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就是文豪>第74章 诛仙
  在网文圈基本上有一个定论,那就是写爽文才能证道。

  不管是哪个大神,他们分类可能不一样,外在表现也不一样,但本质上都是爽文。

  克苏鲁、吐槽流、仙侠修真、都市重生、游戏异界等等,本质上面都是要让读者们看得爽快。

  生活已经如此艰辛,实在没必要再苦大仇深。

  原本秦川也是想要写一本爽文来抚平读者们受伤的心灵,结果却选了这样一部同样虐心的小说。

  在某种程度上面甚至比《人生长恨水长东》有过之无不及!

  那毕竟是讲的神话传说中杨戬的故事,读者们的代入感不是特别强。

  《诛仙》就不一样了,它讲述的是一个孤儿的成长,是一个真正的小人物。

  两部小说都有共同点,那就是在写“情”上面非常擅长。

  如果没有情感变化作为基础,那纯粹将主角写得各种凄惨,根本不会留住读者,这种虐只不过是最基本层次,完全打动不了读者们,更别说是让他们为了小说中的角色而哭泣。

  不能为了虐而虐,细腻的描写是虐在角色身,痛在读者心。

  在没有动用大脑超频状态的情况下,秦川已经想不起那些细致入微的情节了,刻在脑海中的只有张小凡、陆雪琪跟碧瑶三人的纠葛、那句贯穿全书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一个人,手拿一根烧火棍,孤独地面对整个世界。

  只要是看网络小说有一段时间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本书,甚至很多不看网络小说的人也都听过、看过这部小说!

  还记得当初看《诛仙》是在初一时,多达十人的宿舍拥挤不堪,室友甲找朋友借来阅读,那时候室友已经阅读完,只等第二天归还。

  秦川正好闲在寝室,没事儿可做,便拿来躺在床上消磨时间。

  那时候的秦川刚刚从农村小学出来,看过的课外书屈指可数,基本上没接触过什么网络小说,只是在电视上看过各种武侠、神话电视剧。

  结果他就跟大多数喜欢这本书的读者们一样,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书第二天要归还,他只能等宿管查寝之后跑去这层楼的公共厕所借着光看书。

  然而依然没有能够将其看完。

  室友将小说归还后,秦川一直牢牢记住《诛仙》这个书名,直到周末跑去新华书店,站在书架前将第一册看完。

  那家新华书店里面许多没钱买书的学生都是这样将一部部小说给看完。

  可以说《诛仙》将秦川带领到了小说的世界中!

  如果没有这部小说,或许他就不会在大学时候尝试写作,并且成为一个咸鱼系作者。

  那个室友的名字已经全然忘记,反而对小说里面的人物记忆深刻。

  因为黑水玄蛇、黄鸟、饕餮、夔牛这些神兽名字,秦川又被普及了《山海经》《搜神记》这些古典神话文集。

  秦川的成长轨迹中似乎都一直跟《诛仙》紧紧相伴。

  读高中家里稍微宽松点之后就买了电脑,然后掉进诛仙这款电脑游戏当中。

  大学毕业的时候又拍成了青云志这部剧情大改的电视剧,在他穿越的前两年还出了电影。

  《诛仙》可以说是古典仙侠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同类作品至今没有任何一部的影响力能与之比拟。

  《蜀山剑侠传》文白参半,《缥缈之旅》影响跟开发力度不行,后续的仙侠小说也没能达到《诛仙》这种恐怖的出圈力度。

  九零后里面不知道《诛仙》的人实在太少,部分零零后跟八零后也是庞大读者群的一员!

  书中的剑仙让人耳目一新,功法、法宝、神兽各有特色,尤其是写情更是一绝。

  碧瑶党跟雪琪党大战了十多年都还没有战出个结果,怕是要缠缠绵绵到永久。

  魔教妖女碧瑶在小说写到一半就死了,但人气却并不比贯穿全文的陆雪琪低,可见这个角色有多吸引人。

  所有诛仙迷心中永远的痛大概就是小说的结局,他们都在盼望萧鼎能重写这个结局,只不过一直都没有等到。

  秦川觉得自己有些不自量力,竟然妄图为这部经典的小说重新写一个结局。

  难度大,他反而更加兴奋。

  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只会反复说好看的初一学生,现在的秦川是拥有人生改造系统的咸鱼,仔细梳理脉络,将前面埋的伏笔一一找出来,争取让这个世界的读者满意。

  反正复活碧瑶是不可能的,死去的白月光才是好白月光。

  “我的读者们也太幸福了吧,居然可以享受到这种待遇,我都有点嫉妒他们了!”

  秦川想清楚之后就嘿嘿笑起来。

  他要将大魔王这条路走到极致,虐哭无数小朋友,让他们笼罩在大魔王的阴影下。

  事实上,除了自己很喜欢外,《诛仙》也很适合他现在的处境。

  出书不是今天签合约,明天或者下个月就能在市场上看到。

  通常需要不少于三个月的周期,保守一点甚至需要六个月。

  开卷出版公司全力运转,也只是让《人生长恨水长东》在元旦节当天上市。

  每年的一月份新书都扎堆上市,秦川在华悦网跟网络小说圈小有名气,可在实体书领域基本上无人可知。

  出版公司线下铺货的工作人员就只有辛苦点,要不然新华书店之类的书店根本就不会进货!

  换一个领域,基本等于重头再来。

  除非能进化成猛龙,影响力能跨越不同领域的阻拦,过江之后也不会变成虫。

  《诛仙》这本书不光可以吸引网络读者,实体书销量也曾经在地球上面创下过辉煌,成为畅销十多年的经典小说。

  它可以帮助秦川攀登上网文的巅峰,也可以打开实体书市场,兼顾两家之长!

  恰好现在华国经济文化格外发达,民族自豪感大大增强,这部小说凭借独特的东方仙侠传奇架空世界,开一代之先河,肯定会被这世界的读者们喜欢!

  《诛仙》一出,谁与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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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推荐票跟收藏喔~~

  要是有时间的话也可以去给秦川大魔王点个赞喔,也就这一个角色能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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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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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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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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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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