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中的沙丘,像是鬼斧神工的金字塔,嶙峋凹凸,布满风削成的岩石。
一群人冒着夜间的风沙,穿过这荒漠。
领头的人是黑棺的天才少年纳尔雷,勒钢的义子,我看他的徽章,他是游骑兵的上尉。
一个高壮的游骑兵说:“长官,我们已经踏入从未标记过的区域了,再往前走,无法预料危险。”
纳尔雷看着侦测恶魔的手表,那手表又失效了。黑棺的科技乍看之下很神奇,可局限性却很大。
纳尔雷不喜欢未知,正如他不喜欢这拾荒的任务,但自从他犯下罪孽时起,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他犹记得在他的拥抱下,索萨的身体逐渐冰冷,表情却欢愉而动情,当他吸了索萨大半血液后,又让索萨喝他的血,于是,他也心潮澎湃,喜不自胜。
他在想:“若不是那个鱼骨....”
我能感受到他对索萨异乎寻常的执着,那强烈的占有欲,如果他们并没有成为血族,也许会成为恋人。
啊,这禁忌的美少年之恋,这违背常伦的异端邪念,多么让我....不对劲,我目前的身体状态不便描述,于是继续关注纳尔雷。
纳尔雷说:“继续朝前。”
他的副手说:“长官,您是有什么特殊的战略目的吗?”
“并没有,怎么了?”
“那我建议到此为止,除非前方有资源,否则我们不必拿生命冒险,而且,我们的神剑弹几乎已经耗尽了。”
纳尔雷漠然说:“那么,我建议你们回去,我一个人足够了。”
士兵们互相看了看,用眼神交流片刻,副手才说:“我们继续追随您,长官。”
纳尔雷说:“走吧。”
越过一座高大的沙丘,士兵们表现得精神一振,他们看见一座被风沙折磨的小镇,镇子看起来至少有五十年没人住过了。
纳尔雷的地位本十分崇高,他是目前身为黑棺长老的勒钢的义子,现在,他被剥夺了所有爵位,所有职权,遭派遣至最偏远的地方拾荒。
拾荒者在黑棺中颇受尊敬,但他们比捡垃圾的更辛苦,更危险。
纳尔雷极其高傲,他始终认为这是一种屈辱。但他知道是他害了索萨,所以他愿意承受屈辱。
他在自残,用这种自残让索萨看见自己对他的感情。他还不到十七岁,这种心境在每一个孩童少年身上都有。
不过是叛逆期的孩子自以为是的冲动罢了。
他说:“去看看有没有食物和物资。”
他们带着一辆拖车,轮胎是可以收放的,有液压助力系统,配备上世纪未损坏的太阳能电池,黑棺的游骑兵就是用这种拖车将找到的物资一点点送回黑棺。
现在他们多了另一种选择——驼鹿,可大部分拾荒者仍然用拖车。
突然间,小镇上传来呼喊声:“救命!救命啊!”那声音沙哑、悲凉而绝望。
纳尔雷说:“加速前进!”
副手说:“很可能是陷阱!”
纳尔雷说:“不是陷阱。”
“长官,为什么?何以判断?”
纳尔雷说:“我没闻到陷阱的气味。”
他们无法理解,人类无法理解,但刚格尔一族的直觉近似野兽,他可以闻到危险。
那里有恶魔的血,但并不激烈,战斗已经结束。
他们迅速抵达镇上,纳尔雷找到那间屋子,里头躺着四具白色恶魔的尸体,另有两人,一男一女,男的很清秀,留着短须,女的非常美丽,戴着花头巾,他们身上都是血。
纳尔雷嗅出他们是血族,他说:“是你们杀的?”
男子指着女子哭泣道:“快,快救她?快给她喝血!”
纳尔雷说:“你自己呢?”
男子颤声说:“我...喂她喝过了,可还不够,我也受了伤,我们已经好几天没喝血了。”
纳尔雷指着一个游骑兵说:“喂他喝血。”
那人回答:“但是长官,我们根本不认识他。”
纳尔雷说:“他们没有危险,照做!”
士兵不再多说什么,他将手伸给那女孩儿,女孩儿虚弱地睁开大眼睛,咬上了士兵的手腕,士兵表情惊恐,可竭力忍耐。其余游骑兵用枪对准那两人,以防不测。
纳尔雷镇定地看着这一切,不发一语。
我透过纳尔雷的双眼看他们身上的伤,那伤是真实的,是恶魔留下的爪印。
他的做法和判断值得商榷,但他是个心高气傲的年轻人,他总认为自己是对的,总认准死理而不知变通,总认为自己被冒犯,总认为这世界该以他们为中心旋转。
那女人松开了口,说:“谢...谢谢。”
男人说:“真是感激不尽,哦,我们几乎要绝望了。”他偶尔抬起眼,看着游骑兵,表情显得很饥饿,游骑兵们不由自主地后退,像是面对着老虎。
纳尔雷抛给男人一个血袋,说:“你喝这个。”男人迫不及待地喝了下去,血液从他唇边溢出,流过他显著的锁骨。
纳尔雷注视着男人,那男人抬头,触及纳尔雷的视线,眼中满是笑意。
纳尔雷嗅着空气中的香水味,问:“你们是托利多族?”
