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第四百二十七章 金手指(上)
  周锐一直对蚂蚁有很强的兴趣,很喜欢研究各种蚂蚁的习性,自己也喜欢养,喜欢看。

  所以对于这种普通人根本不会太在意,甚至有些嫌弃的生物,他只要看到,都会下意识地看几眼,然后对接记忆里的相关知识。

  就好像某些车迷,看到比较特别的车型就会在脑子里进行判断,从一个轮毂、一个后窗、一个翼子板就能猜出是什么品牌、什么型号的车,听一声发动机的咆哮就能知道是哪台发动机,甚至对应的型号,有几缸、多少马力、最大扭矩多少、效率曲线都会在脑子里冒出来。

  而若是发动机的声音、排气管的样子、车子的细节或是尾标互相之间不匹配,那便会立刻明白——这车做过改装了。

  但生物和汽车不一样,它没法改装,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否则的话就是大发现了。

  此时,周锐就有种“大发现”的感觉。

  那只趴在椅背上的膜翅目昆虫,他第一眼凭着经验认定是某种蚂蚁的殖蚁,而且从其屁股的大小初步判断是“公主”(交配期的雌性繁殖蚁)。

  凑近了再仔细一看,又从它的颜色和形态,猜测应该是拟光腹弓背蚁,大都分布在川蜀、粤省、湘楚几省,但在海西省看到,也不算奇怪。

  但多看两眼,周锐发现,这只膜翅目昆虫似乎并不是普通蚂蚁的殖蚁。

  它的头部除了正常的两个触角外,还有两根很细的长须,这特么很不对劲啊!

  而且它的翅膀也不正常,上面有着非常明显且复杂的脉络,翅膀本身的大小也比普通的拟光腹弓背蚁“公主”的翅膀小得多,都没法完全盖住它的尾部,让人怀疑它到底能不能飞起来。

  周锐慢慢地把那只殖蚁捏起,仔细地观察起来。

  然后便愕然发现,那宽短的翅膀下面,也有几根类似头顶长须的东西,紧贴在身侧。

  这是什么东西?寄生虫吗?

  而且越看,他越觉得这只殖蚁有种诡异的不和谐感。

  他不仅在靠自己对蚂蚁的知识进行判断,同时也想到了之前在伍舒山调查“巨型猛禽”惊袭游客事件时,在主峰偶然瞥见的蚂蚁。

  当时他也像现在,瞥见了一只蚂蚁,钻入了地下。

  那蚂蚁和他在家中所养蚂蚁的种类一样,而且比较稀少,不像拟光腹弓背蚁,是几乎不太可能出现在海西省野外的蚂蚁,所以他立刻去翻找蚂蚁钻入的地方,想找到蚁穴或其他同一群落的蚂蚁。

  但最后他也没有能找到看到的那只蚂蚁,反而因此帮助方博士发现了伍舒山主峰完全没有蚂蚁的异常情况。

  “这只……是繁殖期的蚂蚁?”米乔也跟着走了过来,站在他身边,看着他手中的殖蚁问道。

  她也是第一时间想到了那只会飞的、被“巨型猛禽”给抓走的“隐形昆虫”。

  按着方博士和周锐通过红外热成像摄录设备拍摄下来的画面分析,那只“隐形昆虫”也是膜翅目的昆虫,而且头部更偏近于蚂蚁的形态。

  “有点奇怪,我想带回去研究下。”周锐说罢,三人便提前结束了逛街的活动,返身前往停车的地方。

  而这时候,天空又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三人都没注意到的是,在他们刚刚大快朵颐的那家“游珑饭店”二楼,一个光头男子站在窗边,目光透过眼镜和窗户看着他们。

  这个人自然就是向坤了。

  老实说,他也没想到今天米乔、周锐等人会到“游珑饭店”来吃饭。

  他和老夏、唐宝娜、杨真儿到铜石镇已经两周了。

  刚抵达不久,张倩、自成也都受到“召唤”一起过来会合了,然后跟游猛、刘财福,一起就游戏项目如何运作进行最后的商讨,其他没到场的“股东”们,也都委托了张倩或自成。

  其实主要的内容,之前唐宝娜都已经代表向坤和张倩讨论的差不多了,而且其他人也都基本是以他们俩的意志为主,顶多是在细节上给出一些意见。

  对其他人而言,这就像是好朋友在一起,大家一块做个事情,参与一份一样,本质上就是一个参与感,主要还是信任向坤或是张倩。

  这个事情很快就搞定了,张倩直接带人去彭城组建运营的团队,把公司开起来,同时准备游戏上线的事情。

  “游珑饭店”的事情同样也进行得很顺利,在向坤重新编排好了所有的主要菜式,又在网上连续地发布了几个视频,炒起了热度后,他们开始将线上的“游珑戏兔”和线下的“游珑饭店”联系在一起的操作。

