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互相也不太熟悉,就客套些闲话,但除了王景文、浩儿外,没有一个人愿意和沈琴说话的。
蓝和临走时候叫住了沈琴,让旁人觉得两人关系非比寻常。
“老乡,你说今天这场戏演的多好,我就不信有人能倒写《针灸甲乙经》,怕不是早就串通好了吧。”
一个八字胡的大夫斜瞥着沈琴,满脸鄙夷。
“是啊,我们要是输给一个哑巴,到时候得多丢人。”另外一个胖大夫应道。
八字胡一边吃着,一边埋怨道,
“没办法啊,也不知道是给了钱还是卖了身,我们自认倒霉吧!”
王景文气的将筷子往桌子上一拍,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你们这般心思也配当大夫!?”
八字胡反驳道,“你个保送的,还有脸替他说话?你配吗?考官根本没提问你吧!”
“这年头走后门的都成双成对了么?”胖大夫也嘲讽道。
王景文红着脸辩解道,
“王某只是过来学习的,不参与竞争,本想认识更多民间医者,怎知你们这般狭隘。”
“哎呦,瞧瞧,这可真是个好借口啊!”胖脸大夫嘲讽道。
“小人无节,怒思其夺……”王景文急气白咧的和他们吵了起来。
饭局俨然成了辩论赛,吐沫星子满天飞。
沈琴见浩儿已经吃完,就端着米饭离了席,在廊中一隅寻了个竹凳坐了下来,自己吃自己的,隐约的嘲笑声依然丝丝入耳。
浩儿有些难过的看着沈琴,“师父……”
沈琴摇摇头,示意浩儿别说了,他只想安心吃个饭。
此情此景在旁人眼里很是寥落。
一个受到排挤的哑巴缩在偏僻的角落,一口口的噎着白饭。
不久后,王景文跟了过来,“兄台,你不要生气,他们就是嫉妒你。”
看着那清澈真挚的眸子,沈琴觉得王景文单纯的有些可爱。
在这个朝代,身有残疾者被认为生而不祥,备受鄙视,本就如此,沈琴早已习惯。
他何必置气,与前世所受的冤屈对比,这些人不过是犬吠而已。
不过听狗叫也是吵闹的,何况淋了口水的菜肴实在倒人胃口。
王景文看向沈琴手里的碗,只有白晶晶的米饭,心疼道。
“你就吃这个?要不小生带你出去吃?”
笑着摇摇头,沈琴用筷子敲了敲半碗米饭,浩儿读懂了他的意思。
“不用的,师父都快吃完了。”
王景文长叹一口气,
“真不容易,可以体会到兄台一路走来的艰辛,都说任途难,在小生看来,医途更难,才看了《黄帝内经》和《伤寒论》,小生就开始云里雾里了。”
沈琴心里笑道,[原来还是个初学者。]
“兄台看起来与小生年龄相仿,却连过了两关,小生自愧不如,也不知道今生能不能成为张仲景那样的大医。”
谈起自己高不可及的理想,王景文不好意思的笑了。
“家人说小生是痴了,小生却不觉得,一本《伤寒论》造福万代炎黄子孙,比将军封疆拓土,平定天下,重臣建功立业,垂名青史一点都不差。”
好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呢!
沈琴从他身上仿佛看到了少年时的自己,好似江湖侠客,不知天多高,地多厚,只凭着一腔热血,随性而为,无畏后果,不撞南墙誓不回。
尽管憎恨那样的自己,却还是有些怀念呢。
“太医院入学时间提前了,小生下午就不能奉陪了,希望兄台一切顺利。”
太医院?沈琴不由的为他担心起来,这么率真的人适合那里吗?
沈琴在太医院待过,不仅仅学徒们互相勾心斗角,平时还要跟师出诊。
看的都是那些皇亲国戚,达官贵人,搞不好和师父一起掉脑袋。
当年自己贪着在费清身边多学些东西,所以明知危险重重,也不愿离宫,最终害了全家。
王景文没有看出沈琴眼神中的担忧,从袖中取出一张纸来,恋恋不舍道。
“不知道兄台家住何方,这是小生的住址,日后一定要寄信给小生喔,小生还想向兄台学习呢。”
沈琴一看地址,是城南官舍,他并不意外,能让公主安插到这里,想必这王景文的身份并不简单。
王景文挠挠头解释道,
”呃…家父在朝为官,可小生不想走仕途,不喜欢虚与委蛇。”
沈琴心里叹道,[可是,在宫中想要保全自己,必须学会虚伪。]
“能有幸结识兄台,也算不虚此行了,请多保重,后会有期。”
王景文行了个标准的拜别礼,然后转身离开,行至门槛又回过头来,
“兄台,别在意他人的眼光,你笑起来很好看,以后要多笑笑呢。”
微风拂过,掀动他那轻薄的衣角。
少年郎干净俊秀,脸颊红润,眼神里还带着几分腼腆,门外庭院桂花盛开,黄灿灿压满枝头,暖阳之下,碎金点点,散发出一阵阵花香。
真是满院甜香呢,沈琴方才竟没有注意到。
望着王景文的背影,沈琴对浩儿笑道。
[记住喔,桂花入药可以暖人心脾。]
……
……
下午,蓝和果真带来了五名湿疹病人,考核大家实战能力。
这位病人高矮胖瘦,男女老少都有,在长桌前坐成一排,时不时的抓挠着身体。他们是被公主任意挑选的老百姓,说是大夫义诊,包吃住,就算如此心里也都忐忑不安,生怕自己遇到一个医术不好的陌生大夫。
“按照点名顺序,你们自行挑选患者。谁先治好,谁就是胜者。”
他斜瞥着沈琴,又不怀好意的补充了句,”对了,挑选时可以问诊摸脉。”
这明显是不公平的,谁在前面,就能选择更好治的。
“八字胡”被第一个点名,很高兴的选择了个症状最轻的少年,其他人也都挑选了病患。
不出意料,沈琴被最后点名,留给他的只有个瘦弱的老妇人,她的症状最为严重,浑身上下都是红疹,很多皮肤都被挠破了皮。
“老朽患这湿疹有二十多年了,浑身奇痒无比,你说还能治好吗?”
满脸皱纹,双鬓斑白的老妇人一边挠着手臂上,一边担心的问道。
见沈琴只摸脉不言语,老妇人面露疑惑。
蓝和抱着胳膊,阴阳怪气的解释道,
“哦,他是个哑巴,你将就下吧。”
老妇人盯着沈琴,面露怀疑,“你连自己嗓子都治不好,能治好老朽的病?”
沈琴还未点头,蓝和就在旁边说起了风凉话,
“也对,虽说是免费的,但也有治坏治死的风险,你自己掂量好了。”
“算了,老朽还是不治了!”
老妇人脸色一变,抽出手就打算离开。
浩儿愤愤的瞪了蓝和一眼,然后拦住了妇人的去路,“如果您有疑虑,且先听听师父怎么说,再走不迟,浩儿懂唇语,替您翻译。”
犹豫片刻,老妇人半信半疑的坐了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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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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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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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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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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