托利多是血族的一脉,又被称作玫瑰一族。他们的血族样貌美丽,举止优雅,就像是玫瑰一样诱人而危险。然而,因为他们娇生惯养而好逸恶劳,无法忍耐荒野的折磨与苦楚,与近乎野兽的刚格尔截然相反。
男人朝纳尔雷伸出手说:“我叫尚马·特度,她是我的同伴麦当·居里。您是...”
纳尔雷说:“刚格尔。”
尚马惊讶得合不拢嘴,他说:“您不像刚格尔,刚格尔中怎能有您这样风度翩翩的少年?”
纳尔雷不禁微笑,他说:“我是刚格尔,我是血族中的狼。”
尚马笑道:“的确,狼之中也有英姿煞爽的瑰丽之物。真是让人...让人大开眼界。”
他的话宛如蜜糖,令纳尔雷似乎有些陶醉,脑袋似浮在水中,没了重量。
他问:“你们是何时苏醒的?”
尚马说:“大约一年前,从那以后,我们就一直在寻找文明的踪迹,这世界真是变得面目全非....如果您不介意,我想先换件衣物,这染血的破布实在让人无法忍受,您说呢?”
纳尔雷下令游骑兵们给他一件换洗的衬衫,尚马脱了上衣,露出了精雕细琢的身躯,纳尔雷紧紧盯着,目光不曾有片刻挪开。
我就知道这小子不对劲!那美女躺在地上,纳尔雷根本不看她一眼。他与尚马四目相对,尚马说:“我们为什么不在这儿休息呢?”
纳尔雷说:“我正打算如此。”他下令游骑兵们分散搜寻物资。此时还在深夜,尚马走向村外的一座小山,纳尔雷不由自主地跟着。
他们谈了几句话,纳尔雷表现的高傲而幼稚,他判断自己的实力远在尚马之上,显示出一种强者凌驾于弱者的姿态,然而,这姿态又因为他对尚马的兴趣时而显得温柔而被动。
他完全被尚马玩弄在股掌之间,而尚马甚至没用操纵心灵的法术。
终于,尚马和纳尔雷抱在了一起,我瞪大眼睛看着这血腥的钙片,哦,疯网呀疯网,为什么要让我看这些?难道你是想把我掰弯吗?你这不怀好意的小冤家....
好在他们只是你咬我我咬你,根下半身毫无关系。血族之间的事多半很无聊,我早就该知道。
纳尔雷翻到上面,用力气压住尚马,他说:“你和居里是夫妻?”
尚马微笑道:“是又怎么样?孩子?”
纳尔雷有些生气,说:“不许叫我孩子!你这弱者!你该听我的话!”
尚马说:“我们是血族,性别和婚姻有什么关系吗?我们只有对彼此血液的渴望。”
纳尔雷轻轻掐住尚马脖子,好像忘了血族不用呼吸,他说:“和我回黑棺,我命令你。”
尚马说:“然后呢?”
纳尔雷说:“然后你就能成为贵族,过上舒适的日子。”
尚马:“那很好,那好极了。”他显然在等待着什么,可迟迟未等来。
忽然间,一声尖叫,那女人居里被一个魁梧的身躯提着头发走来,她无力反抗,任由那人摆布。尚马惨叫道:“居里!不!”
纳尔雷看清来者是他的养父勒钢,他顿时羞愧无比,喊道:“父亲!您一直跟着我?”
勒钢冷笑道:“臭名昭著的食亲者‘居里和马尚’二人,到了末世,你们连姓名都懒得改了。”
纳尔雷喊道:“什么?他们是....尚马,你想吃了我?”
尚马突然发难,拔出一根木锥,刺向纳尔雷的心脏,他瞬间的加速令尚马猝不及防,但勒钢挥动利爪,马尚被斩断了手,倒在了血泊中。
纳尔雷朝尚马猛扑,用爪子撕开了尚马的喉咙,他愤怒至极,想要给尚马致命一击,可霎时想起之前两人的缠绵,竟不忍下手。
勒钢轻轻地说:“动手,孩子。”
纳尔雷咬紧牙关,挖出了尚马的心脏,看着尚马化作灰烬。
居里吓得大哭大叫,慌张地四下张望。
勒钢说:“你们何时成为了恶魔使?何时投奔了巴尔教?”
居里骇然道:“那些恶魔,我们埋伏的恶魔....里头可是有黑色恶魔的。”
勒钢说:“已经全死了。”
居里恐惧无比地看着勒钢,颤声说:“你....喝了恶魔的血?为什么你能喝恶魔的血?”
勒钢说:“这是我们蒙古血族的习惯,被我们杀死的任何猎物,只要不是血族,它们的血都将成为我的食物。”
他散发出危险的气息,像是某种古老的灾难。由于他奇特的体质,恶魔之血强化了他,而非杀死他,据我所知,不曾有过这样的血族。我第一次意识到,就算在血族中,勒钢也是异类。
纳尔雷跪在养父面前,惶恐说道:“父亲,我让你....让你失望了,我保证不会有下一次。”
勒钢说:“记住这教训,孩子,对于血族而言,唯有背叛与鲜血是永恒不变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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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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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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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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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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