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连连称是,听了老伯的话,都急忙做鸟兽散。
宵香阁外,天色已昏沉,细风扑面,略有寒意。
这时七魅方才向老鸨道出心中疑问:“敢问妈妈,这台上之人,到底是何方人物,可不像是普通的歌姬舞女?”
七魅的本意是,这等才情,可不是一个镇里能拥有的,就是城里花红驿馆的花红,怕也没有那女子的才情和婀娜。虽是隔了层纱,但七魅依旧被女子非凡的气质所折服。
那老鸨连连摇摇头,坦言道:“不晓得哟公子,来我这的姑娘多得是,我还能一个个查清不成。”
………
此夜,本该是个寻常的春夜。
衙门内,少年在深沉的夜色中高卧酣眠,少年约摸十五六岁年纪,模样清秀爽朗,惹人喜爱。特别是在他清俊容貌的之下,总让人觉得蕴含着十分的机灵。
纵然在呼呼大睡之中,他的嘴角边除了淌出几滴口水,也不忘流露出几分狡黠的笑意。
“嘿嘿……”少年说着梦话,“你个采花贼,看小爷我……怎么收拾你…”
少年脸上笑意渐浓,正当他就要在梦中大显身手时,这时屋外却突然传来“咔嚓”一声清脆响动…
这声音,好像是什么人踩断了铺在墙角的干树枝。
少年顿时惊醒,一骨碌坐起,揉揉惺忪的睡眼,小心地侧耳倾听门外动静。
“有贼?”
少年下意识环顾四周,从屋角墙边拔出一把剑,郁闷道:“是谁,难不成是来打劫的?”
但是过了半天,屋外却再也听不见动静。
少年正怅然若失,却忽听屋门板“咣当”一声巨响,然后一阵脚步凌乱,竟有人突然破门而入!
“云哥,醒醒,今晚该咱们巡逻了。”
卫云拂面,“我说阿木,你什么时候才能不一惊一乍的,我还以为是哪个小贼来光顾我这陋室了!巡逻巡逻,巡逻有用的话,还要我们干什么?”
“云哥,虽然我们凉镇的捕快被称为天下最没用的捕快,但是我们还是要有梦想……梦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萧木滔滔不绝的说道。
“切,上一任的捕头倒是有梦想,想进六扇门,跟着人家去抓采花贼,结果被采花贼一剑就给咔嚓了。”
对此萧木只能深深一叹。
捕快听起来是个不错的差事,毕竟是官府中人,但是在凉镇,捕快也就是一个没有任何门槛的职业。
只要你手脚利索,脑子好使,就能当捕快,就算你之前是目不识丁的农民或者有前科的小混混,只要你想做,那你就能做。
所以也导致凉镇的捕快,社会地位低的可怜。
不仅如此,工资也是低的可怜,每年的伙食补贴只有十两左右,养家糊口都很难。
“好了好了,你回去吧,该干嘛干嘛。”卫云挥手说道。
萧木左手拍着卫云的肩膀,右手晃着大刀,指着外面说:“今天晚上,咱俩必须去巡逻,走。”
“好吧,我去换身衣服。”
萧木开心的收起刀,说道:“好,听你的。”
卫云换了身衣服,两人便出了门。
卫云和萧木的任务就是从东街巡逻到西街,看看晚上有没有人发生什么事,说起来这大半晚上的还挺吓人,而且晚上只有青楼那几条街才会有人,其它地方人都少得很。
一路上二人聊着聊着就来到了长乐街,就在这时卫云发现一道黑影从房顶上面一闪而过,萧木也看见了,但是二人没有声张,因为这种事一看就不是他们能管的。
他们内部有一条潜规则,那就是小事当成大事做,大事当作没看见。
走完长乐街,刚要到最繁华的走马街,就听见有人喊到有刺客,抓刺客,接着,走马街旁的房屋一个接一个的燃起了蜡烛,整条街都亮了起来。
萧木急忙拉着卫云,拐身走到了另一条夕水街,之所以这样做,那是因为若是让人看见卫萧二人在这里巡逻,肯定会被带走询问。
到时候若是众人人把气撒在他二人的身上,那就惨了。这也是萧木告诉卫云的经验,别看萧木只比卫云大一岁,可是萧木却比卫云多当了两年的捕快。
转入夕水街,卫云的眼角的余光却看到黑衣人闪入了客栈,而这些萧木并没有看见。
由于今晚发生了大事,很快卫萧二人被召集了回去,衙门的李大人带着十几个捕快一起赶去了宵香阁。
当他们赶到宵香阁,已经有许多人到了,原来是刑部尚书杨寻在宵香阁遇刺身亡。
卫云听后跟萧木一对眼,心里同时想到事大了。
次日,衙门李大人召集所有捕快去衙门口,原来这刑部尚书竟是皇帝派来视察的人。
听说今天早朝的时候皇帝发怒,一个堂堂的刑部尚书被人杀了,还死状极惨,简直是在挑衅,皇上并命令东厂,锦衣卫前往凉镇,合力逮捕贼人,务必找出凶手捉拿归案。
李大人交代完,便让捕快们先回去收拾一下,准备迎接东厂和锦衣卫的到来。
卫云便和萧木各自回家去了。至于为什么萧木叫卫云为云哥,那是因为半个月前,卫云救了萧木一命,让他没有卷入大人物的纠缠中,要不然,不管偏向哪边,另一边都不会放过他的,自那以后萧木就叫卫云为云哥。
捕快们纷纷散去,卫云走到巷尾,突然转换路线,直奔客栈。
上一任的总捕头留下了整个凉镇的地图,因为这里是一个麻烦的地方,正因如此,卫云才将凉镇的每一寸都熟记于心。
他在屋顶上跳跃、飞奔,几起几落,身自轻盈的似一只燕子。
此时别人就算看见他,也不会知道他就是那个混吃等死的卫捕快。
这里没有人知道卫云的武功,已在青云榜排到前十。
青云榜是江湖第一大榜,榜单有三十六人,取的是三十六天罡的寓意,以武功强弱排名先后为序。甚至有江湖传言,入的青云者,可上九天揽月,下黄泉偷生。
但是卫云从未在意青云榜的名次,因为他觉得自己不是江湖中人,他只是一个平凡的小捕头,糊里糊涂吊儿郎当,也许还见钱眼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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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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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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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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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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