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曼皱了皱眉,对此不屑一顾:“那个地煞附身在一棵他们崇拜的大树身上,只要有一个人信仰它,我就无法靠近。这年代败坏到这地步,人类把恶魔当做救世主,还替恶魔充当挡箭牌。当然,正是在这样的年代,我们剑盾会才有充分的理由赶尽杀绝。”
他翘起二郎腿,全不把靠近的恶魔使放在眼里,只是说:“我们用这世界的恶,作为我们为恶的理由。”说罢他像个醉鬼一样大笑起来。
荷蒂完全不理解阿德曼,她说:“你不想向那些恶魔、吸血鬼等等异类复仇?”
阿德曼答道:“想,但我渐渐发现我杀怪物们只是为了找乐子,复仇的理由在我杀了那个仇人之后就已经没了。”
荷蒂又问:“那你何必...参加比武争夺公爵头衔?”
阿德曼说:“我不知道自己今后该干什么。在我老婆孩子被我杀了之前,我只想与他们太太平平度过一生。可他们死了之后,我才发现,我憎恨她们,是她们让我贪图安逸的日子,是她们让我像个懦夫一样不求上进。
我想起那时的无趣,简直无法忍受一分钟,也许...即使没有那血族,我也会发疯,把妻子和孩子统统赶走,甚至全都杀死。
后来我想通了,剑盾会最厉害的血族都在隐士里,也许权杖也是个血族,我可以先当上个公爵,接近他们,调查出权杖到底是什么身份。如果他不是血族,那我就去挑战瓦希莉莎。如果他是血族,我就与他拼了。”
荷蒂又查看窗外的情况,那个女恶魔使在搜查屋子,一间间搜过来,她迟早会找到我们。
我说:“这主意好蠢。”
阿德曼:“是蠢,而且我被博思泰特斯打败了,这让那主意显得更蠢了。”
我说:“我也曾经....和你一样,满世界猎杀吸血鬼和狼人,一个都不放过。但后来,我遇到了一件很滑稽的事情。”
阿德曼来了兴致,问:“什么滑稽的事?”
我说:“我跟踪一个很厉害的古老血族,发现他和一个女人结了婚。”
“他一定是为了吸那个女人的血。”
我摇头道:“他从不吸那个女人的血,也不吸身边人的血,他甚至还和那个女人办事...”
阿德曼咧嘴大笑,说:“真他马离谱,血族能办那种事吗?”
“有些血族能,只要他们想,他们能自由操纵身体的部位。说回那个与女人结婚的血族,你知道他整天都在忙什么?”
阿德曼想了想,说:“忙着找人吸血?”
我又摇头:“他想着如何当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如何让他的那个继子不跟一群毒贩鬼混;如何挣更多的钱,让他的妻子能一年买一个奢侈皮包;如何报警解决邻居在楼上奏乐扰民的问题;如何在不让任何人发现他是一个很古老的吸血鬼的前提下阻止那些小流氓频繁抢劫他楼下的便利店。”
阿德曼笑道:“真的?这么蠢?血族可以用精神控制操纵周围的人。”
我说:“那样的话,嗅觉敏锐的血族猎人,比如我,就会找到他,破坏他好不容易找到的平静。他完全是无害的。”
阿德曼说:“你这些事听起来不像是近年发生的。”
“那是在上世纪,我有时会有上世纪的记忆。”
阿德曼问:“你是个冷冻人还是什么?”
我答道:“差不多吧,我的意思是,并不一定每个血族都得死,也并不一定每个凡人都比血族值得活着。”
阿德曼把酒瓶交给我,说:“你后来饶了他?”
我喝光了里面的酒:“不,我还是杀了那个血族,你知道那血族临终前最后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
阿德曼说:“我懒得猜,别打哑谜。”
我想起那时的事,异常失落,但并不觉得后悔,回答道:“他告诉我:‘留下我的脑袋,别让我完全消失,我有买保险,我的老婆必须拿到这笔钱。’杀死古老的血族之后,如果提前把他的脑袋割下,脑袋不会随着身体一起腐化,所以我照着他说的做了。”
阿德曼:“那个...妻子,她拿到钱了吗?”
我说:“我不知道她拿没拿到钱,因为她三天之后自杀了,她的孩子沦为了毒贩被逮捕,要坐上二十年牢。那是一桩轰动的大案子。”
阿德曼站起身,低头思考后,说:“屁大点事儿,轰动什么?”
我叹道:“在末日降临之前,那些屁大的事儿就是天大的事儿,现在,那都不值一提。”
阿德曼又问:“那后来呢?你还猎杀血族吗?”
“我歇了很长一段时间,发生了一些事,但其实都没有变,我没有变,血族也没有变,即使世界毁灭了,人的本质也没有变。人类擅长遗忘,他们总是在重复曾经犯下的错误,血族其实是一群老古董,他们守着旧时的观念,很少与时俱进,有时,你会发现他们很有趣。”
这时,那个女恶魔使在屋外尖笑了几声,说:“呀,原来你在这儿,荷蒂小姐。”
荷蒂答道:“你想要做什么?”
