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们很警惕,只要某种信号,就会让他们苏醒。
纪元帝国的马克西斯笑道:“为什么我觉得这儿什么都没有。”他似乎想用这话缓和气氛。
高桥说道:“相信我,有的,这些怪物凶暴得令人作呕。”
咏水对人类说道:一旦遇到攻击,我们会帮助你们,但要通过这血腥之路,你们自己也得拿出力量与勇气来。”
海加斯:“他们对人类的血液很敏感,也许在一公里外就能嗅到流血,这时,他们会苏醒,冲向我们,他们所知道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把我们撕成碎片。他们无所畏惧。”
一个人类男孩说:“我们也无所畏惧,大人。”
海加斯点头道:“但除了无畏,他们也没感情,他们不会因为同伴倒下而分心,不会因同伴的哀嚎而慌乱,更不会舍命救助同伴。他们的冷酷、残忍与铁一样的决心,是我们所欠缺的。”
我觉得他话里有话,也许暗示我们所有人都该成为冰冷的战争机器,也许他是对自己说的,因为他即将吃了自己的同胞兄弟,试图达到完美圣灵的境界。他将不顾母亲的眼泪与兄弟的死活,因此,他要用这些话催眠自己。
第二个人类问道:“大人,只要我们不流血,他们就不会醒,对吗?”
海加斯说:“这完全看运气,但流血是最主要的原因。”
我问:“那大姨妈呢?”
他们用充满问号的眼神看着我,原先的说话声沦为了尴尬的沉默。
我想起我的人设是害羞的女生,于是抿紧红唇,眸光躲闪,香肩在夜风吹拂下微微地发颤,我抓住一缕发丝,将其纠缠在指尖,不看他们一眼。
所有人都打了个冷颤,为什么我听见了上膛的声音?
海加斯说:“那也会导致他们醒来。”
我说:“那该怎么办?”
海加斯说:“算准日子,或者憋回去。”
我怒道:“这怎么憋得回去?你这是大男子主义!”
黛蒂斯用手肘给了我一下,我只能闭嘴,她说:“反正日子没到,你不必多想了。”
我们加快脚步赶路,踩在下头可能埋着食尸鬼的碎石。海加斯说过离神庙大约十公里路,我们匆匆行走,可仍觉得前路遥远异常。
突然间,一个狼人踢开了一块石头,下方露出了一个死人——或者类似死人的躯体,那人双目圆睁,表情凶恶而惶恐,僵硬地仰面朝天,遍体染血,身体并未腐烂。
这就是血食尸鬼?
他没有醒,看来同类的血液无法唤醒这些怪物。
百年前的灾难改变了许多事,没人知道这源源不绝的血食尸鬼是从哪儿来的。
咏水鼻子动了动,瞬间,他变成了狼人,跑到一个纪元帝国血族身前,抓住他的手喝道:“你割破了自己的手?”
那个血族慌忙道:“没,哪有的事?”
咏水注视那血族,他有着厚重的毛发,光模样就像是野人,从外貌来看,他无疑是个刚格尔。
马克西斯拦在咏水之前,将两人分开,说:“是不小心的,他一定是不小心划破了。”
咏水说:“你不是刚格尔!你是斯密茨的血族!”
几乎所有人都发出惊呼声,海斯加仍旧冷漠地看着这一切。
我左边的一个人类惊恐喊道:“他们醒来了!”
石块之下,染血的手探出地面,撑起消瘦的身躯,随后,尸鬼的脑袋升起,就像是漫山遍野开出了染血的植物,密密麻麻,石块滚动的声音,临死者的哀嚎,浓郁的血腥气味,以及灾难降临时的压迫感,刹那间淹没了我们。
咏水拔出刀,斩向那个斯密茨血族,斯密茨血族的舌头变成了一根鞭子,至此咏水面门,但咏水躲开,捏住斯密茨血族的咽喉,一下子将他的脸劈成了两半。
随着血尸鬼开始觉醒,纪元帝国的随行者们脱去长袍,形体变化,皮肤硬化,长出鳞片,头顶长角,背脊上伸出一根根尖刺,手掌上伸出利爪,这就是斯密茨血族的身体变化能力。
刚格尔血族能变成野兽,曦泰血族能变成蛇神,巴尔教的血族让恶魔附在身体上,斯密茨的血族能自由操纵身体的血肉,变成任何模样,但他们倾向于变得极其恐怖,好了,有什么模样能比恶魔更恐怖呢?常常有人混淆巴尔血族与斯密茨血族,但前者只不过是恶魔的奴隶,而大部分斯密茨致力于成为真正的恶魔。
高桥怒吼道:“马克西斯,你骗了我们!”
我脚下石块松动,血食尸鬼冒出了头,我“呀”地尖叫,一脚将它脑袋踩扁,一个想救我的人类小哥吓了一跳,用敬佩的眼神看着我,哦,小哥哥,不要这样,不要爱上我的英勇,我其实并非软妹子。
只听马克西斯喊道:“向纪元帝国投降,否则你们都会死在这里!”
马克西斯是不折不扣的刚格尔,其余全是假冒的。这些斯密茨血族让身体长满毛发,冒充刚格尔血族,其实他们做的太过火了,刚格尔血族并非全是毛发旺盛、不修边幅的流浪汉外形,只是由于血族们刻板的印象,以为他们尽皆如此。然而这些愚蠢的狼人居然会照单全收?真是头脑简单,而我,早就看穿了他们的伪装。
我只是一直不想说罢了。
血食尸鬼如山崩般朝我们冲了过来,高桥、咏水、鬼冢、苔丝他们全都变成了狼人,并且朝食尸鬼们和纪元帝国血族开枪。咏水吼道:“马克西斯,刚格尔血族与斯密茨血族血仇不共戴天,你为何背叛本族?”
马克西斯笑道:“利益面前,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
高桥杀死数个食尸鬼,寻找川池,却发现川池躲在了纪元帝国阵中,他怒道:“你也反叛了?”
川池喊道:“你们早就想除掉我,以为我不知道?先下手为强,后下受遭殃!”
高桥指着大萨满说:“她可是你的祖辈!你连她都想杀?”
川池说:“你们让我别无选择了!”
我身边的人类朝血食尸鬼射击,却乱了阵脚,只往他们的胸口四肢射击,完全没什么用。我忌惮被海斯加看穿,只有干着急。
————
稍写短一些,见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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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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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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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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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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