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新命记>第七七二章 心得
  李禄率领的掷弹兵团,以左右翼冲前的雁形阵,将务达海率领的清虏马队包围在自己中间,炸成了一团乱麻之际,祖克勇、于乐吾、敖日金三部骑兵呼喊着大叫着口号,通过外围的掷弹兵们让开的缺口,冲进了阵中。

  双方战至当日巳时前后,清虏梅勒章京三等辅国将军务达海在与祖克勇部将于乐吾的照面之际,死于于乐吾的重骑长枪之下。

  务达海身披三层甲,也没能挡住于乐吾的倾力一击,枪头从胸前刺入,从后背透出,整个人被刺了个对穿。

  而当于乐吾撇下长枪,纵马而过,挥刀砍下务达海的人头以后,整个战场上的清虏士气瞬间崩溃了。

  务达海从东高丽城子山营地带出来的清虏马队,虽然是营地里清虏的主力,可是他们毕竟只有一个甲喇多一点,也就一千七百多人而已。

  而李禄指挥的掷弹兵团和祖克勇指挥的庄河团营重骑兵营,加一起,人马总数已经超过了五千人,几乎是清虏马队的三倍了。

  如果他们不是一开始就自蹈死地,陷入了掷弹兵团的包围,彻底失掉了骑兵的速度,那么他们或许可以凭借所谓精湛的弓马骑射功夫,让一部分人逃出生天。

  但是过分自信的务达海,已经没有了这样的机会。

  就这样,到了当日午时,东高丽城子山下,就已经没有能骑在马上的清虏马军了。

  与此相应的是,东高丽城子山上清虏行营地里的敌人也被山下的场景镇住了,龟缩在营栅背后不敢出来。

  祖克勇、于乐吾、敖日金在全歼了山下清虏马队之后,当即调转马头,率领着气势如虹的庄河团营马队一冲而上,拉垮了寨门一拥而入。

  没了务达海的主力马队之后,东高丽城子清虏营地里面只剩下一个牛录的清虏步甲和两三千原在附近屯垦的包衣阿哈。

  这些人哪里会是祖克勇于乐吾敖日金所率马队重骑兵的对手,只几个对冲之后,那些敢战的就被杀了个干净,剩下的一个没逃掉,最后全都跪地投降,成了俘虏。

  至于祖克勇和李禄这边,也都各有死伤,祖克勇庄河团营的重骑兵营伤亡了三百多人,李禄的掷弹兵团,也伤亡了二百多人。

  其中有不少人,都是在混战之中,被自己人投掷的飞将军近距离爆炸所误伤的。

  这是李禄指挥掷弹兵团,在非预设阵地上打的第一场仗。

  过去李禄对于掷弹兵的使用,几乎都是在杨振的指挥或者首肯之下进行的,而且都在提前构筑好的对自己有利的工事掩护下进行的。

  他们要么是依托城墙进行的城堡防御作战,要么就是依托提前构筑的堑壕进行的伏击作战。

  其前提是,掷弹兵们总是位于城墙之上、沟壕之中或者掩体背后,身前有工事遮挡,投弹之前和投弹之后,都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但是现在,他们是在野外有利于骑兵驰骋的地形条件下,在没有提前构筑好掩体工事的情况下,与冲击而来的清虏骑兵马队作战,经验和教训都是极其宝贵的。

  此战过后,李禄也终于清醒地认识到,掷弹兵在依托工事进行防御作战中,的确是一把利器,甚至可以独立作战,但是在相对开阔的野外条件下,则必须与其他兵种配合作战才行。

  而东高丽城子山下这一战证明,与掷弹兵配合作战最好的兵种,一定不是骑兵。

  不管是重骑兵还是轻骑兵,都不是掷弹兵在野外非预设阵地作战中的最佳搭档。

  因为,掷弹兵需要友军帮助自己与敌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且是始终保持一定的距离。

  一旦与敌人陷入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战局面当中,掷弹兵在战场上的作用,就将急剧下降。

  这一次就是这样,如果不是附近有数量比清虏骑兵还多的庄河团营重骑兵,那么后果很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

  所以,这一战下来以后,自军一方的伤亡情况,也让李禄认识到,在野外条件下掷弹兵的作战,要么必须提前构筑好可以保护自己的工事掩体,要么必须与其他步兵火枪手、步兵弓箭手或者步兵长矛手哨队配合。

  这点心得,也算是这一战的重要收获之一了。

  却说东高丽城子山一带的战斗结束之后,祖克勇一边派了于乐吾率队,押送大批俘虏返回庄河堡城关押,另一边则派了敖日金率队,沿海岸往北,前去探察洋河口孤山子清虏营地的情况,打探仇震海、严省三他们的消息。