女恶魔使声音愉悦而兴奋,说:“谁也没料到你居然真的办成了,高庭狱门因你灭亡,还死了一个隐士。干得好,干得很好,叶格丽大人很满意。”
荷蒂问:“叶格丽?她又是谁?”
女恶魔使说:“你还不知情,可大人吩咐了,你还是得死,必须堵上你的嘴,让你没法泄露任何不利于大人的消息。”
荷蒂看了阿德曼一眼,说:“我与她无关!我根本不认识她。”
阿德曼说:“这又关我什么事呢?”
女恶魔使并不认得阿德曼,她笑道:“我的爱犬最喜欢吃剑盾会的骑士,真是好极了。”
阿德曼伸手摸了摸,发现自己腰间没剑,荷蒂赶忙将自己的剑递给他,阿德曼摆手拒绝,他用自己的意志造了一把,握在右手上。他与博思泰特斯决战时用过这一招。
他对我说:“你对我说了一个很好的故事,所以我也帮你一个小忙。”
我只觉得那个故事很烂,而且还很伤心,那是圣徒很久以前的一段不愿面对的过往,可我却像说笑话一样把它告诉了这个吊儿郎当的阿德曼。
我沮丧地说:“那是个烂故事。”
阿德曼说:“确实烂,但我知道我不是世上唯一倒霉又闯祸的白痴猎手,这就足够了。”
女恶魔使喊道:“将他咬死!”
三头地狱犬朝屋子冲过来,它的体型足以将这屋子压成零散的木屑。
阿德曼横着劈出一剑,念刃一分为三,三头地狱犬的三个头与身体分开,那脑袋飞出很远,哗啦啦声响,它压垮了后面的房屋。
女恶魔使惊恐万分,急忙后退多步,颤声道:“这怎么..可能?你是谁?”
阿德曼说:“一个想当逃兵却没当成的家伙。”
女恶魔使又招来三只三头猎犬,三只猎犬散开,朝我们这里喷出扇形的大火,像是大型火焰喷射器展现的威力。
在火焰合拢之前,阿德曼带着我们逃出屋子,抽空出剑斩杀了一只猎犬。他的左臂被火焰烧焦了,可他一声不吭。
女恶魔使哈哈笑道:“你残废了!你们完蛋了!”
阿德曼用海市蜃楼的念刃重塑了左臂,顺便左手上也出现了一柄剑,女恶魔使看傻了眼,阿德曼又趁机斩杀了右边的那只三头怪物。
荷蒂骇然道:“伯爵,你....”
阿德曼说:“这女恶魔使很强,火焰很棘手。”
其实如果他不是用念刃保护我们,以他的敏捷,他完全不会被烧伤。他可能永远残废了,海市蜃楼全靠意念维持,等战斗结束,他的左臂也将面临截肢。
女恶魔使一抬手,那头恶魔猎犬粉身碎骨,但它的残躯在她身体周围出现了一圈火墙,她手指一点,火墙中喷出一道红线,阿德曼斩出最强的念刃,与那红线一触,引发了大爆炸。
她的魔法与阿德曼的念刃相差不远,而他这一剑远比波德莱尔的念刃厉害。
女恶魔使在火墙中念念有词,似准备发出下一道红线。阿德曼冲向火墙,长剑重劈,可那火墙喷出火花,阿德曼用长剑挡住,剑上被烧出一个个小洞,这火花的温度高得可怕。
荷蒂急道:“这女妖太强了,得避开她的火焰!”
但她不知道阿德曼更强。
阿德曼将念刃凝聚剑上,刺入火墙,迅速圈转,挑拨数下,那火墙上顿时破开一个口子,这招他曾对付过博思泰特斯的铜墙铁壁,女妖的火墙纵然灼热而危险,但阿德曼仍巧妙地攻破了它。
女妖尖叫,朝阿德曼发出那红色火线,阿德曼以神乎其神的反应速度躲开,一剑刺穿了女恶魔使的下巴。
女恶魔使的血从伤口处喷出,阿德曼避开了那血,他经验丰富,知道恶魔的血也往往会有伎俩。女恶魔使掩住伤口,可阿德曼再一剑洞穿了她的腹部。
他自然可以杀她,但却打算先审讯她一番,当然,是正常的审讯,不是瑟斯卡的那一种。
女恶魔使叫道:“停手!停手!我....饶命!”说着,她拔出一柄短剑,刺向她自己的心脏。
这是叶格丽对手下施加的诅咒,防止他们泄露秘密。
阿德曼长剑一挑,女恶魔使断了双手,她吓得不轻,看来无论问她什么她都会回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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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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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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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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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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