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前众目睽睽之下,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当众抗命不遵。
“怎么,你们俩,有什么想法?”
杨振见他们两个面面相觑不说话,当即追问了一句。
这一回,杨大贵与缴立柱再也扛不住了,连忙说道:“不,不,不,没有想法,卑职遵命!”
“很好。即日起,杨大贵接替张国淦,升任金州城承恩门守备,率其所部加强哨,驻防金州南门。缴立柱晋升千总,为该哨副官!”
到了此时,杨大贵、缴立柱两个人已经反应过来了,杨振这么做,是对他们的信任,这是叫他们帮着自己人守卫金州城呢。
毕竟金州城内的大部分人马,都是新降的队伍,如果张国淦、李守忠他们调离的话,那么就必须有同样值得信赖的人马入驻。
想到这里,杨大贵与缴立柱相视一眼,立刻再次抱拳领命了。
果不其然,杨振安排了杨大贵、缴立柱率部入驻金州城之后,立刻又从在场的小将里面找出来了沈永明。
“沈永明何在?”
“卑职在此!”
“即日起你率原来所部人马,编为一哨,与杨大贵、缴立柱一样,并归许总兵指挥,与许总兵麾下人马合编为一个城守营,金州城守营!”
杨振毫不客气地将沈志祥手里仅剩的一个原来的整编“牛录”,编入了金海中路协守总兵的旗下,成为了金州城守营的一个哨。
根据杨振以前定下的营哨制度,一个哨刚好三百战兵,与沈志祥他们这些人之前的一个满编牛录正好一样,可以直接改编,既不用增员,也不用减员。
只是杨振这么直接地整编沈志祥的嫡系队伍,立刻就引起了沈志祥的不满。
“都督,你叫我沈志祥督办金海镇船政事务,我这个船政督办跟前,怎么也得有一支人马可供调遣听用吧?我意,还是将沈永明所领一哨人马,划归金州船厂为好!”
杨振已经将沈志祥原来的续顺公兵各部打散了,现在若是再将沈永明代领的沈家嫡系旧部也放出去,那沈志祥可就彻彻底底无兵可用了。
虽然事到如今,他就算有了这点兵马,也根本无济于事了,但是早就习惯了兵为将有的他,还是对彻底丧失手中兵权感到恐惧。
此时此刻,他终于忍不住小小地发作了一下。
“呵呵,舅丈莫急。我将沈永明所领哨队,编入金州城守营,只是为了统一金州城的军令号令而已!
“俗话说,蛇无头不行,鸟无头不飞。金州城地位重要,但是城内城外兵马众多,营伍繁杂,没有统一指挥,怎么成呢?”
杨振知道沈志祥的心思,知道他在担心自己将他仅有的这点嫡系兵马给夺了,要么从此化私为公,要么从此转赠给许天宠。
但是实际上,杨振当然不可能将沈永明的这点兵马转赠给其他任何人。
他的想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一步步地改变过去兵为将有的旧例,将各路将领的私人部曲,一步一步地化私为公。
他可不想自己的麾下将来出现一堆继续搞兵为将有把戏的小军阀。
截止目前,他一直采取的,都是将征东先遣军与金海镇五路分别整编的策略,其目的就在这里。
在他彻底消化掉麾下各路将领的私人部曲之前,他还不能够将征东先遣军打散了与金海镇五路兵马合编。
一旦如此,他就有可能会被人架空。
杨振虽然是穿越客,但他从来不敢小觑古人,更不敢小觑在明末乱世涌现出来有名有号的这些将领。
如今,他将自己原来征东先遣营里的边缘队伍整编成哨,与各路兵马混编或者合编为各种眼花缭乱的营头,融入到各路兵马当中去,只是他的第一步。
然而就这第一步,也不容易,眼下他就遭遇到了襄平伯沈志祥的异议。
但是对襄平伯沈志祥的异议,杨振自有他的应对之法。
“再者说了,舅丈你,左右也是要在金州城里常驻,对于金州城的城防事务,你自不能置身事外。
“这样吧,就叫永明出任宁海门守备,率其哨队就近值守西门宁海门防务。舅丈你将来前往金州船厂,可直接令其同行随扈!嗯,如此处理,许总兵你可同意?”
杨振说完这个安排,没有直接询问沈志祥的意见,而是先问了新任的中路协守总兵官许天宠。
许天宠刚刚得了杨振的提拔,心中正自感激不尽,现在哪会当众反对杨振的提议?
尽管他知道这样一来,相当于是叫沈志祥分了自己在金州的兵权,可他也不能不同意。
再说了,杨振叫新来辽南的杨大贵带着四百来人,加入了金州城守营,让他能够直领的人马,从原来的已经不足一千,一下子增加到了一千四百人左右,他已经很意外,很高兴了。
因此,杨振话音一落,他立刻站起来躬身抱拳答道:“卑职无异议!”
