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默不作声,因为声音会引起注意,夜晚是恶魔的时间,它们比强盗可糟糕得多。
我带她到偶遇的地方,她的护目镜闪着微弱的光,俯身去看脚印,她看到了,低声自言自语:“真的,他们从这儿经过。”
我注意到一根银发垂落在她额头,那是从她头盔中落下的,问:“你年纪很大了吗?”
她说:“是又怎样?”
我说:“瞧身手不像,听声音也不像。”
她说:“快找到他们,然后找地方躲起来,遇上恶魔就麻烦了。”
我说:“不消你多说,我对地狱比你更熟。”
她问:“地狱?”
我说:“摩天楼是天堂,此外皆是地狱。”
她说:“算是吧,但别报太大希望。”
我以为她要反悔,说:“你答应过的。”
拉米亚说:“但你也答应过,会让我见到他们,活生生的他们。”
我知道争辩无益,唯有尽量顺从她。我说:“走这边,我看见他们走这个方向了。”
我们朝前走了几公里路,我的运气爆棚,总在关键时候找到脚印。即使在悲伤的纪元,倒霉如我,也会偶尔走运。拉米亚突然叫停,我问:“又怎么了?”
她说:“你并没有夜视镜。”
我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
她说:“为何你看得比我更清楚?”
我说:“我住在不见天日的地下,所以....”
她问:“变异?”
答对了。
这时,我们都听见脚步声响起,于是躲在树后,屏住呼吸,是那些怪物,或者说恶魔。
月光在晴朗的夜空中,照耀着那恶魔,它算是个矮个子,一米九左右,银白色的肌肤,壮硕肥胖的身躯,透过肌肤,可以见到它的血管与内脏。它身体像是无毛的熊,脸像狮子,头上长着牛的角,却如人般直立行走。
它在我们五十米远之外,风吹过这广场,它听不见我们的声音。
拉米亚低声说:“周围没有它的同伴。”
我问:“你能确定?”
拉米亚说:“确定。”她手腕上有一块手表,手表上的屏幕显示着唯一的圆点,就是前面那个白化恶魔。
我的目光被她的腕表吸引住了,问:“你能侦测恶魔?这是摩天楼里的东西?”
拉米亚说:“对,但仅限于侦测恶魔,而且还在测试阶段。”
真是天堂的造物,超乎想象的杰作。
她取出那手枪,拨弄两下,无声无息地开了一枪,我从未想到枪击竟能如此安静,那子弹射穿了恶魔的脑袋,恶魔重重地倒下。
有句老话说得好,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我的破枪,就算贴到恶魔脑门子上,也未必能一枪解决恶魔,别说一枪,两三枪都够呛。
我由是更羡慕,更向往,我也认定拉米亚在摩天楼里的地位只怕不低。游骑兵,游骑兵,我进入摩天楼后,能不能也当个游骑兵呢?我对荒土很熟悉,而且我也很能吃苦,我和她会是很好的搭档。
我决定调整我的目标,略微高一些,进入摩天楼后,我要很快地往上爬,至少先得到拉米亚的赏识。
拉米亚走到恶魔身边,用匕首把恶魔的两根角全割了,熟练地取出包装袋包上,她说:“本来还得割些肉,但可惜顾不上。”
我问:“恶魔的角是全身最硬的地方,你的刀这么锋利?”
她说:“是,所以你的喉咙也够硬的。”
连我也没料到那硬化药水的效果这么好,但仔细一想,以往确实没被割破过。
拉米亚看了看腕表,说:“快些离开,更多的恶魔正离近。”
我们开始冲刺,跑向一个植物疯长的花坛背后,到这里,地面是大理石的,我找了半天,暂时没见到脚印。这儿是一间废弃的办公园区,门口写着思凯福德有限公司,拉米亚说:“思凯福德?”
我问:“这地方也荒废了百年,无论曾经怎样,现在都已破败了。”
她在腕表屏幕上点了几下,说:“末世之前,思凯福德曾经是大军火商。”
这么一说,我确实可以换把好点的武器。
她闻言摇头,说:“这里是办公区,你别抱太大指望。”
我其实别无所求,只要进入摩天楼,什么就都有了。
拉米亚的掩住腹部,她似乎是饿了,她说:“就在这儿等到天亮,明天继续找他们。”
黎明确实已经不远,我已经见到了未来的曙光。那不仅仅是一缕晨曦,而是我人生转折的契机。
但为了讨好拉米亚,我必须表现得更殷勤。我走在前头,推开半掩的门,用枪左指右指,确认安全,示意她跟上。拉米亚向我略一点头,我的希望便增加了一分。
我们到了楼上,桌椅将大房间切割成一个个方形区域,各处长出一棵棵小树。我清空了一个方格,拾起一堆木柴,生了堆火。方形区域完美地挡住了火光,从外面不太容易发觉我们。
我取出两块野狗的肉,说:“拉米亚,两块都给你。”
拉米亚说:“你自己不吃吗?”
