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湘看也不看她一眼,转身“呯”一声关上门,拿了两块手帕堵住耳朵吃起饭来。
过了没多久,外面终于清静了。
俞秀秀被泼一身水,这么冷的天,她坚持不了多久。
郭湘呼了口气,这日子真是够了,刚来就不省心,怎么过下去?
难道又要逃?
可是郭湘,这可不像是你的性子,不是说好要维护自己的婚姻吗?
只要顾振南还有心,这个家就值得自己守护。
对,就这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什么可怕的。
郭湘,加油!
给自己打了气,郭湘的心慢慢平静下来。
把自己的行李收拾出来。
从家里带来的特产拿出来放在木架子上,要煮的时候拿起来方便一些。
衣服整理进炕琴里,给顾振南的毛衣先拿出来,晚上给他试试。
咦,这围巾?不是昨天自己给他戴的那条吗?他今天怎么没戴?郭湘不解。
爱玛送自己的羽绒服和围巾先放进炕琴里,以后再穿。
再看里面,顾振南的衣服全是工作服,都没一件像样的衣服,是不是得给他买一件?
整理完行李,郭湘再看屋里。
多了几样家具,似乎比原来多了几分家的味道。
晚上吃什么呢,还去食堂打吗?
不过既然现在自己来了,就不要还是像单身汉一样天天吃食堂吧?
可自己不会做饭,那炉子都不会用。
对了,今天买了电饭煲,这个也可以当锅用,虽然不能炒菜,但炖个菜还是可以的。
郭湘把电饭煲从盒子里取出来洗干净,放在今天买的花盒架上,摆在脸盆架旁边,刚刚好。
再看看自己从家里带来的东西,除了泡菜和红薯,有干豆角,还有红薯粉,这个都可以拿来炖,去买点龙骨来就行。
郭湘去小卖铺那边,那里有卖一些常见的菜,买了几斤龙骨,一些土豆,还有大白菜,冬天也就只有这些青菜了。
把龙骨取了一半洗干净,土豆去皮洗净切块,还有干豆角洗了用热水泡上。
拿了电饭煲内胆,把龙骨、土豆和干豆角都放了进去,加上开水,放进电饭煲里,插上电,按下煮饭键就行了。
正好不会炒菜,用电饭煲炖菜简单多了。
郭湘往炕灶里添了几根柴,上面放上铝锅坐上水,顾振南回来就有热水洗手,正好炕也可以烧热一点。
拿了顾振南的书窝在炕上看,电饭煲里咕嘟咕嘟冒着热气,感觉家里温馨而又宁静。
过了一会儿锅里慢慢传出香味。
郭湘打开锅看了看,是不是要放点盐?
前世实在没有什么做饭的经验,想了想,先放一点吧,少一点,淡了还可以加,咸了就不好办了。
加了点盐,盖上锅盖,让它慢慢炖。
又过了一会儿,郭湘打开锅看看,似乎太白了?放点酱油吧,再放点干辣椒?反正两人都吃辣。
这么一看还挺漂亮,接着炖。
炖了有一个小时,龙骨已经酥烂,干豆角也很入味,不过土豆似乎太烂了,一夹都掉了,看来要晚一点放才行。
郭湘尝了尝,味道似乎还不错,很是满意。
拿来中午打的饭,里面还有一半饭菜,晚上还可以吃,放在铁炉子上温着。
再夹一点泡菜和辣椒酱出来,晚餐就够了。
可电饭煲里有菜,不能煮饭,难道还要去买饭?
郭湘想了想,把铝锅里的温水用开水壶装了起来,把菜倒进铝锅里放在铁炉上,电饭煲煮上饭。
煮顾振南一个人的就行,不过他饭量大,得多煮一点。
窝在炕上,闻着屋里的饭菜香,郭湘的心情很愉快,这样的日子也不错!
晚上顾振南下班,看到屋里亮着灯,心情愉悦,不由加快了步伐。
打开房门,一股香味扑鼻而来。
顾振南惊讶,媳妇做饭了?她不是不会吗?
在门口拍了拍衣服,把身上的灰尘和寒气拍掉,才走进屋里。
进门就看见小媳妇窝在炕上看书,安安静静的,那么美!
“回来啦?”郭湘看见顾振南,“壶里有热水,洗手吃饭吧!”
“嗯!”顾振南点头,脱了外套放在一边,拿起开水壶倒了一些水出来,用肥皂洗了手,顺便洗了把脸。
“可以吃饭了!”郭湘从炕上下来。
顾振南这才注意到炕上换了炕琴,东西都收了进去,炕上还多了一个炕桌。
“你今天去市里了?”顾振南惊讶。
“是啊,你看,我买了炕琴,漂亮吧?”郭湘走近,“二手的,才三十块钱。”
“二手的?”顾振南诧异,他没想到郭湘会用旧的东西,她看上去可不像是那种会节约的人。
“你不知道,这可是宝贝!”郭湘说道,“这是紫檀的……”
郭湘指了指炕琴,又指向炕桌还有花盆架,“这是鸡翅木的,还有这个化妆盒是红木的,那么便宜是别人不识货,这可都是宝贝,你可别以为不值钱随便送人了!”
顾振南点头,心里更是惊讶,“你怎么知道这些?”
“呃……,就是看书上说的,也不知道买得对不对……”郭湘有点心虚,“不管怎样,你说,好不好看吧?”
郭湘邀功似的看向顾振南。
“好看!”顾振南敢说不好看吗,他求生欲可是很强的。
郭湘满意地点头,算你聪明。
顾振南也没问一共花了多少钱,不过看样子也不便宜,一个月工资差不多没了。
上次他就看到郭湘包里那么多钱,他也没敢问,不过见她毫不吝啬拿出来给家里添置家具,心里还是高兴的,说明媳妇把这里当家了。
“吃饭吧!”郭湘说道。
把龙骨炖土豆、中午剩的红烧肉,还有一碟泡菜放在炕桌上,天气冷还是在炕上吃饭舒服。
“对了,你的饭在电饭煲里。”郭湘拿起自己的饭盒,中午还剩了一半的饭。
电饭煲?顾振南惊讶地看过去,媳妇还买了这个,这东西不便宜吧?
郭湘看到他的脸色,忙说道:“你放心,我有钱,在家的时候上山采药赚的,还有帮人看病也有钱,没欠债!”
“嗯!”顾振南应了一声,他倒不是担心这个,就觉得自己应该再努力点多赚点钱给媳妇花。
她虽然有钱,可自己的钱给媳妇花才是天经地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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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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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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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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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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