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智林并未感到半分轻松,他紧紧搀扶着妻子,半大的两个儿子各自背着包裹紧随其后。
三天前他们失去了小女儿青青之后,妻子的精神越发不好。
连着带了两个皮猴子,青青的降生让他们一家都倍感欢乐,女儿自小懂事又听话,哪怕是在这逃荒路上,跟着大人饥一顿饱一顿的也从未闹过。
猫一样的小人儿每次总吃小小一撮,说着不饿,将食物留给大人,结果却饿死在妻子的背上,他想到心头便是一阵钝痛,眼眶都热了起来,这让自小就疼爱女儿的妻子如何能接受。
“老二,丽华,停下休息一会儿吧。”走在后面的老妇人高声喊道。
秦智林闻言让妻子就近坐在一块光滑石头上,两孩子放下包袱忙不迭的跑到他跟前,头发汗湿,脸庞潮红,却盖不住眼底的渴望。
“爸……”老大到底胆子大些,有些话虽未说出口,秦智林却读懂了他的意思。
“去吧,看看附近有什么能吃的。”以前还拘着傲骨,做不出刨食观音土的事情,随着这条路的漫长,他也不断打破自己的底线。
毕竟连孩子都养不活,还有什么可倨傲的。
“别跑远了……”他欲言又止,前两天石家的小孙子就是出去挖野菜再未回来,石家的老太太哭断了肠,可小孩子哪里记得路,走丢了便是丢了。
妻子仍旧在发呆,不言不语。
秦家老娘走到秦智林身后,拧了拧他的胳膊,他对上老娘的眼神,忙后退两步问道“怎么了,妈?”
“还伤心着呢?”
“丽华她难受,对青青放不下。”要不是他趁妻子睡着将女儿掩埋了去,只怕是要臭了。
结果妻子现在已经一天一夜都没合眼了。
“一个丫头片子罢了,还钻了这牛角尖。”花白头发的老婆子精神抖擞,虽是在逃荒路上,但带了三个儿子的她比起别人来说好过太多,训起人来铿锵有力。
“这逃荒路上,哪有不死人的,也亏得你娘我命好,不然也早早陪了你那死鬼爹去,如今有一口吃一口,一大家人总饿不着谁,谁知道你两连个孩子也带不好……”老婆子喋喋不休数落起来。
秦智林满口难言,只怪自己不够心细。
将老娘的数落一箩筐听了下来,不外乎就是秦家的根还在,顾着狗蛋两兄弟才是正经事,孩子以后再要。
可看看妻子,这话他怎么说的出口。
“爸!!!!爸!!!”老大今年刚好十二岁,正是半大的少年,已经能够帮他们做不少事情,性子像他,素来冷静,此刻迈着腿向这边奔来,一脸的惊慌失措。
“爸!这有个小妹妹!!!!”
无数被惊起的人又缓缓坐了下去,这年头,捡个鸡鸭牛蛋都让人兴奋,但你说捡个孩子,那不是捡回来找罪受吗。
秦智林顾不上说话的老娘,朝狗蛋那边跑去,许久没奔跑过的双腿有点僵硬,但丽华已经先他一步冲过去了,得过去看看,不能出事。
翻过斜坡在背阴处两个孩子无措的站在旁边,老大手中还掐着几根灰灰菜,他的妻子丽华将一个女孩死死抱在怀中,看身量,约摸和他女儿差不多大。
“丽华……”他犹豫着开口。
朱丽华抬眼满脸泪痕的望着他,搂着怀中的小儿,摸了摸她枯瘦的小手,抱着额头亲了又亲欣喜若狂道“智林啊,回来了,囡囡她回来了。”
看着妻子眼中燃起的光亮,他竟不知如何作答。
毕竟他们心爱的女儿早已离去,看这孩子枯瘦孱弱的模样,该是被狠心的父母丢弃在此。
若他们不管不顾,这孩子怕也活不下去。
罢了,既然老大发现了她,活该是缘分,他们少吃几口总能养活她,何况看妻子这模样,再放手是不可能的。
两个儿子满眼疑惑的望着他,过了仿佛一个世纪那么长,他才听见自己的声音,“把囡囡抱着,咱们回家吧。”
察觉到有人将自己抱起,秦清幽幽转醒,刚才大概是又饿晕了,好可惜并未穿回去,不然一米六几的她能被人这么轻松抱在怀中,笑话!
