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初入会时,我们军阶为盾牌,相当于骑士随从;尔后为短剑,相当于骑士;尔后为战锤,相当于男爵;尔后为长矛,相当于子爵;再然后为长剑,相当于伯爵;长剑之后是双刃斧,相当于侯爵;双刃斧之上,则是剑盾,相当于公爵。剑盾之上,则为权杖,相当于国王。”
奥奇德曾经是“长剑”,当年老时,他选择归隐田园,被追封为双刃斧。我因为他的缘故,曾憧憬加入剑盾会,详细研究过剑盾会的标志。现在,我看出弥尔塞已经是“男爵”了。
弥尔塞向我行了决斗礼,他说:“朗基努斯。”
我说:“弥尔塞。”
我知道弥尔塞曾比我强,在奥奇德手下训练时,我鲜有赢过他的时候。我承认我嫉妒他的出色,我认为奥奇德更偏爱弥尔塞,我就像是个被冷落而怀恨在心的私生子,满腹怨气,却无济于事。无论我怎样努力,都无法让奥奇德更重视我。
我对弥尔塞有过友情吗?我说不上来。当他被剑盾会选中带走时,我妒火中烧,又感觉到了背负的大山一瞬间消失了。我不否认我是个野心勃勃的人,可宁当鸡头,不做凤尾。弥尔塞去了剑盾会?由他吧,他在剑盾会中艰难地向上爬,我就能够得到奥奇德的尊重,学会他的真传,成为无水村的统治者。
但那之后,灾难发生了。
我确实认为:如果当时弥尔塞在场,或许就能阻止那次剧变,但是他早早离开了我们,抛弃了我们。他不曾经历过我经历过的恐惧与折磨,他不曾亲眼见到所有的亲人变成似人非人的血肉之躯。他现在是高高在上的男爵老爷了,爬的可真够快的。
但男爵老爷,你是否还记得对你疼爱有加的师父?你是否还记得暗恋你的达莉?你享受光荣和安全,我却背负着罪孽,背负着痛苦的回忆,背负着无法摆脱的鱼!
弥尔塞终于开口问:“村子里怎会变成那样?父亲和达莉,还有其他每一个人,为何会惨死?朗基努斯,告诉我真相!”
我说:“你已不是村子里的人,那与你有关系吗?”
弥尔塞说:“他们始终是我的亲人!无水村是剑盾会的一部分!我有权知道一切,我有权为他们哀悼!”
说得好听,当然了,说比做容易得多。
弥尔塞说:“我恨我自己不在场!故乡发生的一切成了我的噩梦!我为此夜不能寐!我为之悲伤,可无知却让我五内俱焚,无法有片刻宁定!”
那你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死?你的骑士精神哪儿去了?
弥尔塞说:“死?只有懦夫会寻死!故乡的废墟中全是无法辨认的尸体,可我却认为你还活着!我必须找到你,解开困扰我的疑惑!你们已经遇上了久荣伯爵,而久荣他们的死与无水村的惨案状况极为相似!朗基努斯,你欠我一个答案!你必须回答我!”
可我偏偏忘了,你没听说过创伤后遗症吗?我脆弱的心灵迫使自己忘却了苦难的过往。
弥尔塞深吸一口气,他说:“但愿痛苦能让你想起来。”
哦,弥尔塞,我已经受过太多痛苦了,多到我无法承受。我只想让你也品尝那痛苦,你曾是村子里的一员,这是你的宿命与义务。
弥尔塞双手持剑,置于身侧。我双手各一柄匕首,摆在胸前。
弥尔塞说:“你在嘲笑我?父亲教我们的是堂堂正正的八仪剑,可不是鬼鬼祟祟的暗杀术。”
死在我匕首之下的恶魔可不比你剑下的少。
弥尔塞说:“可有多少是正面被杀的呢?别忘了,现在你可在我面前。”
我开始奔跑,他一剑直刺向我,我用双剑架住,但他的力气不比拉米亚小,我匕首被这股蛮力分开,他的长剑继续朝前,我侧身翻滚,非但避开了这一剑,更袭向他右侧。弥尔塞刷了个花样,长剑倒转,剑尖直刺我鼻梁,我立刻停止攻势,躲到一旁。
弥尔塞喊:“你想杀我?”
你何必手下留情?
弥尔塞说:“因为你始终是我的兄弟!”