  除了安排人故意“人肉”出了“游珑戏兔”所开的店外,还安排了几位海西本省的主播、网红来探店,制造话题,做宣传。

  因为请的都不是很大咖,只是本省本市有些知名度的主播,所以花的钱倒也不多。

  不过在回铜石镇后,向坤在一次饮血前,以在星城记录下的、小胖妞吃他做的兔肉时的情绪,制作了四件Q版的“蛋黄派”木雕,摆到了店的四周,和之前摆在店里的十二黄人凑在一块。

  这些木雕和真实的“蛋黄派”看起来其实相差很大,不仅Q版化了,而且每只木雕猫都给雕上了好几对翅膀,每只猫都抱着鸡腿或冰淇淋等不同食物在吃,看起来非常可爱。

  除了可爱外,这四件木雕和十二黄人一样,在向坤的激发下,都可以对饭店内的人产生情绪上的影响。

  所以那些探店的主播、网红们,虽然已经被打了招呼,是受邀而来,但当真的吃到上的菜,在情绪的影响下,都会有超出预期的表现。

  这些表现,既带来了非常好的直播效果、节目效果,也让那些主播、网红发自内心地进行推荐、评价,进一步制造话题热度和传播度。

  再加上其他本地偶然过来吃饭的食客,同样会受到情绪影响,会带来很好的口碑传播效应,所以“游珑饭店”虽然一周前才正式开业,但很快在饭点的时候就要开始排队了,生意非常地好。

  游猛和他老婆,甚至已经开始跟向坤申请要在本镇开个分店了。

  等到饭店的客流和口碑都稳定下来,向坤也不用再每次的饭点都激发猫咪木雕引导食客情绪了,毕竟他本来给饭店调的这些菜,味道就很不错,也非常适合本地人的口味,在已经形成口碑,很多人有了用餐记忆的情况下,即便没有木雕的情绪影响,用餐体验也不会崩。

  饭店开业后,唐宝娜和杨真儿也前往了彭城,代表向坤跟张倩进行后续的合作。

  而这段时间,向坤除了在老夏的掩护下,进行了两次饮血外,在对自身变异的研究上,也做了很多事。

  最主要的,就是试图找到能够用“变异寄生虫”的能力和“万物计生”模式影响其他生物的方法。

  向坤希望能够加强“金闪闪”的自保能力和对外界的影响力,比如让它具备不需“小苹果”在场,也能在得到“小苹果”授意的时候,调用“八臂八眼木雕”等“情注物”的情绪投影,对他人进行影响的能力。

  但他要进行试验,肯定不可能直接对“金闪闪”进行,从它有了名字开始,它对向坤的意义就已经不太一样了,是这个世界上其他金丝雀替代不了的存在。

  所以向坤需要先在其他生物上做好实验,在搞清楚模式,保障成功率,知悉副作用,找到规避方法后,才会对“金闪闪”使用。

  最开始的时候,向坤是用老夏买来的实验用小白鼠来进行尝试,但一直找不到进行影响的方式。

  于是他开始试图把小白鼠像“金闪闪”、“蛋黄派”一样,链接进“超感物品体系”,却依然没能成功。

  老夏便建议他尝试一下其他生物,他采纳了建议,和老夏两个人从崇云村进入北部山区深处,逛游了整整两天,“调戏”了他们找到的几乎所有动物。

  为了能更好地对那些动物进行“改造”,他们俩还恶补了大量的相关生物知识,对这片山区的大部分动物种类、特点、习性,都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而每“调戏”一种动物,他们俩也都要理论和实践结合,跟着仔细地研究一番。

  只可惜,大部分动物,向坤都找不到进行通过“超感物品体系”进行“寄生影响”的方式,也没能建立链接,把它们拉进“超感物品体系”内。

  最后还在归来的路上,已经准备放弃这个尝试,从长计议的向坤,偶然在“超感状态”下成功地对一只蚂蚁造成了影响。

  向坤也不确定是蚂蚁特殊,还是他那个时候刚好找到了对应的方法。

  向坤给那只蚂蚁进行的改造也很小,只是让它的体型变大了一点,头部控制下颚的肌肉变得更强,改变的幅度不到10%,而且是通过几个小时完成。

  但那只蚂蚁虽然被向坤成功改造了,却没办法接收他的命令,疯狂地攻击其他的蚂蚁,然后在大开杀戒了一段时间后自己死掉了。

  从单个的试验来看,结局自然是失败的。但从整体的试验目的来看,这却是个成功的开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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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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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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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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