  当日下午申时前后,敖日金派人返回已经易主的东高丽城子山营寨,向祖克勇、李禄两人报告了北边的情况。

  ——南路和中路水师营,已经拿下了洋河口孤山子清虏营寨。

  与此同时,石咀子河两岸,直到洋河口以南地域,也已经不见清虏一兵一卒。

  祖克勇与李禄两个人接到了敖日金从孤山子送回来的消息之后,当天晚上在东高丽城子山的营寨休整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们留下了队伍里减员严重的哨队负责照顾伤兵,然后就动身向北进发了。

  不管是祖克勇,还是李禄,在一场接一场的战争中,都已经锻炼成长起来了。

  他们也认识到了,清虏借朝兵助战不成,反而弄丢了镇江堡城以后,绝不会就此善罢甘休,而是一定会重整旗鼓卷土重来。

  而且清虏大军一旦卷土重来,首要的目标肯定是战略地位对清虏来说至关重要的镇江堡城。

  有了镇江堡城这个大目标在前面顶着,吸引清虏大军的进攻,那么其他方向就基本安全无虞了。

  不管是金海北路的复州城,还是自己奉命留守的金海东路庄河堡城,都不会再成为清虏大军进攻的首选目标。

  既然这样的话,自己这些人马继续留守东路地区,就是兵力的浪费,莫不如赶在清虏大军卷土重来之前,尽快前往镇江堡加入即将到来的镇江堡保卫战。

  在他们看来,杨振带进镇江堡城的征东军兵马太少了,只有火枪团和炮兵团十几个哨而已,而其他的队伍,都是朝人兵马。

  至于朝人,毕竟非我族类,他们既然能在关键时刻反水,卖了镇江堡的清虏,那就同样有可能在镇江堡在清虏卷土重来的时候,卖了杨振带进去的征东先遣军兵马立功赎罪。

  当然了,他们也知道,这样的可能不太大,朝人刚卖了清虏,清虏必然对其恨之入骨。

  一旦镇江城回到清虏手中,那么最倒霉的还不是杨振带进去的征东军,而是那些朝人。

  但是,只要有一丁点儿朝人反水这样的可能,祖克勇和李禄就不能不提前将它扼杀于萌芽之中。

  镇江堡城位置极其优越,对清虏重要,对金海镇同样重要。

  只要有了镇江堡城在手,今后不光是金海东路安全了,金海镇其他各路也将一下子安全无虞,整个金海镇的安全形势,也将因此而一举得以扭转。

  稍微有点大局观的人,就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也因此,祖克勇和李禄两个人带着各自麾下人马赶到洋河口的孤山子大营之后,他们俩与仇震海、严省三的想法如出一辙,双方一拍即合。

  不过当日下午,他们几个会面商议的结果,却与祖克勇一开始的想法并不完全一致。

  祖克勇一开始的想法是,他和李禄的人马要一起去增援镇江堡城,一起协助杨振进行即将到来的守城作战。

  但是与仇震海等人见面商议的结果却是,由李禄率领更加适合城池守卫作战的掷弹兵团,乘船走水路,赶赴镇江堡,去跟杨振率领的人马会合。

  而由祖克勇率领庄河团营的骑兵队伍,就地驻扎在洋河口的孤山子大营,向北可以充当杨振在镇江堡城被围后的陆上外援,也可以打探敌情传递消息,或者骚扰敌人粮道或者袭击敌人后路。

  “镇江堡城西面多是山,东面又是江,地方局促,而祖总兵你的麾下多是重骑,进了镇江堡城,反倒束缚了你们的手脚,也施展不开,按照都督一贯的打法,想必也更赞成你留在这里。

  “再者说了,一旦清虏剑走偏锋,在围了镇江堡以后,又派人去打庄河堡,到那时有了祖克勇你率军在外,也足以统率镇江堡以外的各路人马进行应对了。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面对仇震海的这些话语,祖克勇最后只能点头认同。

  仇震海虽然仍是一介副将,职衔比祖克勇要低,但他毕竟是金海伯夫人的亲叔父,是杨振的长辈,身份地位比较特殊,对于他的意见,祖克勇不能不考虑。

  而且仇震海的这些说法,也很有道理,不是为了争权夺利,而是完全从大局出发提出的建议。

  所以,众人会面结束的时候,一致同意了仇震海的建议。

  到了次日,各方人马一早起来,留了祖克勇与敖日金部留守孤山子大营,其他人一并登了船,乘着海上退潮的水势驶出了孤山子下的洋河口,沿着海岸向北,奔鸭绿江入海口的大致方位航行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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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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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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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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