这个怀抱与亲爹的不同,很柔软舒服,莫不是亲娘良心发现回来了,秦清努力调转视线却发现抱着她的这个女人肤色比较黝黑,她紧紧的抱着自己,秦清耳边响着的是咚咚的心跳,女人行走间有吭哧吭哧的喘气声,可以看出很是吃力。
“丽华,我来抱吧!”秦智林看着妻子踉跄的步伐想接过孩子。
“不用!!”虽然身子疲惫,但抱着孩子感觉非常满足充实。
秦智林的老娘吕老太跟着赶了过来,看见老二一家抱着个孩子回来了。
“站住!!!这是哪儿捡的孩子,快放回去!”
朱丽华抱着孩子停下脚步,察觉到怀中的动静,她低下头便望进了一双明亮黑眼瞳中,干净的像小河边冲刷了数遍的鹅卵,小脑袋依偎在自己胸口。
丽华抬眸殷切的望着婆婆,无措的开口“妈,这是囡囡……”。
迟疑了下道“她回来了……”
她的囡囡这么乖,怎么舍得离开娘。
吕老太冲过来狠狠的打了秦智林手臂一巴掌“你就由得她这么说胡话,要是被别人听见了……”声音慢慢的小了下来。
“捡来的就是捡来的,少给我整那些神神叨叨的……”
秦智林搓了搓手道“妈,这孩子虽然是我们捡的,但和我们有缘,就带着吧。”
“说的好听,那一张嘴不吃东西啊?”吕老太翻着白眼,不想搭理这几个孬货。
“妈,我少吃点,就,就养着她。”丽华小声道。
“我会多找点吃的,不让妹妹饿着。”狗蛋虎着脸道,他可忘不了那晚妹妹在妈背上睡着之后,妈哭的撕心裂肺的模样。
秦智林摸了摸狗蛋的头,很是欣慰,这场经历让老大变得懂事不少。
秦清躺在女人的怀抱中汲取着温暖,不敢乱说什么,怕又被丢在角落自生自灭。
一家人亦步亦趋的回来,周围逃荒的大多是本村的人,见秦老二媳妇抱了个孩子也并未多嘴。
反正吃的不是自家粮食。
他们秦家村地处偏僻,种出的粮食一年不如一年,眼下也响应公社的号召搬迁到其他地方,如此荒年,总要想方设法的活下去。他们山坳后的大队,听说早开始刨食观音土了。
朱丽华抱着孩子坐在大石头上,让她靠在自己腿边,用手给小女孩梳理着杂乱的头发毛,小心翼翼道“咱们囡囡饿了吧,妈给你弄点吃的。”
小女孩一看就很乖,一路被抱过来没哭没闹。
很乖的秦清点了点头,只见妇人欣喜的从身后的包裹中拿了两根不大的红薯出来,埋在早就生好的火堆中,火用石头圈着,上面放了个锈迹斑斑的小铁锅,秦智林正把儿子挖来的野菜放进锅中,准备煮点热汤。
放好之后,转身便见小女孩两眼亮晶晶的望着自己,身后的锅。
他蜡黄的脸上露出和善的微笑。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记不得的话就要重新取一个了。
小女孩眼睫低垂,犹豫了很久才小声道“秦清。”
亲娘嘞,鬼知道这具身体叫什么名字啊,从醒来到现在就只听见亲爹叫自己大妞,难道说叫大妞,太土了,既然亲爹妈都抛弃了她,那这具身体和他们再无关系,叫什么当然是自己说了算。
秦智林脸上掩盖不住的愕然神色,对上妻子红红的眼眶,他声色哽咽道“好……好好”。
身后的石头亦瞪大眼睛喃喃道“妹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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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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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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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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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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