则相当于融体强者。
信天游躯体强悍,在世人眼里,特别像一尊金刚。至于没有真气法力,只当他用秘法或者密宝隐蔽了。
而法海却是正儿八经的小金刚,在江心岛争夺神珠的大战中,曾被信神棍和玉琼花混合双打,揍成了猪头。
人的名,树的影。
法海?
天呀,宋国的国师,金山寺禅子?
柳若菲倒吸一口凉气,偏偏脑海又被凭空杀至的“玉仙子“弄得乱哄哄,手一抖勒马退后了两步。
法海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道:
“信天金刚,你比上次强大许多,贫僧也前进了不少。因为宋国与柳国唇亡齿寒,本想面见监国公主商议对策,却不是存心讨打……“
信天游努嘴道:
“喏,监国公主在这儿。“
柳若菲连忙翻身下马,双掌合十道:
“参见禅子。“
信天游见状,也只好跟着下马。
“阿弥陀佛……“
法海合掌向柳丫头点头致意,面向信天游道:
“机缘巧合,信天金刚既然在此,贫僧必须讨打,以了却心魔……动手之前,有一件事要问明白……你见她千娇百媚,言听计从,恨不能朝拥夕抱。却不知百年之后,也是白骨一架,黄土一抷。”
柳若菲闻言,警惕地竖起耳朵,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信天游乐了。
尼玛,又玩机锋?
法海身为堂堂的真和尚,却机锋对撞被自己这个假和尚噎得半死。估计回去后躺床上养伤没事干,老琢磨扳回一阵。
想想,上次是怎么回答的?
呸,我管百年之后干嘛,现在喜欢她就行。
佛宗认为,所有感觉都是表象。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红颜即骷髅。但在时空观里,又觉得过去未来统统不真实,能够把握的只有现在。即过去过去,未来未来,不如活在当下。
这个回答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可不是一时半会能够绕出去的,当时憋得法海哑口无言。
但本次还那么说,估计行不通了。秃驴肯定琢磨得非常透彻了,任何回答都将逃不出他掌心。
那就干脆不回答,憋死他!
“法海,金山寺闹饥荒了吧,看把你饿的。“
法海一愣,老老实实回答道:
“小僧抛弃昔日机巧,复归纯朴之心苦修,方得神通精进。“
信神棍手一指,大义凛然喝道:
“小和尚,你这句话是反佛陀,反人类的!“
旁边的柳若菲“噗嗤“笑了,知道他要使坏。树下,春兰秋菊望见大名鼎鼎的禅子被信师训斥得狗血淋头,激动不已。
法海可不是那么容易被击溃信念的,微微一笑,道:
“愿闻其详?“
信天游道:
“所有生命,都本能地向往幸福生活,吃苦是为了甘甜。佛陀苦修,是为了体会生命的奥义。而你呢,打机锋是为了赢回来,而不是体会禅意。苦行也是为了提高神通,击败我,而不是探索奥义。
“你满脑子的输赢,如何能够觉悟?”
法海如遭雷击,“噔噔“连退两步,一句话也说不出。
信天游继续道:
“才说抛弃了机巧,言行却机巧百变。我问你,穿得破破烂烂、邋里邋遢,刷牙了没有?“
法海闻言,露出迷茫之色。这刷牙,跟苦行有关系吗?
信天游戟指呵斥,声如狮吼。
“呔……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欲不除,如蛾扑火,焚身乃至;贪未了,如猩嗜酒,鞭血方休……”
这是把法海当初的话,还回去了。
柳若菲并不知道江心岛发生的“双打”故事,见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的“天哥”突然一本正经,天花乱坠,训得禅子像个小鹌鹑,心里乐开了花。
当着人家的面笑又不礼貌,只好背转身,憋得肩膀一耸一耸。
法海身躯一震,数十息后忽然露出欢喜之色。恭恭敬敬合掌,低头弯腰,道:
“阿弥陀佛……小僧差一点踏入魔障,多谢信师当头棒喝。今日不比也吧,小僧未战已经先输了。”
送上门的苦力,哪里能够让他溜走?
信天游一摆手,斩钉截铁道:
“不比怎么行?既然你种下了昨日之因,便结出了今日之果。自己约的那啥,含泪也要咽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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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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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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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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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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