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辰将孟啸林送回到招待馆,然后给华浩飞打了电话。告诉他自己有一些事情要去处理,暂时无法回去,所以只能拜托他帮自己护送孟啸林回到海宁。
次日中午,萧辰如约来到豪盛饭店。白芳华昨天特意嘱咐自己今天中午务必准时到达,见一位小刀会中的大人物。
萧辰来到包厢中,白芳华已经到了:“萧辰,快来坐。”除了她之外,还有另外一名中年男子坐在桌边,满脸惬意抽着雪茄。
这个男子气势不凡,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脸上有一道几乎完全贯穿面部的伤疤。脸型刀劈斧砍、棱角分明,宛如一个征战沙场的大将军一般,浑身上下都带满了江湖气。
白芳华招待萧辰坐下,热情地介绍道:“萧辰啊,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大飞哥,小刀会里的金牌武官。”
“大飞哥,这就是我家小弟萧辰,他已经崇拜您很久,早就想认识认识您了。”
萧辰急忙过去,微微颔首伸出了手:“大飞哥您好。”
大飞却根本看都不看萧辰一眼,淡淡道:“就是你想加入我们小刀会?”
萧辰微微点了点头。大飞哥眯着眼睛道:“为什么放着好日子不过,非要来和我们在刀尖子上舔血呢?”
“我不喜欢这种太过于安稳的生活。”萧辰早就猜到这家伙会这么问,淡淡回答道,“我从小就听父辈们讲过小刀会的传闻,听说过小刀会英雄云集。我也想成为你们的一员。”
“干我们这行,可没有那么简单。”大飞哥嗤鼻一笑,重重拍了拍萧辰的肩膀:“杀过人嘛?”
“没有。”萧辰嘴巴上这么回答,心里却感到阵阵好笑。自己好歹也曾经是血狼特工队的王牌特种兵,你问我杀过人吗,我双手沾得鲜血绝对比你要多上太多了。
“看你长得老实,就不像个杀人的主。这要是没个人带着,单枪匹马进了我们帮会里……啧啧啧,恐怕都让人欺负死啊。”大飞哥一边说着,一边摇头叹气个不停。
白芳华朝萧辰使了个眼色,萧辰立刻会意,从怀中取出一张银行卡,赔笑着呈上前:“还请大飞哥多费费心,帮兄弟我一把。这是一点孝敬您的心意,还请收下。”
大飞哥瞥了一眼,接过卡收进自己怀中,脸上瞬间绽出笑容:“哈哈哈哈,吃饭,吃饭。吃完饭以后,我就带你去见见我的兄弟们。”
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了钱打底,大飞哥对待萧辰的态度,也不像一开始那样高高在上、冷若冰霜了。
加上白芳华一直在旁边说着好话,将大飞哥都捧到天上去了。吃完饭后,萧辰直接坐上了大飞哥的车,一路奔郊区而去。
“我们小刀会呢,历史悠久、帮众众多,单单是在京都,就有上万号人。帮主大人为了便于管理,就将京都的帮众分为四个堂口——血刀堂、剃刀堂、鬼刀堂、猎刀堂。每个堂口由一名两痕飞刀的长老领导,都是手握几千号人。”
“每个堂口中,也有等级之分、次列之别,由下至上分别是帮员、监工、执事、护法。”
“我呢,是血刀堂的堂主,所以你也就算是血刀堂的人了。今后四个堂口之间肯定会有竞争,你到时可别站错了队伍。”
萧辰连连殷勤地点着头,心中却若有所思。看来这小刀会也不像他想象中的那样和睦,单单是这四个堂口之间,肯定就会频频闹出摩擦。更不用说堂主之间的明争暗斗了。
看来小刀会的帮主,包括他手底下的九龙一凤,都是相当有本事的人啊,否则的话也不可能将几万帮众管的服服帖帖。
车子一路开到郊区,来到一座三层别墅前。大飞哥颇为自豪道:“这就是咱们血刀堂的总舵,平日里由我住,到了需要议事的时候,就将监工、执事和护法们都召集到一起。”
大飞带着萧辰走进别墅中,一路上有不少小弟,见了大飞之后都毕恭毕敬鞠躬:“大飞哥!”大飞哥当着新人面子做的如此组,感到很是受用。
顶层一个房间里聚集着不少人,一个个手里都夹着烟卷,三三两两聊着天。
大飞走进屋子,蹲在地上聊天的人全都站了起来:“堂主,您来了!”
大飞哥点了点头,拍了拍萧辰的肩膀道:“这就是我招来的新人。萧辰啊,你先自报家门吧。”
萧辰淡淡一笑,大大方方上前一步:“各位前辈好,在下萧辰,仰慕贵堂口许久,今后还请各位多多照顾、指教。”
众人都默不作声,有那么一两个象征性点了点头。显然在他们眼里,帮主招来新人已经算不得什么新闻了。
大飞哥摸着下巴略一思考,眯着眼睛道:“正好前些日子,三组的执事曹金不是被人砍死了吗?萧辰,你就顶替他的职位,当这三组的执事吧。”
然而,大飞这一句话,直接让满屋子漫不经心的人都瞪大了眼睛。几个人激动大声道:“堂主,这小子刚来咱们血刀堂,哪有一来就赋予执事之职的?”
萧辰在一旁感到暗暗好笑。这几个人的职位,要么是监工、要么是执事,一听自己一个新人地位与他们平起平坐甚至是在他们之上,就急了眼了。
大飞脸色一阴,冷冷道:“他是白芳华的弟弟,咱们还不给这个面子吗?”
“堂主,执事这个职位至关重要,必须得是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一个白须老者眼睛贼溜溜一转,坏笑着说道,“依我看,不如索性给他地位再加一等,让他做血刀堂的护法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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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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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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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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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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