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儿和花生米虽然鲜美,却不是什么大菜,历来不上招待贵客的正席,怎么也给端上来了?
董淑敏疑惑地望向管家。
管家不等小姐询问,先哆哆嗦嗦开口了。
“……预备给薛老和朱医生的宴席被吃掉了,内府人的午餐被吃掉了,护卫们的午餐刚刚被吃掉……我已经安排厨房加紧做……”
所谓内府人,即郡守府里的高级人员。如董夫人的侍女,董郡守的跟班,董小姐的丫鬟,此外还包括教习、管家、采办等等,加起来总共十几号人。
也就是说,在半个多小时里,信天游一口气吃掉了二十五六人的分量,还没有停歇的意思。
董淑敏微蹙蛾眉,道:
“现在加紧做?明显来不及。瞧,小天都在吃白饭了,你们的菜还没端上。仆佣们的午餐,还没有分派下去吧?”
“厨房只来得及做一半,我就叫他们改做信师的饭菜了……”
“把已经做好的一半端过去,小天不挑食。”
“啊,小姐,那些饭菜太粗糙……”
“啊啥啊呀,就这么办……叫厨房别停歇,把晚上的食材也用掉。让他敞开了怀吃,不停地吃……嘻嘻,本小姐倒要看看,他到底能够吃下去多少?”
说到最后,少女兴高采烈地笑起来,露出唯恐天下不乱的好奇神情。
这,这个……
管家不敢答应,为难地望向郡守大人。
董仲轻咳一声,道:“行,就这么办。”
言毕转身背手而去,丢下一句话,“敏儿,你跟我来。”
到了书房,董郡守也不坐下。踱步转了两圈后,用指头“哒哒哒”轻敲桌案,沉默良久才开口。
“敏儿,不会出事吧?你去年养的金鱼就是这么撑死的。”
“才不会呢,小天又不是傻瓜。”
“你怎么叫信师为小天?”
信天游刚才的表现,仿佛“蛇吞象”,比起在后花园里捏石成粉更加震撼,不由得让人从骨子里生发出一股寒意。
道藏典籍里,从来没有哪位仙师吞下了一头牛的故事,倒有妖魔“日啖百人”的传说。
那些远远超出身体容量的食物,哪里去了?
这不像正大光明的道法,倒像是暴虐诡异的妖术。
董仲隐隐约约感觉,信天游不是修士。
可假如不是修士,世间会有这么厉害的俗人吗?
镇南军与云山的生番作战多年,一直大占上风,打得他们从山区边沿退入了深处。那些生番异常悍勇,可惜不懂炼气,战斗力要比炼过了气的军士差。若非熟悉地形,凭借天险,早就被消灭了。
说明即使天赋异禀者,如果不修炼,最终也要泯然众人矣。
而信天游,则是人间异数。
瞅其凌厉霸道的行事风格,迟早要与大修士发生冲突。谁家里来了一尊强者都是靠山,自家却是来了一座火山。稍不慎便灰飞烟灭,实在不敢消受。
纵然他救了夫人,那也不能因此把整个郡守府都搭上吧。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当务之急,先得搞清楚自家闺女和信天游的关系。
董淑敏很忐忑。
山神庙之夜,众人只商讨了一个大致的掩盖策略,对细节并没有琢磨。她以为老爹又要问这个,满脑子自圆其说,没料想却是一个不相干的问题,呆了一呆后答道:
“他比我小呀,当然叫小天了。”
她才不管自己并不大,也不管信天游有多大。见马翠花那么叫,就跟着叫了。
董仲哭笑不得,道:
“敏儿,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整天舞刀弄剑,赶跑了好几任教习。可诗书礼仪,多多少少还是读了一些。自古尊卑有序,长幼有别。信师虽然年少,却是咱们家的救命恩人。像你这么乱叫,很不恭敬。”
“哪该叫什么?”
“该叫公子。”
“嘻嘻,他算哪门子公子?爹你没瞧见,他那一笔字写得像蚯蚓爬,比我还丑呢。”
“胡闹,有你这么讲话的吗?瞧,信师进咱们家后就没有笑过,明显不高兴。”
“那也不是被我叫出来的。一路上都这么叫,也没见他不高兴……咦,爹你好像蒙对了。他还真没对我笑过,只对一个卖咸鱼的姐姐笑过。”
“哦,卖咸鱼的姑娘是不是信师旧相识,长得很好看?”
“才不呢,只比我早认识半天。”
董仲沉吟了一会儿,道:
“无论如何,你不准‘小天小天’的乱叫了,对恩人得恭敬。”
人与人之间只要恭敬起来,关系自然而然就会疏远。董仲并不想把背后的深意点明,见闺女撅起嘴巴,语重心长道:
“你知道,为什么信师对卖咸鱼的姑娘笑,不对你笑吗?因为他俩的生活环境差不多,存在共同话题,你就显得格格不入了。另外,你锦衣玉食长大,在栖云郡里无人敢惹。连自己都没有觉察,语气里天然带着优越和颐指气使。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一旦春试通过了,侥幸进入潇水剑派修炼。千万要收敛,别脑子一热到处打抱不平。即使公子王孙入了修行门,也得像一条虫趴着。身份不起作用,一切以实力为尊。以信师的强大,根本不需要春试,对你说过师承来历吗?”
董淑敏闭紧嘴巴,脑瓜像拨浪鼓似的摇个不停。
董仲深深看了女儿一眼,道:
“人家不愿意说的,千万别好奇。信师的来历是一个谜,任何门派都不会让他进入。春试如果发生冲突,你千万别瞎掺合……”
虽然董仲感觉女儿和信天游只是一对普通朋友,少年伙伴,终究心里不踏实,想再点醒点醒。可瞧董淑敏心不在焉地望着墙上的九九乘法表,一脸不想听,只好喟然放弃。
女孩子的心思,做父亲的终究不方便询问,任务只能交代给她母亲了。
类似情形,正在栖云郡城的一间客栈里上演。
马空咳嗽两声,重重道:
“丫头,你以后不能小天小天的乱叫了。”
马翠花困惑地眨巴眼睛,问:
“爹,不叫小天,叫啥?他还叫过我姐姐呢。”
“人家那是客气,你还当真了。信天游救了俺们的性命,爹想为他立个生牌供着。记住了,别没大没小,得叫信少爷。”
“嘻嘻,有生火生得那么顺溜的少爷吗?再说,我又不是他的下人,叫啥少爷?”
马空觉得也对,一拍大腿想出了个绝对正确的称呼。
“哎,就叫天游。俺见那些读书人不管年龄大小,碰面了都是这么叫的。”
“哎呀,就爹事儿多。天游天游的酸不溜秋,别扭死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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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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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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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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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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