“好。既然许总兵没有异议,那么这个事情,也就成了大半了。呵呵,舅丈你,觉得这样如何呢?”
杨振听了许天宠的回答,先是抬了许天宠一句,然后转过头就去问沈志祥的意见。
说实在的,沈志祥并不觉得这样处理与之前那般多大的区别,不过是让沈永明这支原本属于自己的人马今后由自己与许天宠兼管罢了。
这叫让步吗?
或许杨振以为这就是让步了,可是沈志祥的心中,对这个安排却并不真的满意。
然而,现在许天宠已经同意了,而杨振这个心机深沉的“甥婿”又这么兴师动众地问自己的意见,自己要是再不答应的话,接下来该当如何是好呢?
一时之间,沈志祥突然发觉自己已经掉进了一个泥潭里,不仅进退不得,而且连挣扎反抗,都会让自己的处境更加艰难。
唯一的出路,就是干脆放弃挣扎,放弃反抗,完全听凭一手设计了这个泥潭的甥婿杨振安排处理。
就在金州诸将的众目睽睽之下,沈志祥摇头苦笑沉默了好一会儿,方才站起身来,对着杨振躬身抱拳,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唉,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与儿孙作远忧。永忠是我嗣子,永明是我亲侄,而他们又皆是都督夫人表弟。
“既是一家人,自不能再说两家话。今后儿孙辈皆托付都督,我只管督办船政可矣,其他一切,皆听凭都督安置!”
杨振听见沈志祥这话,当即哈哈一笑,忙起身上前,将他扶住,笑道:“舅丈这话,十分在理。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抱守残缺焉能别开新局?”
沈志祥之前的话,已经叫众人听得一愣一愣一头雾水了。
而杨振的回应,更是牛唇不对马嘴,完全不在一个路子上。
但是,沈志祥话里的意思,杨振完全能明白,而杨振话里的意思,沈志祥也十分清楚。
当下,沈志祥听罢,点点头,算是同意了杨振的安排,彻底放弃了挣扎。
杨振为什么非得将沈志祥高高抬起,然后将其架空?
原因就在沈志祥是前续顺公兵各部的共主和象征,将他架空了以后,前续顺公兵各部就将群龙无首,就能渐渐融入到金海镇甚至是征东军当中。
杨振的这个打算,到此方才完全落到了实处。
搞定了沈志祥以后,杨振对金州城一带防务的安排就没有任何其他的阻力了。
所谓的金州团营,也立刻显露出了它的全貌。
除了金州城防营以外,杨振将严省三及其水师船队编为金海中路水师营,驻金州湾龙王庙,也就是金州船厂所在地,归金海中路协守总兵官许天宠指挥。
虽然严省三本人并不在现场,但许天宠听了还是很高兴,当即领了命令。
要守金州城,光有城中的兵力,甚至光有陆上的兵力,都是不成的。
有了水师,攻可以断敌粮道,守可以沿海发炮打击岸上之敌,最是方便不过。
所以,金州团营应当有个水师营,对此,许天宠这样的老将当然是非常清楚的。
与此同时,杨振也决心将第二次移防过来的主力,即刘万忠所领的一千余户蓟北七峰山部众,纳入到金海中路协守总兵官的指挥之下。
杨振从在场的诸将中找到刘万忠,将他叫到前面,对他说道:“刘万忠,你部共有多少户随迁部众?”
“禀都督,这一回,跟船随迁此地的七峰山人马,共有一千二百二十一户,男女老少合计四千二百三十六人!算上卑职原领的一哨正兵与家眷,还要再加上二百来户!”
“嗯,那就是大概一千四百多户,不足一千五百户了,对吗?”
“正是如此。”
杨振早就答应过刘万忠,要给他的随迁部众,在辽东半岛的南端找一块地面安置,让他们屯垦务农,以耕养战。
因此,此刻杨振突然问起这个话题,刘万忠知道关键时刻到来了,当下毫不犹豫,将七峰山部众实力如实相告。
其实,就算他想隐藏,或者想夸大,也没有意义。
因为从松山外海止锚湾登船的时候,每艘运输船上都有登记。
这个工作不需要杨振明确交代,自有李吉的统计公所出面安排人做。
了解了这一点以后,刘万忠也就没有任何隐瞒或者夸大实力的必要了。
却说杨振听了刘万忠的回答以后,沉思了一会儿,当即说道:“既然这样,本都督就将金州城南的南关岭,指定划拨给你,好叫你安顿随迁的诸多部众。
“南关岭虽然荆棘丛生,山岭连绵,但其东西南北方圆百里,沟谷纵横,多有山间平原河谷沃土,足够你随迁部众在此落地生根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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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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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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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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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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