你知道我嫉妒你,你享受我的嫉妒,我只不过是用来衬托你光明伟岸的影子。
弥尔塞说:“你的内心仍然如此阴暗。”
这很正常,因为你太过光明,我只能显得阴险。如果我不成为暗影,我就无法存活。
我再度朝他发动攻击,匕首一左一右,像是牛角顶向了他。弥尔塞斜着一剑扫出,这招的威力如此之大,像是一堵墙,无法逾越,又能将人撞得粉碎。这是奥奇德传授的“铁莲”,他仍不想我死,所以用出这假仁假义的一招。
我一脚重踩地面,跳上半空,从铁莲的最顶端跃过,随后,我把匕首朝他的眼睛扔去。我不敢说这一扔比子弹更快,但却比子弹更突然。
弥尔塞提声长啸,我只看见火光一闪,我的匕首落地,弥尔塞的剑刃贴在我的脸颊旁,没有伤着我,可我哪怕最轻微的动弹都会割破我的血肉。
我听见身后传来树木折断的声音,弥尔塞斩断了四米外的一棵大树。
这是八仪剑的“石杉”,奥奇德传授的最终绝技,我远远无法企及,据我所知,在弥尔塞离开之前,他也不会,但现在已经不一样了,这一剑需要超越凡人的意志,激发人体潜能,产生所谓的剑气。奥奇德称这样的奇迹为“念刃”,将人的意念化作刀刃,投射于世。
弥尔塞的声音冷漠如冰:“现在告诉我一切。”
我对他积压已久的怒气险些吞没了我,我告诉他:“我全忘了!你也不配得知!”
这话出口的刹那,我后悔了,我想起了萦绕在我梦中的摩天楼,还有我飞黄腾达的梦想和未来。我恨那不可理喻的自尊心,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死于捍卫尊严?那么做又有何益?
可要我跪在他面前摇尾乞怜吗?
弥尔塞会杀了我,他一直对我很轻视,很不顺眼,早在我用恶作剧百般破坏他和达莉幽会时,我就看出他恨我不轻,他需要的只是一个下手的借口。
弥尔塞把长剑收起,他说:“放下枪吧,小姐,我从一开始就没想杀朗基。”
我回过头,恰好见到拉米亚垂下枪口,她把久荣的剑抛还给了那位狼甲伯爵,说:“关于久荣先生的死因,我们也所知不详,或许他是遇到了怪异的风暴。我们路过时,他们已经遇难了,如果你们已发现了他们的尸体,我们恐怕知道得不比你们多多少。”
狼甲伯爵说:“我相信你所言,游骑兵,事实上,我曾经在途中遇上过游骑兵数次。我不认同你们的作战方式....”他目光转向步枪,摇了摇头,又说:“....但却欣赏你们的战斗勇气,尤其是你,更令人敬重。”
拉米亚说:“那我们可以走了?”
狼甲伯爵把久荣之剑交给拉米亚,说:“拿着它,这是我们的国王给摩天楼的礼物,是我们双方友谊的开端。我相信我们人类联手起来,能驱逐这世界的恶魔,重现美好的乐园。”
拉米亚朝他笑了笑,将一柄装有神剑弹的步枪送给了狼甲伯爵,说:“我代摩天楼的执政官向你们问好,我相信他愿意与你们联手合作,毕竟单凭我们的力量,还远不足以力挽狂澜。”
我依然愤愤不平,想着该如何向弥尔塞找回场子。不料弥尔塞却握住我的手,我见到他眼睛有些湿润,他说:“你还活着就好,你还在,无水村就并没灭亡。”
唉,该怎么说呢?既然他这样道歉,我倒可以暂时原谅他,毕竟巴掌不打笑脸人。我注定成为一代枭雄,又何必把区区荣辱放在心上?
他又低声说:“我求你了,告诉我实情吧,无论曾发生何事,我都不会怪你。”
既然他诚心诚意地问了,我不妨大发慈悲地告诉他。
但正当我要开口时,我忽然感到一阵寒意,我的余光仿佛见到一条幽灵般的鱼游过。
这是不祥的迹象。
时机不对,不能说,他虽然有些讨厌,可毕竟算是我兄长。他不能死,只要他活着,我的故乡就仍存在我心底。
场面有些尴尬,还是装死最简单,我说:“如果我记得,我一定早说出来了,但事情发生时,我一定受了极大的打击,半点头绪也没有。”
弥尔塞很失望,但没有强迫我。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好骗。
拉米亚说:“鱼骨,我们走了!”
我和弥尔塞相拥,我露出虚假的笑容,可自信在外人看来十分逼真。如果剑盾会和摩天楼结盟,弥尔塞无疑将是我在剑盾会中一位很重要的盟友。摩天楼若要加强与剑盾会的外交,我自然是最合适的人选。
届时,我的地位将水涨船高。
仔细想想,与弥尔塞和好有百利而无一害,他又是一个很重义气,很容易操纵的好人。
这是上天送给我的好事。
萨尔瓦多喊:“真奇怪,这是怎么回事?”
我已成了惊弓之鸟,问:“又有什么事了?到底让不让人回家?”
萨尔瓦多手往前指,我看清那间小屋被一条模糊的屏障笼罩住了,它成了一条分界线,隔绝了我们与外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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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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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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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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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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