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却让周良民倍感诧异。
三年的高中生涯,虽然他们一起回家无数次,可都是他在主动说话,张弛很好地充当了一个倾听者的角色。
如果周良民不主动提出,他绝不会帮忙做任何事。
两人一起回家的最常见场景就是,周良民背着大书包在一旁自说自话,张弛宛如梦游般耷拉着脑袋背着破旧的小书包跟在一边,周良民说什么他听不懂,他也不在乎。
周良民开始还会为他感到惋惜,后来也渐渐习惯,这就是命。
从这位发小的身上他看到了人生无常,所以周良民变得格外珍惜现在的时光,他开始努力学习,现在已经成为名列年级前十的尖子生。
周良民终究还是没让张弛帮他拿包,虽然在其他同学眼中张弛也就是他的拎包小弟。
周良民推着他的白色永久山地车,虽然不是捷安特、美利达这些流行的品牌,可样子也非常时尚,再加上他总是擦得一尘不染倒也引人注目。
“推车啊!”
如果不是周良民指点,张弛压根不知道那辆锈迹斑斑破破烂烂的自行车就是自己的,也是永久牌,除了铃铛不响到处都响。
张弛不会骑车,天宫骑珍禽异兽的大有人在,就算级别不够配备坐骑,也能腾云驾雾,可就是没有骑自行车的。
记得过去曾经见过一幅南极仙翁骑自行车的古画,为此他还专门托人去请教过那个谢顶糟老头,老仙翁对此是一概否认,怎么可能呢,足踏祥云的仙鹿才配得上南极仙翁的逼格。
张弛的这辆自行车没有上锁,这样的成色不会有偷儿惦记。
张弛把自己的书包放在车前晃晃悠悠且锈迹斑斑的铁丝网篮子里,心里开始嘀咕着,万一他邀我骑车怎么办?我应该怎么拒绝?脑筋一转已经想出了十多个不重样的理由。
这货的智商值开始疯狂变化,不停上升,估计是初到凡间,匹配的这具肉身还不太稳定的缘故。
还好周良民没打算骑车,和张弛一起推着自行车走出了校园,在前往新安路的拐角处停下,表情显得有些犹豫。
张弛也跟着他停了下来,左顾右盼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这里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新奇。
周良民向张弛道:“张弛,我对你怎么样?”
张弛过去最擅长得就是察言观色,观其行听其言就已经判断出这位同学一定有事情让自己帮忙,心中暗忖,我跟你不熟,怎么知道?不过念在要跟随周良民回家的份上还是装模作样点了点头。
“帮我送封信好不好?”
张弛心说送信又不是送死,考虑到今天周良民为自己打抱不平的份上答应了下来。
周良民有些激动地拍了拍他宽厚的肩膀道:“好哥们,回头我请你撸串儿。”
撸串儿?什么运动?张弛憨憨的笑了,接过周良民的信,从信封上却没有看到收信人的名字,其实即便是写了他也不认识人家:“送给谁?”
周良民有些哭笑不得了,三年了,这三年中自己跟他说了无数次,只怕他耳朵都要磨出糨子了,现在居然问自己要送给谁?
周良民向不远处的公交站台飞快地看了一眼,然后居然露出几分小女孩般的忸怩
“她!”
张弛顺着周良民的目光准确找到了目标,看到了一个高挑的背影。
一米七二左右,身材绝佳,剪裁合体的深蓝色上装,下穿红蓝方格短裙,黑色运动长袜强调出两条秀腿充满韵律的曲线,长袜和短裙之间还露出一截雪白粉嫩的肌肤。
张弛并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天宫之中到处都是貌美如花的天仙,可大都捂得严严实实,平时手都藏在袖子里,更别说露大腿。
女人三分模样,五分打扮,七分气质,这种穿着打扮前所未见,至少在天宫中没人敢这么穿,如果这么穿就是不正经,就是风骚,太风骚!
周良民看到他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这才放下心来。又在张弛的肩膀上拍了两下,以此做为对他勇气的鼓励。
张弛走过去之前又想起一件事。
“对了,名字。”
周良民愣了一下才明白他是在询问那女生的名字,真是服了这货的记性。
“林黛雨!”
林黛雨是北辰一中高三全年级综合排名第一,从高一到高三无论大小考试一向如此,不但学习出众,而且颜值超群。
整个北辰一中暗恋林黛雨的不计其数,周良民只是众多倾慕者之一,他进入高中后如此刻苦用功的学习,也和林黛雨有关,在他看来唯有不断提升自己的段位,才能有希望赢得美女青睐。
如果说整个北辰一中所有的男性没有正眼看过林黛雨的只有张弛,而现在这个五短身材体态臃肿的胖子正迈着蹒跚地步伐走向北辰一中公认的第一美少女。
没有人注意到他,和林黛雨一起等车的人很多,可敢于接近她的却没有一个,这和林黛雨孤傲冷清的性格有关,她在北辰一中没有几个朋友。周围同学对她的评价也是太过清高,待人不够友善。
周良民望着张弛走上了公交站台,紧张地把双拳握了起来,感到自己掌心出汗,他甚至开始后悔,刚才实在是太冲动了,应该放弃的。
张弛很顺利就来到了林黛雨的身边,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将那封信递给了她,言简意赅地说:“给!”
张弛也是在此时方才看清林黛雨的样子,的确漂亮,虽然称不上风华绝代,可纵然如此也称得上是千里挑一了,这样的姿色在凡人界已经有了颠倒众生的资本。
整个世界都随着张弛的这个动作静了下去,周围同学看清这个送信人是他的时候,惊奇和错愕马上变成了嘲讽。
这货居然敢给林黛雨送信,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过也有人暗暗生出佩服的,毕竟多数人都没有他这样的勇气。
林黛雨的表情冷酷得就像是一块拒绝融化的冰,她根本没有去接这封信的打算,俏脸一偏望向远方,这样的情形她并不是第一次遇到,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去理会,让对方知难而退。
换成别人恐怕早就灰溜溜走开,可张弛并没那么做,他执着地将那封信递过去:“给!”
林黛雨厌恶地皱了皱眉头,不过她这次没有拒绝,冰雪聪明的她明白自己面对得是一个执着的人,如果继续僵持下去,当众难堪的只会是自己,林黛雨居然真地接下了那封信。
张弛从她的这个举动就已经看出这女孩超人一等的智慧,接下这封信可不是顾及他的面子,而是害怕自己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执着会让她难堪。
这女孩不简单,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人家犯不着跟自己计较,有道是好鞋不踩臭狗屎,现在的自己在周围人的眼中就是那避之不及的一大坨犬翔。
张弛转身回去的时候已经看不到周良民的身影,那位这起事件的幕后策划者担心事情当场败露已经逃了个无影无踪。
张弛对此并不意外,在周良民委托他送信的时候,就已经通过表情看出了他的懦弱。
橘红色的公交车载走了深蓝色的林黛雨,张弛此时方才意识到自己跟她穿着一样的衣服,只是这衣服穿在自己的身上束缚且别扭,巧合吗?抬头看,周围同学全都穿得同色同款。
这个世界有点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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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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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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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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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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