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总,今个算是巧到家了,我正想请您吃顿便饭呢!”
司丽歌也是社会姐一枚,笑着回道:“择日不如撞日,这顿您请~”
俩人哈哈一笑,他们这种段位的人,压根儿不缺钱!
说起话来也没啥客气的,今天这顿饭无论在哪家饭店,蔡德利都是请得起的,司丽歌也敢吃。
他们寒暄,沙莎就主动承担起了端茶倒水的责任,给蔡德利以及蔡大少一人倒了一杯茶。
小美是司丽歌特助,但毕竟是个多少带点钢铁直女属性的退伍者,有些细节的确做得没那么到位。
沙莎却非常有眼力劲儿,不至于让这父子俩的面子落在桌子上捡不起来。
到了蔡德利这种身份地位,但凡上桌吃饭,那必定是要对座位与面子计较、计较的。
司丽歌是这桌的C位,旁人招呼她应该的。
蔡德利即使说了要请客,那也没道理坐下来没人给倒茶。
一般情况下,他做东,那就是他带来的人端茶倒水,比如,身边坐着的蔡大少。
奈何,这小子也是个实憨憨、二世祖,压根儿没想到要伺候老爹,他还等着人给自己倒茶哩!
沙莎没让蔡德利父子的面子砸地上,给他留下了一丢丢好印象。
蔡德利见沙莎是个生面孔,便客气地问:
“丽总,您身边这位美女是……”
“哦~沙莎,我这边专柜的店长。”司丽歌随口一介绍,夸赞:
“我这身兼数职手上的事情太多了,经常不在这边店,‘丽时尚’专柜就依赖沙莎了。”
蔡德利心里有谱了,沙莎在司丽歌心目中是挂得上号的,但他脸上没表现出来,依然客气恭维:
“那是,丽总漂亮又有能力,一人掌舵一个零售百货大集团,忙一点,人之常情嘛!”
“强将手下无弱兵,看得出来,都是新时代女性~”
这么一说,桌上气氛又更加活跃了。
蔡德利嘴上这么说,脸上表情也没丝毫异样,心里却有了想法:
【这个沙莎,不就是我儿子那女朋友?】
蔡大少上次跟爹妈摊牌了,说沙莎是自己女朋友,蔡德利不清楚实情信以为真。
在蔡德利的印象中,狗儿砸养的小蜜都是胸大无脑的那一类,要么就是娇滴滴只会躺下岔开腿的。
今天这么一偶遇,他敏锐地察觉到了沙莎的不一般。
此刻,蔡德利的眼角余光便开始有意无意地观察沙莎了——
长得还行,姿色中上。
身上有一股子不太一样的气韵,应该是家教良好的姑娘。
人很机灵,不光是他在这个场合观察到的。
从司丽歌对沙莎委以重任的态度里,蔡德利能敏锐察觉到点什么。
再者,上次沙莎给蔡大少母子出的“定金”主意,可不是一般女孩子懂的。
沙莎也聪明得很!
蔡德利暗中观察自己,她能感觉到。
但她一点不紧张,随便你,本姑娘就这样,爱咋咋地~
……
后面角落里的卡座内,蔡叔带着蔡德利的小妾跟私生子,菜都上桌了还没动筷子。
小孩子饿了,摇了摇妈妈的胳膊,怯弱地提要求:“妈妈,我想吃那个红薯丸子。”
小妾脸色很难看,狠狠给了孩子一记眼刀,低声威胁:
“听话点,不然,回去后英语单词抄写十页!”
小男孩怯弱地推了推鼻梁上厚厚的眼镜,乖乖低头不敢吭气了。
蔡叔看出了眉眼高低,赔笑脸:“红秀,咱们先吃吧,德利那边儿遇到人了,一时半会过不来。”
马红秀对孩子撒软钉子,却对蔡叔很是客气:
“没事儿,我跟孩子都不饿,再等等吧,德利哥百忙之中难得抽出空来给孩子庆祝嘛。”
蔡叔尴尬地摸了摸地中海的头顶,笑言:“对、也对,呵、呵呵~”
这个年代的人,有属于这个年代的固化思想。
蔡叔觉得私生子也是蔡家的种,哪怕他瞧不上马红秀,却对蔡家的种分外怜悯。
拿起筷子,蔡叔夹了几颗红薯丸子,放到孩子跟前,慈眉善目:
“这甜丝丝的东西德利不喜欢吃,他知道娃儿喜欢,每次都点这道菜。”
“凉了可就不好吃了,还容易消化不良沉肚子。”
“娃儿,快趁热吃,昂~”
马红秀见蔡家长辈出手了,也不好直接拒绝,尴尬扯扯嘴角:
“蔡鹏程,赶紧谢谢幺爷爷!”
小男孩甚是内敛地站起身,双手捧着那夹满红薯丸子的饭碗,礼貌道谢:
“谢谢幺爷爷!”
“哎~真乖!”蔡叔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他瞧不上马红秀的小家子气,拿着儿子当筹码,谨小慎微在蔡德利跟前伏低做小。
当然了,蔡德利外面养女人、养私生子,蔡叔并不反对。
在他老派的思想里,男人嘛,三妻四妾很正常。
蔡德利这么有钱,养得起也是一种本事。
那有女人愿意倒贴呀,干啥推开?
……
这一顿饭,自始至终蔡德利父子俩都是在司丽歌这一桌吃完的。
最后,他们还一起离开了。
马红秀在那边眼巴巴瞅着,眼泪都在眼眶子里打转转。
蔡叔已经懒得搭理她了,带着蔡鹏程一起开吃了。
蔡德利跟蔡大少将司丽歌送上车后,客气地表示:
“哎呀~今天招呼不周呀,下次、下次必须得请丽总上那林氏酒楼去!”
司丽歌坐在后排,车窗是摇下来的,回道:
“挺好的,蔡总可千万甭客气,我这人就喜欢吃个川菜、湘菜。”
蔡德利又是一阵寒暄夸赞,顺便拉近距离:
“巧了,我也爱吃个辣菜,特别有味儿!”
“我这不争气的儿子啊,平时指定是给丽总添过不少麻烦的。”
“您是长辈,甭跟他一般见识,多多海涵!”
司丽歌挥挥手,一点不客气,长辈就长辈呗:
“这有啥,自家孩子嘛,不听话教训就成。”
蔡德利哈哈哈地干笑,又寒暄了几句,才点头哈腰地送走了司丽歌。
回过头,蔡德利就是另外一副面孔,拉着脸训儿子:
“说了不让你在这里上专柜,你非得来!”
“咋地?一定要在人家地盘上占个茅坑?”
“就你这球德性、猪脑子,无形之中给我惹了人都不晓得咋回事。”
“咱们无权无势的,说过多少遍了甭沾染这些大家族的人,你非是不听,猪脑子!”
蔡大少态度也不咋地:“爸!你这不是没事找事儿嘛?我啥时候就给您惹麻烦了?”
对于蔡德利话里的深层次意思,蔡大少的确是不明白。
他的思维停留在惹事儿就是打架闹事,很多场合上的得罪人行为,他都粗线条地认为不是事儿。
蔡德利气得脑仁儿疼,嘟囔:
“一个两个都不争气!你是个不成熟的猪脑子,他又是个胆子小的书呆子,我蔡德利究竟造的啥么孽啊,养了你们这些讨债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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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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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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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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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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