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第三百九十章 天选之人(上)
  羊城市,某大学外一条热闹繁华的步行街上。

  一个身高一米七出头、相貌普通、肤色偏白、身形瘦削的年轻男人,拿着一杯饮料,慢悠悠地走着,就像这街上大部分的年轻学生一样,没有人注意到他,也没有人多看他一眼。

  他叫范嘉鼎,是个普通的大三学生,学的是市场营销专业。

  学业一般,每次都是快考试的时候图书馆爆发一波,基本属于勉强不挂科的程度。

  他对自己的专业并没什么兴趣,最大的兴趣还是看小说、拍视频和玩游戏,并且在自己做UP主、做直播,一直琢磨着怎么样在视频和直播领域找到出人头地赚大钱的办法,只不过做了两年下来,几个平台的粉丝数加起来也没破四位数,钱更是连自己的零花都没赚到。

  作为二十出头、血气方刚的男生,范嘉鼎自然也有喜欢的女孩子——是平面设计专业的一位学姐,不穿高跟鞋都和他差不多高,长得也很漂亮,有很多人追。

  他只有在学姐需要拍一些视频、借他的器材的时候,才能跟学姐说上话,其他时候,从来没有主动搭话、闲聊,更不敢单独约人出来吃饭、玩耍。

  因为他有自知之明,他知道相比起学姐那些要么自身十分优秀,要么家里十分有钱的追求者,他实在是太普通了,学姐不可能会看上他的。

  所以他一直在想,等到他拍视频、做直播火起来以后,做个广告、带场货、恰个饭就是几万几十万后,甚至能够自己买豪车甚至买房子后,再想办法让学姐知道他的心意,那时候他才有加入那些追求者的资格,也才有让学姐幸福的能力。

  但这一切,在一个月前,发生了改变。

  他忽然间发现,自己并不是一个普通大学生,什么情啊、爱啊、钱啊、车子啊、房子啊、视频啊、直播啊,都根本是不值一提、无足轻重的东西。

  因为他有了“系统”,有了获得超越人类认知力量的渠道,他是被超凡存在所眷顾的天选之人。

  而他的抉择、他的命运,也已经和整个人类,整个地球联系在了一起。

  所谓的“系统”,就是一个在脑中出现的,会给他发布任务、提供超凡能力兑换渠道的操作界面。

  这种玩意在小说、漫画里他看过很多,但从来没有想过,现实里竟然也会出现,而且出现在了他自己身上。

  所以刚得到这个“系统”的时候,他也是不相信的,第一反应甚至是自己小说看多看出幻觉来,或者是精神出了问题。

  但当他按着系统的要求,完成了一个任务,并且身体有了非常真实的变化后,他终于知道,这是真的……他真的拥有了一个能给他带来超凡能力的“系统”。

  当确认了这一点后,范嘉鼎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彻底改变了,他要告别以前那个普通的自己,向超凡进发!

  守护这个世界,守护整个人类的任务,他愿意承担!

  最初的几个任务都很简单,范嘉鼎要按“系统”的要求,去猎杀一些从其他世界混入地球的“怪物”,这里面有潜伏在农村的鸡、鸭和鹅,也有小猪。

  这些“怪物”都还没成长起来,所以很好对付,反而比较难应付的是被养它们的村民发现后的追打。

  有一次他甚至被一个村民用锄头给干了一下,流了不少血,还好那时他的身体已经经过强化,很快就恢复了。

  但心里难免委屈,他可是为了救那些村民,按“系统”的说法,让这些“怪物”成长起来,这些村民一个都别想活。

  不过因为“系统”的要求,他没办法向村民解释,没办法告诉他们这些鸡、鸭、鹅不过是“怪物”的伪装,委屈只能吞进肚里。

  他干掉这些怪物后,从这些怪物的体内得到了一些透明的“晶能”,喝下后可以用来从“系统”那里转换成点数,用以兑换能力。

  他现在把所有的点数,都加在了力量、精力和恢复力上。

  自从获得了“系统”后,范嘉鼎就从学校宿舍搬了出来,自己在城中村租了个自建房的小套房自己住,并且把他用来做视频的相机和电脑都低价卖掉了。

  对现在的他来说,不仅上课、学习没有意义,做视频、直播什么的,同样也是浪费时间的事情。

  今天,他从“系统”那里得到了一个高级任务。

  完成这个任务后,他不仅能获得大量点数,而且有兑换更高级能力的资格,这让他非常地兴奋。

  这次的任务,目标是一个“高级怪物”,而这怪物伪装成了一个人类,并且是范嘉鼎之前就认识的人类——那是他们学校的一个高富帅,刚刚大一,这学期经常和他喜欢的那位学姐在一块拍vlog,听人说两人有点暧昧。

  没想到,那小子竟然是“怪物”!

  难怪自己一直以来都看他不爽。

  范嘉鼎心下暗暗觉得庆幸,还好自己获得了“系统”,还好及早发现了那小子的真实面目,只要及时将他猎杀,学姐应该就安全了。

  不过现在他对学姐,也没有那么痴迷了,情啊爱啊什么的,在超凡面前,实在是不值一提。

  如果一对一放对的话,范嘉鼎知道以他现在的实力,即便赤手空拳,也可以轻松地把那“高级怪物”揍死。

  但他也知道,虽然他有了“系统”,却依然只是孤独的超凡者,“系统”要求对其他人类保密,所以他必须要想办法把那“高级怪物”引到无人处才能动手。

  现在,他就是在跟踪那个“高级怪物”,确定对方的住处——他知道这“怪物”也没住学校,自己住在外面。

  他今天要先选定下手的位置和策略,然后再选个合适的时间动手。要完成任务,力量是一方面,头脑也是另一方面。

  在范嘉鼎偷偷跟着前方那高大帅气的大一学生的时候,并不知道,离他十几米外,一个戴着鸭舌帽、穿着黑色夹克的高大男人,看似在低头玩手机,实际上却是在远远地观察着他。

  甚至,这个男人直接用肉眼“看”到了他身上的“系统”。

  这男人自然就是向坤了。

  今天是2月18号,向坤这次饮血沉睡苏醒后的第三天。

  在他的红外热成像视觉模式下,前方那个看似普通大学生的男生身上,后腰偏左的位置,有一块很明显的淡蓝色斑点。

  向坤知道,那就是一个“变异生物”,并且99%是之前在刺桐市寄生“吸血鬼病人”的那只“变异寄生虫”。

  至于为什么他能这么快就在羊城市找到这只“变异寄生虫”的踪迹,却是说来话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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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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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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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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