我说:“我的肠胃很耐饿的。”
拉米亚笑了笑,说:“不必,我吃不惯外面的东西。”
我突然意识到了,在摩天楼里,她们吃的一定是清洁而美味的食物,是我从古代的那些杂志中读到的各种美食,那些洋溢着脂肪与热油、鲜红脆嫩的上等牛肉羊肉,还有香甜的水果,比我摘的那些无花果甜美百倍。
她从自己的包里取出一卷锡纸包裹的食品,我认得,书上说这是三明治。她取下头盔与护目镜,她的脸完全显露出来,她看来很年轻,不超过十八岁,却是一头银发,宛如瀑布,她的眼睛很明亮,大而清澈,五官都很精致,秀美灵动,不像我见惯了的那些穷苦人与强盗,她的肌肤恰似杂志中那些模特般滑嫩。
我认为天堂里的人,本就该像她这样,或许一个个儿都像她这样,不,必定全无例外。
她两口就把三明治吃了,我甚至连向她讨食的机会都没有。
她的包里一定还有,还有许多,美味可口的,来自摩天楼的三明治肉卷。
我认为她心情不错,可以问她些摩天楼的事,毕竟那事关我的前程。
我问:“游骑兵是做什么的?”
拉米亚说:“其实很像你们这种拾荒者,我们拥有一些权力,还有最好的装备,待遇也很好,但如果完不成配额,也会被赶走。”
我问:“什么?还有可能被赶走?”
拉米亚说:“不,不可能,我从来没有过,我是最出色的。”
我很高兴,因为她越出色,就越能照应我,提拔我。
我说:“我们拾荒者也有那种配额,像我每次外出,要么捡到食物,要么捡到些物资、药品什么的。如果捡不够,回去就吃不饱饭。”
拉米亚说:“你的那个‘无水村’在哪儿?是在地下吗?”
我回答:“这是当然,现在哪有住在地面的人?”但我立即又补上一句:“除非是天堂或强盗。”
拉米亚笑道:“或许差不多。你从无水村叛逃了?”
我说:“那地方没已经没有了希望,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现在只想着天堂。”
拉米亚说:“你很了得,你那一拳打伤了我,我已经很久没有被人类打伤了。”
我突然万分过意不去——我怎能打伤救我逃离苦海的天堂使者?但谁又能未卜先知呢?
我说:“你可千万别放在心上,男有失手,女有失足...”
拉米亚说:“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一走,无水村会失去一个好猎手,一个值得依赖的人。他们很可能因此覆灭?”
我想了想,说:“无水村已经覆灭了。”
她说:“怎么回事?”
我说:“一个恶魔毁灭了村子,我是唯一的幸存者,时至今日,我仍预感到那个恶魔在追踪着我。我唯一的出路,就是连恶魔也无法踏入的天堂。”
拉米亚表情中暗含着悲伤,她叹道:“这样的事,如今实在太多了。那是怎样的恶魔?”
我沉默了片刻,说:“那是一条鱼。”
其实我不想说,但拉米亚问,我不能不回答,我有求于她,因此低人一等。
拉米亚问:“鱼?怎样的...鱼?我从未见过像鱼的恶魔。”
我双手比划,说:“无水村有一个鱼缸,大约有四个洗澡盆那么大,他们曾经崇拜那鱼缸,崇拜鱼缸里的鱼。他们宁愿自己喝不上水,也要保证鱼缸里的水新鲜,可后来他们不再信了。”
拉米亚说:“这鱼缸里的鱼似乎也没多大,如何能毁灭村庄?”
我说:“你难道不明白?因为那鱼...那鱼是恶魔,是一种超自然的邪恶力量。它不仅毁灭村庄,一切阻挡它的人,都会被它杀死。”
拉米亚似乎很感兴趣,她说:“再多说一些情报,它是如何杀人的?”
我说:“不能再多说了,鱼能察觉到我在谈论它,说得越多,它就越容易找到我。鱼不允许有人逃过它的追杀。”我的声音在发颤,但我止不住。
拉米亚说:“你如何知道它在找你?”
我说:“当它靠近时,我能感觉得到,那就像是....像是溺水,令人很痛苦。我真的不能再继续了,朋友,我真得住嘴了。”
拉米亚仰起脑袋,她的眼睛像星星一样眨着闪着,说:“像鱼的恶魔,嗯...有趣,执政官或许会很关注。”
我疑惑地“嗯”了一声,拉米亚解释说:“我们游骑兵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就是收集世界上各种恶魔的样本,如果能捕捉到活体,那样最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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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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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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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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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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