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第一百五十二章 生错了时代
  车厢里这群情激愤的架势,别说那占座的男乘客了,换谁来见了都要胆颤,那些乘客的情绪起来后,是真有动手的趋势。

  于是当女乘务员带着一名乘警远远过来的时候,正见到那之前表现无赖的男乘客面如土色、浑身是汗地离开车厢,匆匆而来,连连说道:“我去找我的位置,我现在就去我的位置……”

  另一边车厢里,看着那霸座的男乘客狼狈而逃,其他乘客依然很是热烈地讨论着,经过刚刚一事,相互间都仿佛亲近了不少,一时间车厢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向坤也是松了口气,其他乘客要是真没忍住动起手来,群情激愤下真搞不好出什么事,等下真把人打死了,那麻烦也是不小。

  一是那霸座的虽可恶也罪不至死,二是这些无辜乘客特别是最先动手的几个怕是要有麻烦,而且出了人命,官方调查之下,搞不好会查出些什么来。

  重新坐好后,向坤有些感叹,自己这“情绪同化”的能力,还真是防不胜防啊……别人防不住,自己也防不住。

  只要稍不注意,情绪一起来,就可能带出群体效应。

  但这能力也确实强大,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其他人的情绪,让其他人和自己保持步调一致,产生一样的看法,从而出现一致的行动。

  而且其他人还不会觉得这是受到影响,察觉不到怪异之处。

  向坤不由得遗憾,自己这是生错了时代啊,要是在古代,那这就是个统兵打仗的超级BUFF啊。

  让自己进入身陷绝境、唯有死战的情绪后,把方天画戟一举,大喊一声:“兄弟们跟俺冲!”

  然后麾下将士就全都万众一心跟着拼杀,说不定直接把对方的士兵也给影响了,无往不利啊!谁能挡俺?

  再加上自己现在这超强的身体素质和恢复能力,在冷兵器时代,啧啧,绝对的无双猛将啊!

  唔,历史上记载的那些个有万夫不当之勇的猛将们,不知道是不是也是吸血鬼?

  吸血鬼这生物,或者说食血的变异人类,最早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既然有郭天向,有巨型猫头鹰,向坤就知道,像自己一样的生物,在这个世界上,肯定还有。

  ……

  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五点,向坤一开门,那只金丝雀就飞了过来,停在了他的肩膀上,不过只是短促地啾了一声。

  向坤立刻明白了它的意思,这叫声里有点恐惧和担心,这是自己这趟去了太多天,它担心自己死外面了,到时候它食水耗完,也要跟着GG。

  向坤观察了下金丝雀的状况,去帮它清理了一下笼子,换了新的食水。

  虽然看起来金丝雀显得有些蔫蔫的,健康状况不太好,但没有什么大碍,相信在自己的照料下,两三天就能恢复过来。

  他又去检查了一下厨房的兔子,帮它们清理笼子,这过程中,却是发现其中一只兔子有些异样。

  他侧耳倾听了一会,将兔子取出来平放到炤台上,右手拇指和其余四指成八字形,用掌心轻轻抚摸兔子下腹部。

  在打算以后要开养殖场后,向坤就自己找了不少有关兔子、鸡、鸭,甚至牛羊之类的养殖资料,所以刚刚从气味和声音判断那只兔子有些异常后,就怀疑它是不是怀孕了。

  确认兔子真的怀孕了后,向坤忍不住摇了摇头,将它从新放回笼里。看来明天得带去养殖场另外换一只了,不过也正好,家里只剩三只兔子,也正需要多买两只做准备——他担心在喝过郭天向的血液后,自己的“食量”会增长。

  向坤回到客厅,拿过一个水桶放在餐桌边,然后打开回来的时候去超市买的一瓶葡萄酒,倒到专门买的高脚杯里。

  学着记忆画面里郭天向的动作,按着高脚杯的底座轻轻晃了晃,然后凑近闻了下。

  唔,向坤的嗅觉太过灵敏,一闻之下各种味道都有,不过他对葡萄酒不熟悉,所以暂时无法详细分辨那些气味叫什么。何况这酒也很一般,闻到也感觉不出什么好来。

  听说厉害的品酒师薪酬都挺高的,自己要是训练一下,说不定也能去吃这碗饭?

  向坤一边想着,一边仰头将小半杯的葡萄酒饮下,然后开始按下手机计时。

  过了二十秒,没有反应,看来葡萄酒不属于那种立刻反应的类型。

  于是他静坐着等待,到了二十一分钟的时候,呕吐感涌起,俯身把那些红酒吐到了桶里。

  向坤皱眉看着眼前的红酒瓶,和自己之前的推测没错,红酒并不在特例之中,一样是会被胃部排斥。

  难道郭天向真的在酒吧喝下红酒后,过了一会又去吐掉?要不要这样啊?

  向坤又倒了一点红酒,然后盯着杯子里的酒液,将注意力单纯放到酒上,而刻意地摒弃掉周围的环境,包括桌子甚至酒杯本身。

  然后开始在郭天向的记忆片段中搜寻,试图用这红色的酒液来进行检索定位。

  脑海里终于开始冒出画面,检索有了结果,但让向坤意外的是,他看到的不仅有喝红酒的片段,还有喝血的片段,而且那些血,同样是放在红酒杯里。

  他甚至看到郭天向身处一个类似农场的地方,在简陋的仓库内,一张木桌上摆了两个高脚杯,一杯红酒,一杯鲜血,然后郭天向先一口喝完鲜血,再一口喝完红酒。远处仓库边上,还能看到一只被放了血的山羊在咩咩直叫。

  向坤猛然意识到,郭天向是怎么让自己喝下红酒的了。

  “这样有用?”

  他决定实验一下,于是抓出了一只没有怀孕的兔子,用量杯取了55ml兔血,和50ml红酒放在一起。

  向坤特意等了一会,没有马上饮下。

  因为他担心过早饮血,会打乱他的饮血周期,等下会带来困意。

  而以前他就试验过,血液离体,在1-3分钟后,对他的效用会飞速下降,但是在彻底凝固之前,饮下后胃部都不会排斥,不会吐出来。不过如果把血液做成血豆腐之类的血制品来吃的话,就没办法了,和其他食物一样,吃下后会再吐出来。

  两分钟后,向坤将兔血饮尽,然后立刻喝下红酒。

  他感觉到胃里怪怪的,似乎在跟他抗议一般,这是单纯喝下红酒或单纯喝兔血都没有的感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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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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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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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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