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抓住那个小偷!!!”
沙莎急坏了,高跟鞋都被她踢掉了,穿着袜子疯狂追赶。
那衣服实在是太贵了!
沙莎第一想法就是必须给追回来,不然,本周都白干了!
尤其今天开了这么大的单,但是哩,提成根本连赔偿这件衣服都不够。
哪怕自己对于偷不偷的判断失误,也务必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人家就算因为这个误会骂她、打她,都必须追回来再说。
沙莎跑上电梯时,对方已经下了踏步梯,混入熙熙攘攘的人群,非常容易看不到。
楼下,司丽歌带着保镖小美准备离开,沙莎几乎是在怒吼:
“丽总!小美!抓小偷啊!!!”
俩人听到后,下意识抬头看沙莎。
但见那下行的踏步梯上,沙莎没穿鞋,却在奋力跑下来:
“抓住那个穿貂绒大衣的!她是小偷!!!”
人群里,穿着貂绒大衣的女人,也奋力往外挤,很是着急。
小美是谁?练家子出身的退伍女兵!
司寅那里给司丽歌专门挑选的贴身保镖兼特别助理,别看穿着比较花里胡哨,不过是为了迎合司丽歌喜欢打扮别人的嗜好。
跟着丽总混,不精致一点、时尚一点,丽总看着不舒服。
然而,穿着粉色蓬蓬裙、烫着大波浪卷、脚踩松跟鞋的小美,却身手矫健地左突右突,几个闪身就来到了穿貂女人的身后。
一出手,直接就给人按倒在地!
“跑!老子让你跑!索了莫跑、莫跑,你啷个听不到哩!”
小美是个川渝妹子,人如其名,长得其实挺漂亮的。
就是脾气火爆!
司丽歌也赶到身边来,人群自动让开,吃瓜的自觉性瞬间成型,给围成了一个圈。
“我来瞧瞧,这件衣裳是不是我们‘丽时尚’专柜的?”
那女人单手被小美反剪在背后,人趴在地上,嚷嚷:
“是我买的!”
这闹得司丽歌也懵逼了,的确不能确定是不是偷的。
“让一让!都让一让!”沙莎从人群外挤了进来,说道:
“她那衣裳上有吊牌,不信翻开看看!”
小美连忙将那貂绒大衣扒了下来,一看,后脖颈位置并没有吊牌。
那女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高声骂骂咧咧:
“说了是我买的,干啥?你们这是看不起谁呢?开门做生意,咋地,看人下菜碟啊!”
“给我!快点的!”
“你、你们,都得给我道歉!”
这么一闹,围观瓜众也纷纷指指点点,同意并同情这女人。
司丽歌有点下不来台,沙莎也被搞得没自信了。
莫非,是她看错了?
沙莎紧张地吞咽了一下口水,有点口干舌燥,脸都发红发热。
但是!贪财的她还是坚持己见,大不了搞清楚后在赔礼道歉喽!
反正早晚都是道歉,索性彻底搞清楚:
“这位女士,麻烦您出示一下购物小票。”
对方也不是吃素的,态度不耐烦地回怼:
“咋地,你们这是不相信我?说了我自己出钱买的,咋了么?”
“开门做生意,你们就是这么对待顾客的?”
“你那墙上贴的标语,还说啥么‘顾客就是上帝’,呵呵!”
“你瞅瞅你们,就是这么对待上帝的啊!”
沙莎把心一横,坚持要看购物小票:“女士,为了您好,就让我们看一下吧!”
这时候,人群里也出现了不一样的声音:
“就是啊,给她看一下呗!证明你的清白!”
接着,要求自证清白的声音越来越多。
那女人看情况不妙,衣服也不要了,伺机就想逃。
小美早有防备,一把将人扣住,没给她机会。
司丽歌柳眉倒竖,蹙眉,质问:“既然不是你偷的,跑啥?”
对方不吭气,低着头连人都不敢看了。
“小美,把这人交给防损课,送公安!”
……
司丽歌没跟沙莎上去,而是着急回家照顾闺女。
小周以及沙莎之间发生的摩擦、小偷趁机偷衣服,司丽歌都不知情。
沙莎也没摊开跟她说,而是选择隐瞒下来,自己来解决。
一天之内几次三番惊动领导,这不是一个好现象。
哪怕你占理,领导也会觉得你可真是麻烦,事儿事儿的!
当然,她回到专柜后,却没给小周好脸色:
“你是瞎了吗?那么个大活人在咱们展厅偷貂绒大衣,你就没瞅见?”
说着,沙莎将夺回来的貂绒大衣甩在小周脸上。
小周接过来后,满脸都是挑衅:
“呦~你这话说的,我那不是在库房里面壁思过么?我哪里就瞧见了?”
“你!”
“是你自己独霸一方,要在外面喊宾的呀!”小周又把貂绒大衣丢给沙莎,翻白眼,阴阳怪气的:
“您能者多劳,您是领班,哪里还需要我这种虾兵蟹将一起工作哩!”
沙莎被气到了,冷笑:“好!很好!这可是你说的,给我记住了!!!”
此后,沙莎就跟疯了一样,抢单抢得小周欲哭无泪。
整整一个月,沙莎赚得盆满钵满,小周只有二三百的提成,扣完迟到早退等等,也没剩多少。
月底,招架不住的小周,跑来跟沙莎求情:
“沙莎姐,我错了,我跟你道歉,你、你大人有大量,就放过我吧!”
沙莎翻着大白眼,讽刺:“提成都拿不到,你还有脸留在这里?呵,我就把话挑明了说,只要你在这里一天,我就抢你的单!”
那一副你能奈我何的得意模样,气得小周连伪装都丢掉了,破口大骂:
“你个贱女人!你不得好死!除了会勾搭男人、靠男人赚钱,你还会点啥?”
沙莎故意当着她的面点工资,这个月她抢单抢得不亦乐乎,光是提成就有四千多呢!
可开心了~
小周对她的憎恨,导致她到处给沙莎造黄谣,说她跟这个男人睡、跟那个男人睡,还把她跟蔡大少编排得有鼻子有眼儿的。
百货商场里本身就是女员工居多,是非也多,这是毋庸置疑的。
这一下子,谣言四起,沙莎几乎成了众矢之的。
其实,黄谣这种东西,某些女的比男的更容易传播。
尤其是越不发达的小地方、早些年,或者是心智不成熟的人群,更容易成为人云亦云的道德卫士。
也许是出于嫉妒,也许是某些人脑子不够数,也许是看不起对方,也许是有利益冲突,也许就是不负责任单纯地坏!
网络上翻看那些评论区,疯狂攻击性感女星的网友,可能大部分都是对家女粉丝,攻击内容相当不堪入目。
男的也有,但大部分是流口水类型的说荤话,不排除个别无脑黑胡说八道的。
有时候,真的要感慨一句,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像是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女主角只是因为比岛上的女人们更美更摇曳生姿,就引来了她们的群体攻击。
最终,被孤立、被嘲弄、被扼杀、被逼走上绝路。
直至女主角历经沧桑、看尽世态炎凉,变成跟她们一样的中年臃肿大妈,她们才心满意足地表示:
“你看,她也不过如此!”
当然,那些凡夫俗子的男人,个个贪图她的美色、却个个懦弱不敢对她负责,也是将她一步步逼上绝境的刽子手。
可当群体行为变成理直气壮后,就会人人都心安理得、毫无道德底线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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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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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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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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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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