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母在描眉,听她这么说,手一抖,眉稍的位置拉出了长长的眉尾。
站起身,“好好的,住学校干吗?家里多方便,你一个人在学校,妈不放心!”
胡涂看着宁母,以前,她总觉得母亲对她的爱,有些刻意,虽从没怠慢过她,甚至对她,比宁殇体贴许多。
可,总觉得差了那么点感觉。
现在,也算是明白了。
如此,她又怎么能忍心,让她每天,面对着这样的自己?
“妈,虽说我考不上c大,可是,我也想最后拼下,好歹能考个大学呀!”说着,她拉着宁母的手,继续道:
“在学校,比较有学习的气氛,我也能静下心来,一个月,我回来一次,行吗?”
宁母蹙眉,摇头,“在学校,吃不好,睡不好,妈不放心。”
说完,宁母眼里竟是有了雾气。
胡涂握着她的手紧了紧,一时,如梗在喉。
她的人生开始或许是极不幸运的,可是,遇到这样的一个母亲,却又是何等有幸。
“妈,我过了年,就十八了,从小在你呵护下长大,你就当给我个锻炼的机会呀,要不然,以后嫁人了,婆家该说你娇生惯养了。”
她想尽所能的将语气说得轻松一些。
见宁母的面色有些缓合,她便打了个电话给父亲,
百般好说下,后来,她还是住校了。
“涂涂,今天我哥生日,他让我邀请你一起去参加他的生日会。”
星期五的下午,陈一一托腮,一脸恳求的看着胡涂。
胡涂合了手中的书,转过头,看着陈一一,“陈洋?”
她抿了抿唇,嘟了嘟嘴,“怎么可能?”
陈洋是陈一一的哥哥,他们学校上一届的校草,文化课非常差。
但,却会写小说,听说,他写的小说,位居各大网站榜首。
很多外校的迷妹,经常在校门口等几个小时,只为看他一眼。
而她,也是他的小说迷之一。
可他为人桀骜不羁,向来独来独往,哪怕沾陈一一的光,她见过他几面,可是,从来没和她说过话。
这么一个风云人物,会请她参加生日会?她不信!
陈一一推了推眼镜,“唉哟,就算他没请,我请你,还不行?你不是想要我哥的签名书吗?去了,我保证,给你要过来。”
签名书?胡涂暗沉的眸子,有一丝光亮,闪过。
生日会是在一个宁静的茶舍举办的,很有文艺气息,倒是挺符合陈洋作家的身份。
她们俩人到时,已来了不少人。
两个小时后,她也明白了陈一一的目的,她是来追人的,一个儒雅斯文,书生气十足的男生。
可她怕被拒绝,就拉她,壮壮胆。
看着俩人由刚开始的拘束,到相谈甚欢,她倒不是生气,就觉得自己任务完成了,该走了。
趁人不注意,她就从楼下,溜了出来。
去了茶舍的后花园,灯光昏暗,空气中弥漫着花香,虽天凉,风吹过来,有些冷意,她却贪恋这难得的清新空气。
“嗯……嗯……啊……”当这道声音传来时,胡涂条件反射的是,有人受伤了。
接着,她就看到前面竹林昏暗的地方,有个人影在动。
她根本没想太多的走了过去。
“你好,有人吗?”她靠近时,问了句。
没反应,原本动的人影,也静止了。
她以为对方晕了还是有什么事了,忙上前几步,将那外围的竹子,伸手分向两侧,“你……”
她关切的声音嘎然而止,双眼睁大,看着面前若隐若现的场景……
太过震惊,以至于,她牙根儿没意识到,此刻自己该回避。
“啊……唔……”她刚想大叫出声,嘴突然给捂住,接着,腰被人搂住,半拉半拖的将她往外拉。
直到到了一个房间,随着房间门合起,对方刚松手,她就毫不留情地在那人手背上用力咬了口。
腰间的手,倏地松开,她听到背后传来,“嘶”的一声。
下意识地转身,然后,却再度瞪目结舌,
“小……小叔。”
面前的男人,一身正装,俊脸微侧,拿着一张纸贴按在了右手背上,抬眸瞥了她一眼。
胡涂忍不住地后退了一步,咽了咽口水,又再度出声道,“小叔。”
“你到这来做什么?”他的声音,有着冷意。
“我同学哥哥生日。”她小声解释着,见他包着手背的那张纸,已被鲜血染红,皱眉,刚刚她以为是坏人,确实,狠了心咬的。
男人换了张纸,继续压住那伤口,转头,往窗外看了眼,喉结连续滚动了好几下,才出声道:
“把刚刚看到的那些,都忘了。”
胡涂抬头看了眼他,迎上她的眼神,宁谦却低下了头,处理伤口。
胡涂愣了下,忘……忘掉?
是把她刚刚看到的忘掉?
她回想下,自己刚刚看到的:一个男人,一个女的,没有穿衣服,看不清俩人的长相。
但是,俩人的动作,她却看得一清二楚……
真没想到,她胡涂人生第一次,了解俩人那个那个是怎么一回事,居然是真人版的,还是比较限制级的……
忘掉?难啊!
她低头,不说话,可是,脸却越来越红,越来越烫,明明知道有些事,少儿不宜,可不得不承认,还是好奇了……
“小叔,你怎么在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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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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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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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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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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