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云层之上的眷恋>第三章回到现在:一个笨蛋和一个聪明人的日记
  笨蛋的日记:

  曾经听人说过,从小生活在一起的兄妹或者姐弟,就算没有血缘关系,就算很亲密,也不太会产生爱情,因为从一开始,亲情就已经设定在他们的思维系统里了,很难再改变,尤其是姐弟,相爱的几率更小。

  我比弟弟大三岁,我们两个人并不是亲生的姐弟,我只是弟弟家收养的一个孤儿而已。

  我来到家里的时候已经六岁了,那时候弟弟才三岁,正是最捣蛋的时候。

  养父母的工作比较忙,收入却并不是很高,所以小小的我承担起了照顾弟弟的责任。

  我很清楚自己在家里的身份,所以从小到大,弟弟备受宠溺,我从未有觉得有什么不公平。

  也许你们会问,为什么这么傻呢?我和弟弟不是一样的人吗?凭什么收养了我,而又不疼爱我呢?

  首先,我要告诉你们,你们误会了,养父母一直对我很好,从来没有让我挨过饿。

  而且照顾弟弟和分担父母的辛劳,本来就是做姐姐的责任,所以我多做一些家务事应该。

  其次,弟弟毕竟是他们亲生的,自然要多疼爱一些,这是人之常情。而且,我非常感谢养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所以真的不会对此有任何的怨言。

  也许你们会说我太做作了,太虚伪了,对于这样的话我没有办法辩驳,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你们才会相信我。

  我一直都是个很笨的孩子,不灵活、木讷、太老实等等都是我的代名词。

  虽然我自己的内心深处也许并不认可这些附加的称谓,但是我想我给人的印象确实是这样的。就像我曾经阅读过的某一部小说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一样。

  那个人平时只知道干活,为别人付出,无论别人说什么她都不反驳,所以被人认为是傻子、笨蛋。

  但是她的心却如明镜一般,每一个人的优缺点,每一个人的性格她都了解得一清二楚。那些不敢说出口的话,也许在她的内心深处都说过吧。

  我把话扯远了,对不起,其实我并不想讨论我的性格。

  我只是想说,我之所以毫无怨言的喜欢我的养父母,是因为他们生下了我的弟弟。

  我之所以不在乎任何不平等的待遇,只是因为我爱着我的弟弟。

  对,我爱他,不是那种亲人之间的爱,而是真真正正的想成为弟弟的妻子。

  因此我很庆幸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甚至庆幸我只是这个家里的养女,而不是亲生女儿。

  我是不是无药可救了呢?居然爱自己的弟弟爱到这种地步,是的,我确实是认为自己无药可救了。

  也许从一开始,我们真的只有亲情和感激,因为太小,两个小孩子在一起能用什么想法呢?

  不过,随着弟弟一天天的长大,一天天的长成男子汉,我的心也渐渐只围绕着他一个人转,就像我的养父母一样。

  这是一种羞于其耻的感情,说出来只能是自取其辱,啊所以我一直保持着沉默,尽心尽力照顾着弟弟。

  无论他变成什么样,我都只在他背后看着他,绝不因为自己的私念而去干涉他半分,只求他不要讨厌我这个姐姐。

  聪明人的自述:

  我有这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慈爱,姐姐温柔,每一个亲人都喜欢我。

  所以就算一出生就没有爷爷奶奶的疼爱,我也应该知足了。唯一让我有些不满的是,父母对姐姐的态度,他们总是对她不冷不热的,没有什么笑脸。

  虽然我从小就知道姐姐是领养来的孤儿,但是父亲母亲也不该那样对她啊,领养了她就要爱她不是吗?

  懂事之后我不止一次跟父亲母亲说起姐姐的事,希望他们可以更关心姐姐,但他们却总是回避我。

  唉!看来只能我多爱一点姐姐,来弥补父爱母爱了!

  不过,我很怀疑自己是否可以弥补得了,毕竟爱这个东西谁也说不清楚。

  姐姐比我大三岁,她在家里总是不声不响拼命干活,从来不反驳父母的命令。我常听到父母和亲戚朋友偷偷的说,姐姐的脑子不太灵光,还说她是不是有点傻。

  对此我完全不认可!

  我和姐姐是一起长大的,从小到大我们寸步不离,我最了解姐姐了。她很聪明,会画画,会讲各种各样的故事,写字也很漂亮,读书也不差。

  总之,我认为姐姐是我见过的最好看、最温柔、最能干的人。

  其实,我还有一个小小的心思,就是我爱上了姐姐。哦!这可真不能到处去乱说,不然父母会大发雷霆的,姐姐也会遭殃的。

  我可不想姐姐因为我而受苦,或者被父母赶出家门,这样我会很心疼。

  我的姐姐是那种乍看之下不怎么漂亮,细看之后越来越回味无穷的人。她有一双不算很大,但眼梢细长,目若秋波的眼睛,睫毛很长,峨眉又细又弯,仿佛古代美人一样。

  她的菱唇娇小甜美,常常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不过我从来没有敢这么做就是了。

  姐姐还有白皙的皮肤和苗条的身材,反正姐姐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那么诱人。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关在笼子里饿极了的人,有一盆新鲜的水果正放在笼子外面,明明知道吃不到,我却还是拼命用手去够,仿佛闻到点香味也是好的。

  后来,我和姐姐都长大了,姐姐渐渐的不再和我腻在一起,而是默默地为我洗衣做饭,打理生活。

  我真的很不喜欢这样,但也没有办法,毕竟我们都是大人了,男女友别嘛。

  我曾听过姐姐无数次地说:“我喜欢你。”“你是我最重要的人。”

  可是我最想听的,姐姐却从来都不对我说,她难道不明白‘喜欢不等于爱’这个道理吗?

  也许是真的不明白吧,那一段时间是我的叛逆期,因为姐姐的改变,我十分易怒和不可理喻。

  常常把脏衣服扔得到处都是,然后躲进自己房间里,来回避自己的心。

  还经常玩到深夜,然后敲门让已经睡着的姐姐起来给我做夜宵,只是为了看她那心疼担忧我的眼神。

  从这个眼神里我才能感受到姐姐是爱我的。

  ——

  黑色日记的扉页随着微风起舞,罗意凡和罗芸已经相拥进入梦乡,在朦胧中,罗意凡梦见了六岁的罗芸第一天踏入他家时的情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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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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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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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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