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面赫然出现两个圆洞,边缘带着黄色的焦痕。
大理寺少卿惊道。
“这是火星溅到所形成的?!”
沈琴答道。
“诚如大人所言,这种面料极其怕火,一点火星就会烧成一个大洞,这双靴子,是大理寺搜查刘家,在李四住处时被发现的。”
御史中丞问道。
“那这李四就是这双靴子的主人吗?”
沈琴微微摇头。
“此靴子曾经有过两个主人,臣已经调查过了,案发前日,刘宇在古玩街的齐家鞋店购买了此靴。案发后第二日清早,刘宇便将它给了自己的贴身家仆李四。臣请嫌犯李四上堂作证!”
这刘宇便是工部尚书之子。
李四被叫了上来,他披枷带锁,穿着囚服,身上都是刑讯的鞭痕。
他先是走到刘宇面前躬身拜了拜。
“少爷,奴才对不起你!”
刘宇咬牙切齿瞪着他,
“你个没用的东西!”
大理寺少卿厉声道,
“李四,你是怎么得到这双靴子的,如实交代!”
李四跪答道,
“这靴子是少爷给奴才的,说是烧坏了,让奴才丢掉,奴才看还很新,不舍得扔,就把烧坏之处用补丁缝了起来,想自己留用,可一穿出去,就会有人问这么新的靴子怎么缝了补丁,奴才就不好意思再穿了,把靴子洗净,放了起来。”
大理寺少卿又问道。
“这么说是你雇那三个人去沈大夫家冒领张天,欲谋害于他的?”
李四低头承认道。
“是少爷指使奴才这样做的。奴才只是依言行事,并不知道少爷为何要这么做。”
刘宇在旁边骂道。
“狗奴才!一派胡言!”
大理寺少卿用冷眸逼视着刘宇,厉声道。
“说!是不是你在张天家纵火之时,意外将靴子给烧了?”
刘宇强作镇定,狡辩道。
“案发那日,本少爷做菜时,不小心烧了靴子,见破洞难看,便让李四扔掉,仅此而已。”
御史中丞接话道。
“确实,刘少爷平时爱好自己烹饪美食,无法认定这烧洞就是案发时候形成的。”
一听御史中丞这话,刘宇为自己的诡辩之术生出几分得意,反正就是死不承认,看这个沈琴能怎么办。
目前沈琴提出的所有证据都无法直接指认作案之人就是这三位少爷。
如果不能找到关键性证据,是无法给这些高官之子定罪的。
在堂中众人看来,案件仿佛进入了僵局。
可沈琴看起来一点都不急,他走到刘宇面前,严肃问道。
“案发前两日,你都做了些什么?细细道来。”
刘宇答道。
“本少爷几乎都在家呆着,只去了趟附近的古玩街,案发时,本少爷和友人在家中喝酒,家人可以作证。”
刘宇所说,和他之前的供词一模一样。
沈琴说道。
“听说刘少爷,对琴棋书画一窍不通,只喜欢做饭和美人,家中连套画具都没有。”
刘宇反驳道,
“是又怎么样?有罪吗?”
沈琴微微一笑,也没和他多作辩论,又问李四道。
“你穿这靴子都去过哪里?”
李四答道。
“奴才不敢在少爷面前穿,只是出门时穿。一共只穿了三次,一次去附近酒馆买酒,一次奉命去雇了那三个人,一次去了附近的赌坊。”
沈琴道,
“刘家住在城北,也就是说你们都没有穿这双靴子去过城南的和平门附近,是吗?”
两人纷纷点头。
沈琴捧起装着白靴的木盘。
“这靴子虽被李四洗过一次,但是有些蛛丝马迹是无法被彻底清洗掉的。请诸位大人随沈某拿放大镜看看靴子的缝隙中都有些什么。”
放大镜?
这又是啥新奇玩意?
在堂中众人不解的目光下,沈琴让小王来了一个小木盒子,打开以后是一圆形带把,中间透明的小东西。
镜面还是白水晶磨成的,陈于归说,他本打算做点玻璃的,不过得找个场地建熔炉。
“这是臣发明的放大镜,和显微镜差不多,只是比显微镜放大的倍数小些。”
为了不让陈于归的身份露馅,沈琴只好把他的发明都给侵占了。
三位大人以及好奇的李云熙纷纷凑到放大镜下,认真观察着白靴交接缝隙处的灰尘。
都是一些尘土,呈黑色或者红色的颗粒。
沈琴解释道,
“那些红色的颗粒,臣与和平门附近的土质进行了对比,发现是那里特有的红岭土,城北根本就没有红土,而张天家正位于这红土之上。”
此言一出,全场轰动。
大理寺少卿用严厉的目光看着李四与刘宇。
“你们之中,定有人说了谎!”
李四害怕杀人纵火之罪扣在他头上,哭喊道。
“奴才真不知道,但是奴才可以确认的是,案发那天晚上,少爷根本不在家!”
刘宇又惊又气,指着李四就破口大骂。
“你这个狗奴才,居然出卖我!”
一看局势急转直下,李毅试图再捞了刘宇一把。
“就算是,这也只能证明这靴子的主人去过和平门附近,不能证明他去过案发现场!”
御史中丞表示赞同。
“李大人所言极是。”
此时,大堂之上的众人都把目光集中于沈琴身上,看他还能拿出什么证据。
只有李云熙置身事外,用放大镜好奇的观察着靴子,露出孩童般的笑容。
“真是有趣!这靴子上原来还藏着各种颜色呢?”
三位大人闻言一惊,纷纷去查看。
果真,在放大镜的协助下,他们发现在靴子的白绸以及鞋底鞋梆上,都有一些绿色,黄色的,蓝色的淡色污点。
因为都比较小,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大理寺少卿惊道,“这是什么?!”
沈琴并不意外,回答道。
“是颜料,根据张天描述,案发当时,梁静正在作画。臣在案发现场发现颜料盒被扣翻在了地上,可能在梁静挣扎的过程中,有人推翻了颜料盒,那么凶手身上当时很可能沾上了颜料。这靴子虽然表面看起来没有染上大块污迹,不过在踩了颜料后,颜料还是飞溅到了靴子的细微之处。”
顿了顿,他说道。
“这便是此靴主人到过案发现场的直接证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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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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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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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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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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