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已年至不惑,花白的头发有些凌乱,眼睛通红,能看的出来,应该是哭过了。
妇人先是礼貌的行了一礼,然后问道。
“您就是沈院判吧,听说,和那姑娘住在一起的男子在您这里医治,能带妾身去看看他吗?”
沈琴有些警惕的问道,
“你是他的什么人?”
妇人有些纠结的抠着手指,
“妾身也不确定,见了或许能认出来。”
沈琴见她衣着、举止像是个大户人家,便带她到了赵天面前。
赵天烧伤的实在严重,治疗到现在快二十天了,还是不能说话,双臂和双足,也因为烧伤及骨,渐渐腐烂,没能救回来,只能截肢。
就算是活着,也是个无手无足的废人了。
好在是沈琴让浩儿用红花,野菊花,桑叶,水蛭,生大黄磨粉做成药包,一直给他敷目,见了效果,现在眼睛已经能看到了。
此时他已经去除了脸部的绷带,不过上面烧烂的皮肉仍在愈合中。
赵天见到妇人,面露惊色。
妇人紧盯着他,嘴唇在抽搐。
四目相对,像是空气都凝滞了下来。
突然,妇人一脸怒气的冲向赵天,像疯了一般死死掐住他的脖子。
“你这个混蛋,你还我女儿!”
赵天脸上毫无反抗之色,反而闭上了眼睛,似乎也全无求生之志。
沈琴急忙将妇人拉开,将其拦腰抱住。
“请冷静一下!不要伤害沈某的病人。”
妇人一边奋力挣扎着,一边撕心裂肺的哭喊着。
“就是他害死了我女儿,我要杀了他!杀了他!”
眼看局势开始失控,沈琴用力击打她的肩井穴令她上肢无力,然后将她强行给拉出了屋子。
与此同时,他看见赵天阖着的双目中,一滴泪从眼角缓缓滑落。
到底有怎样的隐情?
在沈琴的劝说下,妇人情绪渐渐平稳了下来,和他讲了因由。
原来,这位夫人居然是福州知府的妻子,而女尸的身份正是福州知府的千金——梁静。
这梁静生的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是当地远近闻名的大美女,家里给她许配给了当地最有钱的富商,可她却在大婚前夜,留了封遗书,离家出走了。
遗书上写了她想自尽的话语。
梁家人慌了,四处寻找,又听说有人在河边见过她,就派人去河里捞,可这梁静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了。
正在家里人乱作一团之时,和梁静关系较好的家仆张天盗窃了府内财物,然后不知所踪了。
没错,其实张天就是赵天,赵天应该是他的化名。
这案子也算是奇了,这男子的名字一变再变,从马三虎变赵天,现在又成张天了。
这张天虽然长的不怎样,但是老实本分,平时深得主人信任,怎会突然行了盗窃之事?
于是家人就怀疑,梁静其实没死,而是和这张天私奔了。
这对福州知府的声誉来说,算是丑闻,就没有对外宣布,而是在暗自寻找女儿。
在寻找半年无果后,福州知府放弃了,而梁夫人却在坚持。
终于人宣称在汴京城门的告示牌上看到了小姐的画像。
梁夫人欣喜若狂,一路赶到皇都,本想能寻得女儿,却从大理寺寺丞那里得知了女儿身死的消息。
大喜变成了大悲,她忍着悲痛去刑部认领女儿的尸体。
她一眼就认出了女儿的金手镯,这是她去首饰店定制的,她与女儿一人一个。
刑部的官差却说那画像是一个御医胡画的,没有什么依据,又说单凭手镯是无法证明母子关系的。
于是她找到沈琴,想看看那个和女儿一起的男人是不是张天。
来之前,她还抱有一丝侥幸心理,盼着是自己认错了人,现在彻底绝望了。
梁夫人满眼泪水,咬牙切齿的握起了拳头。
“妾身想了,女儿长的那么水灵,怎么可能看上一个丑陋的奴才,一定是他将妾身的女儿强行掳走的,现在还把她杀了,真是好狠的心,妾身要去报官,让他罪有应得。”
“夫人先不要急,他未必是真凶。”
沈琴将自己在张天宅外发现的疑点告知了梁夫人。
“待沈某去问问张天,再做决定。”
沈琴再次来到张天的卧房,张天见到沈琴有些激动,一边摇晃着身体,一边张口想说话,却只能发出嘶哑的怪叫。
沈琴深知不能言语的痛苦,柔声安抚他。
“先别急,沈某问你一些问题,如果是,你就点点头,如果不是,你就摇头,懂吗?”
张天轻轻点了点下巴。
“一,那位姑娘是不是你杀的?”
张天双眼氤氲,使劲摇头。
“二,你是否目击了真凶?”
张天面露愤怒,点了点头。
“三,真凶如果是一人,你就点头一下,如果是两人你就点头两下……”
张天连点了三次头。
居然有三人!?
可是以赵天现在的状态是根本无法指认凶手。
看来当务之急就是尽快治好他的嗓子。
沈琴将询问结果告知了梁夫人,然后道
“夫人,你可以去报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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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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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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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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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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