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冽的北风卷走了最后一丝秋意,平日热闹又拥挤的巷子,此刻连半个人影都见不着。
指间皴裂,嘴唇冻到煞白,鞋子早就不知道遗落在了什么地方。
叶长欢裹紧了早就已经破烂不堪的单衣,跌跌撞撞的朝着一个挂着“面”字招牌红旗走去。阴风混着淡淡的肉香吹起叶长欢杂乱的头发,她脚下一软,直接跪倒在面馆前的台阶上。
一刹那,身体的疼痛和心痛的委屈全都涌了上来。
六天前,二十一个黑衣人,一把滔天的灭门大火,让她从世家千金,一夜之间沦为孤儿。
正直的爹爹,温柔的娘亲,和蔼的奶娘。
一个个熟悉又亲切的身影倒在血泊之中,染上狰狞的猩红色。
这个世上,再也没有叶家了!
朦胧中,有一双布鞋出现在眼前,叶长欢本能的伸出手去。
她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了。
“去去去,哪来的叫花子。本来今天生意就不好,一定就是触到了你们这群叫花子的霉头!”
肩膀被狠狠的踹了一脚,叶长欢眼前一花,长期的不进食让她连稳定身形都做不到。蛮力之下,她直接后仰摔倒在地。
“爹爹——”叶长欢双眼迷蒙,艰难的向天空喝出一口白气。
爹爹,娘亲,女儿就要来陪你们了。
“诶你别躺在我这门口啊,别装死!快起来!你们这些乞丐我见多了,就是不要脸——”
面馆主人火冒三丈,撸起袖子作势就要再踹。脚刚抬起来,就被一只缠着纱布,拄着拐杖的手给拦了下来。
“嘿你这个老东西,一个不够还凑一双是不是?这小兔崽子是不是也是你带来的?”
老乞丐看着脚边已经昏过去奄奄一息的女孩,犹豫了一下,从怀中掏出了几个铜板递过去,“她还是个孩子,就给她一碗面汤喝吧。”
面馆的主人居高临下的啐了一声,一把夺过老乞丐手中的铜板,眼珠子转了两下,这才将铜板放进棉袄之内,骂骂咧咧的进去了。
好在,面馆的主人还有几分良心,端过来的碗里还漂浮着两片青菜和星星点点的肉沫。
老乞丐接过碗来,感激的就想要朝他磕头。
面馆主人冷哼了一声,赶紧赶人,“别给我折寿了,赶紧拿着碗走人,我就当给祖辈积德了,以后别再来我的店门口了,去去去!”
得了面,又有了碗。老乞丐连忙应声称是,将小脸冻的青紫的叶长欢抱起来,缓慢的离开了。
叶长欢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半黑了。
脚边的柴火噼里啪啦的响个不停,叶长欢生来娇贵,哪里见过这样危险的东西,下意识的就往后靠去。
双手一摸,才发现身上盖着好几件破袄。棉絮已经从衣角的地方漏出来了,好在还能取暖。
火堆边上传来布料摩擦的声音,叶长欢警惕的抬起头,顺着火光,看到了一个穿着灰色补丁长袄,腿脚不便的老人,朝自己露出和蔼的笑容。
他的手中,还端着一碗一直温热的面汤。
“你是谁!”虽然叶长欢已经饥肠辘辘,但她还是本能的瞪大了眼睛。
那一晚,滔天的大火和凄厉的哀嚎仿佛还历历在目,父亲在自己背上刻下的花纹,现在还隐隐作痛。时至今日,所有的人在她的眼里,都成了十恶不赦的坏蛋。
就连把自己从家里救出来的那位父亲的旧友,也在途中被人杀害了。是一位身着白衣的蒙面女子将自己救走,可醒过来之后,自己却昏睡在扬州城的闹市上。
一夜之间,她迅速的长大,心中只剩下了一个信念。
——活下去!
老乞丐将面汤放在叶长欢的脚边,他摩挲着满是冻疮的双手,声音喑哑又苍老。
“孩子,你在面馆前跌到昏过去了,这是老板给你的面汤,一直给你温着。饿坏了吧,先喝一点吧,我这里还有些干粮。”老乞丐说着,还从怀里掏出了半个沾灰的白馒头。
一瞬间,叶长欢的眼眶就红了,只因为这老乞丐的神态,实在是太像自己的爷爷了。
可是却因为他们叶家世代守护的藏宝图,她再也见不到那张和蔼的脸了。
“我不饿。”叶长欢倔强的摇摇头。
“如果我的孙女还有幸活着的话,一定也和你差不多大吧。”老乞丐叹了口气,眼神迷茫,就这么坐在叶长欢的对面,干啃着馒头。
不知道是被什么触动到了,叶长欢的眼中闪烁着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坚定。她咬咬牙,端过那碗已经半凉的面汤,混着自己的眼泪,一起喝了下去。
透过氤氲的火光,老乞丐的表情欣慰又怀念。
接下来的两天,叶长欢跟在老乞丐的身边,在扬州城的城根边四处乞讨,遭遇了很多官兵的白眼,也受到了市井小混混的欺凌。即使老乞丐一直护着她,她还是受了不少委屈。
小时候的日子,过得富足又安稳,把叶长欢养的一身娇贵。可就这么短短的两天,她的脚后跟就完全磨破了,因为饱一顿饿一顿,她的脸颊也完全的凹陷下去。吃着别人施舍的剩饭菜的时候,也干呕着没有办法下咽。
两天,足够消磨掉一个成年人的意志,但是也足够让十二岁的叶长欢,内心的变得更加坚定。
偏僻的竹屋下,叶长欢正倚着石墩休息,屑屑索索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她瞬间警惕的睁大眼睛回过头。
“是我,别怕。”老乞丐神神秘秘的笑着,“猜猜看我给你带回来了什么?”
叶长欢眨眨眼睛,不说话。
“马上就要过年了,小姑娘们应该都喜欢这个,这个是我从隔壁刘娘家门口捡来的,虽然很破,也知道你瞧不上,但是总想带回来让你高兴一下——”老乞丐的神情显得有些局促,手中的布娃娃还沾着灰,裙子还破掉了一块。
搁在以前,叶长欢要什么没有?却在现在,被这么简单的一个布娃娃,感动的哭到失声。
“我很喜欢,谢谢你。”
叶长欢埋在老乞丐的怀里,将这么多天来的委屈和难过,全都发泄了出来。
但是这样难得的宁静,总有人想要来打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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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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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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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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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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